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建部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五年后开发商可以出售吗
配建的公租房产权是由当地政府房管部门统一管理支配用于改善当地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安置开发商不可以出售的
Ⅱ 给政府剩下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开发商能按商品房卖吗
廉租房和公租房一般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只能进行租赁,不能进行买卖。目前廉租房和公内租房已经容并轨,统称为公共租赁房。产权属于政府或集体,不属于个人。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Ⅲ 开发商可以在廉租房小区多盖几栋来卖吗这种房子和廉租房一样没有房本,40年,能不能买
可以买,
可以算作投资,如果确定是多盖出来的还是谨慎点,四十年产权一定要坐实。
Ⅳ 开发商建公租房国家如何拨款
你好,公租房成本由谁承担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公租房建设模式分为两种:集中建设和商品房中配建。目前是商品房配建占大比例,至于大规模建设,主要依靠北京的国企垫资进行建设。
北京一家国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可以在房屋销售后实现资金回流,但公租房不能直接出售,房屋建成以后,资金如何回收?这成了"被指派"建设公租房的国企最担心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要保证垫资的企业和开发商不亏本,就需要有一定的财政补贴和不能偏离成本太远的租赁价格。
不难看出,公租房的价格涉及到了公众、政府、国企或开发商等多方利益。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公租房,实质上却成了各方利益的博弈场。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公租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性住房,财政拨款应该是主要经济来源。
"如果全部以财政拨款的方式建设公租房,只能是把公租房限定在一个小规模,这种方法只是杯水车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认为,可行的方法是,利用单位自由的土地来建设公租房,由单位出一部分资金,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同时,财政支出需考虑公租房的针对性。公租房主要解决两类"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对于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之间的"夹心层",租金可以相对较低,补贴多一些;而对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性住房之间的"夹心层",租金可以相对提高。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将土地出让金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呼声不绝。
此前,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也表示,今后将用70%以上的土地出让金建设保障性住房。
但是,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记者,将土地出让金的大部分用于建保障性住房,一直停留在呼声阶段。"我们看到的是,建设资金都是向银行、公积金中心贷款,这样必然造成很大的成本"。
这一说法得到了北京市住建委的证实,北京市住建委在回应公租房成本时称,公租房的成本在拆迁费和银行贷款上,导致成本过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认为,公租房的建设首先应当定性为政府行为,如果政府在土地出让、拆迁、财政等各个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大力支持的话,公租房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
"从成本的角度看,可以考虑以房养房。"在关于公租房成本的争议中,杨建顺认为,不能只把目光放在价格的高低上,应该考虑到公租房的可持续性和广泛覆盖性,大力拓展房源。
如何拓展公租房的房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用不着新建房子,现在有不少筒子楼和老房子都空着,政府可以凭借其信誉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承租这些房子,然后再以平价租出去。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提出,可以将小产权房作为公租房的房源。
"现在全国存在大量的小产权房,是对法治的一个极大挑战。对于小产权房来讲,可以考虑在进行安全指标验证和考察其合理性的基础上,将其作为公租房重要的房源。"杨建顺说,应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房源,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房源制定不同的政策、价格。价格的制定应体现出公租房的保障性,政府同时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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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租房主体单位是政府还是开发商
公租房主体单位是政府,开发商只是负责把房子建出来建好罢了。有的开发商和政府属于合作性质,公租房开发好以后,开发商享有一部分的收益权。
Ⅵ 开发商为什么要建公租房
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公租房的税收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Ⅶ 开发商占地给了我们公租房我们可以买卖吗
公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开发商一般是给安置房或者给货币拆迁
Ⅷ 开发商公租房怎么报建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Ⅸ 政府不通过开发商直接自建廉租房吗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版公共租赁权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