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层住宅电梯要求数量是多少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的规定,其根据:①《高层民回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答第6.3.1条规定,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中应设消防电梯。第6.3.2条规定,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
根据最新的规范,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必须设置一台担架电梯。
2. 囯家规定高层电梯必须达到什么标准
根据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
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
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2、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3、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4、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6.4.2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6.4.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4.4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4.5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
6.4.6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2)张家港高层住宅电梯配置标准扩展阅读:
高层建筑规定:
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2的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5.5.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5.5.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5.6 阳台:
5.6.1 每套住宅宜设阳台或平台。
5.6.2 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5.6.4 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体栏板。
5.6.5 顶层阳台应设雨罩,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5.6.6 阳台、雨罩均应采取有组织排水措施,雨罩及开敞阳台应采取防水措施。
3. 高层住宅电梯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33层一梯六户应该设几部电梯
电梯不应少于三台,其中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电梯的配设台数
1、十一层以下住宅,可设一台电梯,但应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2、纯住宅功能层数在十二层以上、十八层以下,电梯不应少于二台,其中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3、纯住宅功能层数在十九层以上、三十三层以下,服务总户数在150户至270户之间者,电梯不应少于三台,其中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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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结构
空间
机房部分、井道及底坑部分、轿厢部分、层站部分。
系统
曳引系统:曳引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输出与传递动力,使电梯运行。曳引系统主要由曳引机、曳引钢丝绳,导向轮,反绳轮组成。
导向系统:导向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限制轿厢和对重的活动自由度,使轿厢和对重只能沿着导轨作升降运动。导向系统主要由导轨,导靴和导轨架组成。
轿厢:轿厢是运送乘客和货物的电梯组件,是电梯的工作部分。轿厢由轿厢架和轿厢体组成。
门系统:门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封住层站入口和轿厢入口。门系统由轿厢门,层门,开门机,门锁装置组成。
重量平衡系统: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相对平衡轿厢重量,在电梯工作中能使轿厢与对重间的重量差保持在限额之内,保证电梯的曳引传动正常。系统主要由对重和重量补偿装置组成。
电力拖动系统:电力拖动系统的功能是提供动力,实行电梯速度控制。电力拖动系统由曳引电动机,供电系统,速度反馈装置,电动机调速装置等组成。
电气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电梯的运行实行操纵和控制。电气控制系统主要由操纵装置,位置显示装置,控制屏(柜),平层装置,选层器等组成。
安全保护系统:保证电梯安全使用,防止一切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由电梯限速器、安全钳、夹绳器、缓冲器、安全触板、层门门锁、电梯安全窗、电梯超载限制装置、限位开关装置组成。
应用技术
1、全数字识别乘客技术(所有乘客进入电梯前进行识别,其中包括眼球识别、指纹识别)
2、数字智能型安全控制技术(通过乘客识别系统或者IC卡以及数码监控设备,拒绝外来人员进入)
3、第四代无机房电梯技术(主机必须与导轨和轿厢分离,完全没有共振共鸣,速度可以达到2.0M/S以上,最高可以使用在30层以上。)
4、双向安全保护技术(双向安全钳、双向限速器,在欧洲必须使用,中国正在被普遍使用)
5、快速安装技术(改变过去的电梯安装方法,能够快速组装)
6、节能技术(采用节能技术,使电梯更节约能源)
7、数字监控技术(完全采用计算机进行电梯监控与控制)
8、无线远程控制及报警装置(当电梯产生故障时,电梯可以通过无线装置给手机发送故障信息,并通过手机发送信号对电梯进行简单控制。)
4. 高层住宅应设置多少部电梯
电梯的配设台数 1、十一层以下住宅,可设一台电梯,但应兼具消防电梯功版能。 2、纯住宅功权能层数在十二层以上、十八层以下,电梯不应少于二台,其中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3、纯住宅功能层数在十九层以上、三十三层以下,服务总户数在150户至270户之间者,电梯不应少于三台,其中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5. 高层住宅电梯要求
按照你的说法 应该至少配置2台 1000kg 速度最好在2m每秒的客梯
载重10人的标准量是800kg的 两部梯中有一部应该就是消防电梯
硬性规定不了解 去查一下吧
6. 高层建筑电梯数量怎么确定有什么规范要求吗
普通客用电梯数量,一般都是套用经验数值。
高层住宅每60~90户设一部电专梯。
高层公共建筑,可以根属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住建部提供的参考性标准:
按建筑面积,经济级: 6000 平方米/台, 常用级: 5000 平方米/台, 舒适级: 4000 平方米/台,豪华级:<2000 平方米/台;
按办公有效使用面积,经济级:3000 平方米/台,常用级:2500 平方米/台;舒适级:2000 平方米/台,豪华级:<1000 平方米/台;
按人数,经济级:350 人/台,常用级:300 人/台,舒适级:250 人/台,豪华级<250 人/台。
7. 高层住宅电梯配备规范有哪些
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
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2、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3、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4、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7)张家港高层住宅电梯配置标准扩展阅读:
机房或滑轮间不应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应设置非电梯用的线槽、电缆或装置。但这些房间可设置:
1、杂物电梯或自动扶梯的驱动主机;
2、该房间的空调或采暖设备,但不包括以蒸气和高压水加热的采暖设备;
3、火灾探测器和灭火器。具有高的动作温度,适用于电气设备,有一定的稳定期且有防意外碰撞的合适的保护。
4、导向滑轮可以安装在井道的顶层空间内,其条件是它们位于轿顶投影部分的外面,并且检查、测试和维修工作能够安全地从轿顶或从井道外进行。
而为对重(或平衡重)导向的单绕或复绕的导向滑轮可以安装在轿顶的上方,其条件是从轿顶上能完全安全地触及它们的轮轴。
8. 高层住宅如何配置电梯公摊面积一般如何计算
1、高层住宅的电梯配置是根据国家《高层建筑消费规范》确定的,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一台; 当大于1500m²但不大于4500m²时,应设两台; 当大于4500m²时,应设三台;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2、商品房公摊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电梯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但是,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公摊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