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业公司将开发商管理的房屋出租,产权不属于物业公司的,如何计税
若由物业公司给承抄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应按照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5%。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为5%。
Ⅱ 开发商将房产托管给物业出租 如何纳税
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将其已完工待出售的门面房对外出租,双方约回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答房租收入的百分之一向物业公司支付手续费。物业公司收取租金时,向承租方开具了自己公司领购的通用机打发票,并将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及手续费后的余款打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账户。税务分析:本案中存在两个涉税问题,一是物业公司不应开具自己公司领购的通用机打发票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二是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由于物业公司是代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租房屋,实际出租方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此,物业公司不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承租方开具租金发票并缴纳相关税费。同时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针对既成事实的上述问题,该物业公司应及时将已开出的发票收回作废,并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义向房产坐落地的住建局或房产租赁管理站申请代开租金发票并缴纳相关税费,同时可以向主管地税局申请退还之前多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毕云亮)
Ⅲ 开发商将没卖出的房屋进行租赁已有6年时间,请问。这类房产属于待售还是自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自留,房产证应该办下来了。
所以如果要买的话,就是二手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中要交的税都是要交的。
至于大修基金是要交的。
租金收入本身就是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范围的,应该征收"服务业"营业税,租赁净收益计入“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律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8-06-10 发文字号: 财税[2008]83号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07]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神,现通知如下:
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维修基金,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财政部《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1998]7号)的规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Ⅳ 开发商房子法律是否允许长期租赁给一方,在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又卖给了第三方
这个肯定不行
不过很多都是这样操作
所以需要监督管理
不然后面会乱哦
Ⅳ 开发商以租赁方式转让住房使用权租方是否可以转购
租方可不可以转购,权力不在租方,要看开发商后来有没有出售出租房的打算。如果开发商有意出售,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人家永久性出租,没有出售的打算,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Ⅵ 房地产开发商可以直接签租赁合同租赁商铺吗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内出租。但该容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根据《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3、从商铺租户的角度看,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一定要要求出租人出示商铺的房产证。如果不是业主本人签合同,应要求出租人出示商铺业主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其出租商铺获得了业主的授权。如果商铺尚未取得房产证,应要求业主出示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并可到房管局查询商铺所在项目的权属证书(即大确权),以确保自己所租赁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保障自己作为租户的合法权益。
Ⅶ 开发商造成租赁的房屋产权面积有问题,该承担什么责任
你可以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继续使用该部分房产,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开发商承担
Ⅷ 楼盘规划中的物业用房,开发商有权出租给商用吗
不能,开发商没有权力出租给商用;
国家物权法有规定,楼盘规划当中的物业用回房,是归属全答体业主所有,因此,开发商没有权利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用房进行出租;
另外,如果有物业公司,那么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用房有使用权,物业公司也不可以在不经全体业主同意情况下进行出租。
Ⅸ 开发商将业主共有的房屋对外租赁四十年有效吗
开发商将业主共有的房屋对外租赁四十年无效:1.开发商未经授权无权出租他人房屋;2.租赁四十年超过法律规定的二十年租赁期限的部分也无效。
Ⅹ 从开发商手中租赁房屋, 做经营用, 后续工商执照如何办理呢
需要到开发商处提供相关办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