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宅小区智能化设施设备有哪些
1、周界防范报警系统
当有入侵行为发生时,探测器向管理中心报警主机发出报警信号,显示报警地点,同时启动联动装置和设备,发出声光报警,对入侵者进行阻吓,并提醒值班管理人员。
以便迅速出动警力进行处理。并可与楼层照明灯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进行联动,将入侵现场的图像信号显示在主监视屏上并保存记录。
2、公共广播系统
智能小区背景音乐系统可以为小区营造一个轻松、舒适的生活环境。无论在小区的哪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令人赏心悦目的音乐,这不仅提升了小区的档次和品位,更提高了住户的生活质量。
3、停车场管理系统
停车场管理系统是小区车辆科学管理的必要手段,停车场管理的智能化已经代替传统的人工管理的落后模式,系统采用计算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和网络通讯等现代化技术,使得物业管理更加科学、安全、高效并且降低物业运行费用。
4、电子巡更管理系统
系统组成:
巡更系统主要由:管理计算机、巡更棒、信息钮、通讯底座组成。巡更时安保人员用巡更棒在巡更线路上的信息钮进行数据采集,巡更结束后通过通讯底座将巡更棒内的信息采集到管理电脑中。
5、电话、带宽网络系统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小区住户应能在家中通过社区内部网络与外部世界进行信息交流,以满足现代生活、工作的需求。在小区内部建立Intranet(内部局域网)与城市公网连接。
②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那些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
1、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它们是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经济越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要求越高;
完善的基础设施对加速社会经济活动,促进其空间分布形态演变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往往需较长时间和巨额投资。
对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远离城市的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更需优先发展基础设施,以便项目建成后尽快发挥效益。
2、附属设施
附属设施是配套设施,使得基础设施得到更好服务、发挥更大作用、实现保值和增值功能的设施。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9类设施。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
设施需求:
(1)教育设施的配套质量需求逐步提高。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教育意识的不断增强,居民对教育设施的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由于少年儿童比例的持续下降,住区内教育设施的配套面临资源整合,提升质量、提高配套标准等潜在要求。因此,优化教育设施的资源配置,提高配套标准.提升配套质量是教育设施配套的发展趋势。
(2}老年设施的配套需求面临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高。老龄化程度的加重.使得社会对老年设施的需求激增。这就意味着住区将承担更多的社会养老服务功能。因此,一方面住区内养老设施的数量需求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居民经济条件的改善。对养老设施的配套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社区服务设施的配套需求不断增强。社区服务性设施包括基本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各种活动站、服务站、社区管理等,是居民R常生活必须的基本生活设施,随着住区老龄人口的增多和全民健身、保健意识的增强,居民对上述设施的数量和服务质量的需求日益提升。
③ 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有哪些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属于部分或全体共有,其维修和保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质保期满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费用可以从维修资金中列支。那么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都有哪些呢?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部位。”
《条例》第三十六条还规定:“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是指物业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为了明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界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综上,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当前房屋的设计、建造情况以及小区物业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判断:
(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④ 小区公共设备设施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版人共同所有,都属权于小区的公共财产。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等设施。比如: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假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
空调护栏应该包括在公共设施里面
⑤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哪些
1,公共设施是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专施,按照具体的项目特属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
2,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住宅区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用具、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的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公共设施分为三类:分别是全市性公共设施、区域性公共设施、邻里性公共设施三种。
⑥ 小区配套设施有哪些
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等设施。
比如: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
公共设施的归属,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草案中的规定:“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6)住宅小区的设备设施扩展阅读:
按法律规定,房屋配套设施通常应在房屋交付时同时具备使用条件。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明确交付的配套设施的条件,以便在交付时有相关的依据。但是若未能达到要求,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目前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来追究违约责任。
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1)教育设施的配套质量需求逐步提高。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教育意识的不断增强,居民对教育设施的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由于少年儿童比例的持续下降.住区内教育设施的配套面临资源整合,提升质量、提高配套标准等潜在要求。因此,优化教育设施的资源配置.提高配套标准.提升配套质量是教育设施配套的发展趋势。
(2}老年设施的配套需求面临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高。老龄化程度的加重.使得社会对老年设施的需求激增。这就意味着住区将承担更多的社会养老服务功能。因此.一方面住区内养老设施的数量需求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居民经济条件的改善。对养老设施的配套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社区服务设施的配套需求不断增强。社区服务性设施包括基本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各种活动站、服务站、社区管理等,是居民R常生活必须的基本生活设施,随着住区老龄人口的增多和全民健身、保健意识的增强,居民对上述设施的数量和服务质量的需求日益提升。
⑦ 住宅小区公共设施有哪些
房屋以外的地复上建制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等设施。比如: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
公共设施的归属,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草案中的规定:“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⑧ 住宅区需要的配套设施有哪些
一、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指小区内的绿地建设。
1、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二、下面主要分析一下公共配套设施的选择标准:
1.银行、邮局、超市、餐馆等生活必需设施
这些设施对于现在的城市生活来说基本是必需的。对于二手房来说,这类基本的生活必须设施应该是已经建成开办的,购房者可以直接地实地考察。如果连基本的这些设施都欠缺的话,购买居住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困扰。
2.教育设施
教育设施对于现代家庭越来越重要,近几年,“教育地产”被大家炒的越来越热,可见对于教育问题的重视程度。因此,购房者在选购二手房时,如果家中有孩子的话,对于教育设施应当是尤为关心的。那么我们在选择上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周边的公共教育系统如何、教学质量水平如何;
(2)距离的学校的远近和交通情况;
(3)周边有没有可替换的教育设施。
3.医疗设施
这一块对于老年人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大型的医疗设施的建设是相对有限的,有需要的购房者可以考虑一下住宅相对于医疗机构的交通是否便捷。社区内是否配有小型的社区服务站或小型医疗中心。
4.文化体育设施
这一块主要包括非收费的开放性设施和收费设施。现在一般的小区都会有开放性的非收费体育健身设施,这方面可以满足小区居民日常的休闲健身需求。
以上就是住宅小区应该包括的配套设施的种类和一些配套设施衡量的标准。二手房相对于新房来说,住宅配套设施会相对完善,大家在选购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判断配套设施是否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而购买到最适合自己的住房。
(8)住宅小区的设备设施扩展阅读: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
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⑨ 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有哪些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抄宅小区或袭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