Ⅰ 住宅分户验收中空间尺寸偏差,参照什么规范
住宅分户验收中的空间尺寸,即指住宅工程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专包括净开间、属净进深和净高度尺寸。国家没有分户验收的标准, 在分户验收时不能统一尺度,且各地住宅分户验收方式、执行标准等方面各不相同,主要判定标准仍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其它专业验收规范和地方规范(标准)。
Ⅱ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否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保障竣工住宅房屋使用
功能,根据《建筑法》
、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以下简称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
前,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
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
《住宅工程质
量分户验收记录》
。
第三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和监
理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
定,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
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
收工作。
第四条
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本省工程质量标准、
规范以及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验
收。
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检验批在验收完后,
应当及时填
写分户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第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
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返修或者加固
处理后仍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
不得验收。
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并依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
严
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七条
验收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
基础上,
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
主要包括下
列内容:
(一)
建
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
门
窗安装质量;
(三)
地
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四)
防
水工程质量;
(五)
采
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
给
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
室
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
节
能工程质量。
第八条
进行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
(一)
在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
并在施
工图纸上注明;
(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
对本规定要求的验收
内容进行检查;
(三)
填写检查记录,
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
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
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
行复查;
(四)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
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
第九条
验收不合格的,
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
收。
第十条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
录》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
程中,审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Ⅲ 分户验收标准
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 建质〔2009〕291号
三、分户验收依据
分户验收依据为国家专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属,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具体,各地有不同的规定。比如,福建省,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DBJT_13-119-2010
Ⅳ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国家标准是什么
依据《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的国家标准如下:
1、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对所涉及的部位、数量按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4、分户验收依据如下:
分户验收依据为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住宅分户验收国家标准扩展阅读
1、进行分户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通知质监站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报送质监站,住宅工程同时尚应报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工程建设中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一览表》、《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等,室内和公共部位分户验收记录留存现场备查。
2、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3、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
Ⅳ 求 分户验收标准
长期以来,住宅质量竣工验收只按10%的比例抽查,但明年1月1日起,必须100%验收合格才能交付。近日,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发布消息称,与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同步实施的还包括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住宅交付时,实体检验及分户验收结果应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之一交给住户。
质量分户验收是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基础上,以单位工程中的每户(套)住宅和公共部位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每套住宅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实行分户验收。已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也应参加验收。
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包括楼地面、墙面和顶棚,门窗安装,栏杆安装,防水工程,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安装,室内电气工程安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其他规定要求检查的内容。
质量监督机构将随机抽查质量分户验收结果,复核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不一致,目测观察有明显差异或实测误差在5毫米以上,并经确认的,可判定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并责令整改。对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验收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由于原来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混凝土试块和钢筋焊接质量的检测来判断结构实体质量,没有考虑养护质量、实际尺寸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不是很准确。因此,明年起建设单位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结构实体抽样检测。
结构实体检测主要针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包括混凝土构件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现浇楼板厚度等。未经结构实体检测或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组织结构工程质量验收。
那么杭州目前这方面进展如何呢?本报专门连线杭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该站负责人朱站长表示,杭州实施分户验收是必然的,目前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之中,不日即将出台。
分户验房无疑将会给方兴未艾的民间验房师带来极大的冲击。正是因为目前普遍采取的抽样验房模式,使得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交房纠纷不断,民间验房师应运而生。他们如同江湖游侠,受雇于业主,穿梭于高楼广厦间,专门帮助买房市民在办理新居入住手续前查看房屋质量,为业主提供房屋的质量检测报告。他们没有国家颁发的资格认定证书,工商部门也无法按照专门的类别给验房机构颁发营业执照,他们所开出的验房结果也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间验房人的验房标准是不是真的权威?房屋存在的质量隐患是否都难逃验房师的“火眼金睛”?由于现在存在于全国各地的验房人并没有正规的行业标准和资格认证,这意味着,稍微懂行一点的人就可以去做民间验房师,业主也无从分辨他是否专业。
现在一些城市的大多数验房师都是从事土建、装修的建筑工人,还有一部分是旧有监理公司的员工,他们有的只是经验,但是缺乏统一的专业训练,素质良莠不齐,各家公司的验房标准也都只是各自经验与国家标准结合的产物。杭州一位民间验房师说,因为目前这还是民间自发形成的行业,没有“名分”,没有权威,不少房地产商对他们的验房结果并不买账。
目前民间验房师一方面缺乏行业规范,鱼龙混杂;另一方面,随着分户验收的普及,也不可避免将面临着生存危机。分户验房,或将终结民间验房师。
市民可以借此仔细比对自行检验
近日,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了相应验收标准。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平方厘米,且每自然间不多于两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层面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安装质量: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米,不得有负偏差;外窗及周边无渗漏;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栏杆安装质量: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米;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米;栏杆应防止攀登;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2毫米。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5米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防水工程质量: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墙面无渗漏。室内空间尺寸偏差:净高负偏差及实测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毫米;净开间及实测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毫米;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米以内不超过20毫米,开间(进深)超过5米时每米不超过5毫米。精装修标准另定。
给排水工程质量:给水管道、阀门、水嘴等无渗漏。排水管灌水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管道坡向正确、无倒坡;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毫米或设置存水弯;伸缩节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电气工程安装质量: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其他验收内容包括烟道表面无裂缝,出屋面高度符合规范要求;空调孔、板位置和大小正确,排水坡向正确。
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质量:外墙无渗漏、裂缝。楼地面无裂缝、空鼓、起砂。6层及6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米。6层以上不应小于1.1米。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米。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米。防护栏杆垂直间距不应大于0.11米。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米。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必须大于1.1米。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米,净高不应低于2米。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米,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米。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米。地下室底板、侧板、顶板无渗漏、裂缝。地下室地面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Ⅵ 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依据
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依据
分户验收应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进回行,必须确保工程地基基答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各分部工程(含节能分部工程)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已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后方可实施。当套内各分项工程具备以下质量验收条件时,可组织分户验收:
(一)施工单位已完成住宅各套内所含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二)套内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三)所涉及的套内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完整。
分户验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省发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
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商品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法律最新规定
最新法规:《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12月22日颁发。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正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现就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住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分户验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提高到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明确要求,制定措施,加强监管,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分户验收内容
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质量;
(三)栏杆、护栏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
(九)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分户验收依据
分户验收依据为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四、分户验收程序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和住宅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部位、数量;
(二)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以及分户验收的内容适时进行检查;
(三)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见附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字;
(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同时,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将工程名称、竣工日期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镶嵌在该建筑工程外墙的显著部位。
五、分户验收的组织实施
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对所涉及的部位、数量按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六、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领导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明确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尤其在保障性住房中应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把分户验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促进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Ⅷ 分户验收中净高和开间的最大偏差和极差的允许范围是多少啊
一、1.允许偏差值:净高±20mm,净开间、净进深±。2、允许极差值:净高及净开间、净进深均匀20mm。
2.住宅设计中,住宅的开间是指相邻两个横向定位墙体间的距离。因为是就一自然间的宽度而言,故又称开间。住宅的开间在住宅设计上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00-87)规定:住宅建筑的开间常采用下列参数:2.1米、2.4米、2.7米、3.0米、3.3米、3.6米、3.9米、4.2米。规定较小的开间尺度,可缩短楼板的空间跨度,增强住宅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抗震性。
3.净高计算示例:
二,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14规定:层高是“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三楼的层高就是三层楼面到四层楼面的垂直高度。该通则2.0.15规定:室内净高是“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或楼盖、屋盖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净高应该是:层高-楼板厚度-楼面抹灰层厚度-天棚板底抹灰层厚度。对于室内净高的验收有详细的规定:先按设计文件确定基准值,实测值与基准值相减的差值称为实测偏差值,当实测偏差值不大于30mm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点,施工单位应进行处理,重新检查验收。如:楼层高2.8米。实际客厅室内高度才2.63米。根据公式净高应该是:层高-楼板厚度-楼面抹灰层厚度-天棚板底抹灰层厚度。
Ⅸ 住宅分户验收有没有国家规范的
住宅分户验收规范可上MBA智库文档版下载。权http://doc.mbalib.com/vie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