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通知收房就算交房 开发商有时会说:只要通知你收房了,就算交房了,这个是真的吗
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符合合同的约定,否则就不能算按期交房,交房不能以通知业主收房为标志。
如果通知收楼后,业主要去现场验房,没有发现问题了,业主就签收楼合同,索要钥匙。这个才算是完整的收楼。
还要求开发商提供一些交楼证明:
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
何谓两书?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把与质量相关的问题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何谓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备注。
【提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❷ 开发商电话通知交房可以要求书面通知吗
抄开发商电话通知交房可以要求书面通知的。
第一,开发商将交房通知直接送达购房人。为留存证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可让购房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开发商通过信件的方式邮寄交房通知书。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最好采用邮寄回执,并且在信封上写明邮寄的内容。也有的开发商通过公证邮寄的方式向购房人寄送交房通知书。
第三,通过数据电文的方式,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发送传真,通过传真的方式向购房人通知办理交房手续。另一种方式就是,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购房人办理交房手续。
❸ 谁知道开发商通知收房后拒绝收房会怎有怎样后果
第一、开发商与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条件,那么在约定条件不成就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
1.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2.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在签订合同时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不样板房不一致的。
另,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屋实际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无以上情况,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交付,那么自开放商向买受人送达交付通知书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供热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如存在法定的可拒绝收房的理由应做好证据保全工作。且以上回答是仅根据提问所述,未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建议携相关材料向律师做详细咨询,以更确实的保障自身利益。二、业主收房要注意的问题
2、收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建筑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3、收房时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有问题。业主可以直接到网上或者房产部门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已签证备案;仔细核对房屋的具体情况与合同中约定的是否一致。如合同显示的房屋平面结构与实际平面结构是否一致。曾有一起案子,业主在验房时发现屋内有一根立柱,影响使用,而当初平面图上并没有这根柱子,这样就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
4、对开发商承诺的优惠是否与实际所得相一致,明确开发商赠送的花园、阁楼,其是否有赠送的权利。曾有开发商承诺把顶楼平台送给顶楼业主,但实际上顶楼平台的面积已计入公摊面积,开发商无权将其赠送给业主。
5、对于楼盘造型、公共配套及相关设施与开发商向业主们承诺的是否一致,开发商有没有挪动、增设或减少公共设施等等。
6、在收费方面的“一房清”和“一价清”问题。所谓“一价清”是指房屋销售价格中应包含与住宅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如大家现在关注较多的燃气管道工程费、单元电子对讲保安门、水电表、有线电视开户费等等。开发商在交房时,再额外收取煤气开通费等那就属于违规。
7、业主收房时,也要检查小区的外部环境。曾有某业主验房时发现自家窗户外多了一堵墙,这在分户图中并未标明,但又严重影响了业主的采光、通风,给业主带来了困扰。
8、开发商在交房时,还存在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延期交付的问题。延期交付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房屋没有建成并通过质检站的验收;二是业主按时验收,发现房屋存在问题,要求开发商整改的,整改时间也属延期。对于延期交付的处理,一般从合同约定,开发商按延期的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者已付房款的利息支付违约金。
❹ 开发商通知收房后拒绝收房会怎有怎样后果
以下情况外拒绝收房都是违约: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结:相信阅读了上面的内容之后,应该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有了个新的认知。所以在收房验房的时候一定要检查仔细,掌握专业知识,以后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❺ 开发商一般会提前多久把收房通知书寄给业主呀,谢谢!
一般是一个月左右。
下面这些是一些开发商常见的收费项目。其次还有一些什么装专修保证金之类属的,就属于暗项目。不属于收费,只是保证金。
至于垃圾清理费,这些就是一些常见的收费类型,不属于开发商收取的,一般是内部清洁人员包下来收费的,帮你一次性清理装修后的垃圾费用。
第一是契税,120w以下90平以下1%(但据说先收1.5%,多的再退),120w以下90平以上1.5%,其余3%;
第二公共维修基金,按照开发商最开始的说法是,高层7层以下100每平,7层及7层以上200每平,但昨天售楼处人又说2008年2月之前买房的按照2%,不知道收房通知书上怎么写的,有收到的及时通知一下大家;
第三物业费,物业费2.38每月每平,100平的房子大概2.38*12*100=2856;
第四产权代办费,几百块钱,不多。主要就是这几项了。
不了解的可以咨询我,我尽量为你解答。
❻ 开发商也通知交房,但房主未收房,会怎样
开发商通知收房后拒绝收房会怎有怎样后果?根据法律规定,两种情况可以拒绝收版房:
第一、开权发商与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条件,那么在约定条件不成就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
1.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2.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在签订合同时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不样板房不一致的。
另,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屋实际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无以上情况,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交付,那么自开放商向买受人送达交付通知书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❼ 开发商通知收房,但不具备收房条件,业主该怎么办
在具体收房时不仅要对房屋进行验收,还要注意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文件资料。
(一)、书面验收:1、“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2、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3、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
(二)、现场验收: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购房人在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购房人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购房人注意务必坚持先验收后接收房屋,在未验收前,不要接收房屋,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❽ 开发商怎么通知业主去收房
1、开发商以挂号信的形式进行书面通知。2、售楼人员电话口头通知。3、开发商在报纸或网络上发布收房信息。
❾ 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业主最迟多长时间必须前往
通知业主收房,这个要看你交付定金的时候开发商怎么给你约定的。还有你要看看其他业主去收房是有没有问题,不能达到收房条件的还不能盲目收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❿ 我买了期房,开发商通知去收房了,我想问下,我是不是要先去验房合格才能签字确认收房正确收房顺序怎样
第一步:接到收楼通知单 按合同约定,发展商会在收楼前十几天通过挂号信将收楼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收楼的时间及须准备带齐的资料。
关注一:收楼时限发展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收楼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某些负责任的商家会在收楼通知寄出时另以电话方式通知购房者,也有商家并不管你有没有收到。
拆解招数:购房者在购房时切记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有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步:做足准备工夫 收楼前的准备宜细不宜漏。首先应看清发展商约定的收楼时间,确定具体收楼日期。然后是要找出购房合同,仔细研究合同中的交楼约定,充分了解哪些标的物是发展商必须交付的,买家权益有哪些。 其次,准备各种相关资料,包括申办产权证需要的原购房合同(契约),各期还款单据(发票或用于换发票的收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还有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员照片,收楼通知书,等等。 最后,当然要找有经验的收楼专家做伴。附带要准备的还有软尺、小锤等收楼工具,以及饮料与点心,以备收楼时东奔西走又排队又爬窗,又要与发展商争论,腰酸腿疼口干肚饿时有能量补充。切记,小姐太太们在收楼当天千万别穿高跟鞋与窄裙子。
第三步:查证 应要求发展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房间功能分区及标的物详列各项验收内容,如客厅楼板、阳台地面等等)与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
关注二:证件不齐要交楼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20日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承担责任。”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购房者收楼前可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 但是,“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是时下不少楼盘的通常做法,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没有相应的证书。
拆解招数:面对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楼,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尚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第四步:验楼细节不放过 查验完各种证件后,收楼的关键时刻——验楼正式开始,先是需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收楼通知书,领取房屋钥匙,然后由商家接待人员(开发商代表或物管公司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关注三:先签文件后验楼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楼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商家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方法,商家的主动性更大。
拆解招数: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将先验房再收楼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楼。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增加自我保护力度。
关注四:疲劳战收楼时要办的手续很多,如换发票、填表、交费、入住登记,等等,不少业主东奔西跑排了这队排那队,未进自家门已筋疲力尽,更没精力验楼、或无心就房屋问题与发展商干涉。
拆解招数:收楼现场的人山人海并不可怕,建议采取“人多好办事”的战术,请来多位老友亲戚帮忙,大家分工合作、分头排队,验楼时可分工合作,各人负责一部分,能发现更多的问题。
关注五:灰尘满积清洁明净一般较讨好人,大多数发展商交楼时都会提前将屋内打扫干净。但也有楼盘是例外,在地板、窗台等地方留下一层土。可别小看这层土,往往裂缝呀、漏水渍呀、砖面不齐呀等等问题藏在这层土底下。
拆解招数:应对办法是扫去土,或往地面冲水,一方面可冲去泥层,看清地板质量,另一方面也可测测地板的水平状态及排水情况。 验楼是整个收楼过程的“戏肉”。
第五步:验楼结果在录 验完楼后,买家应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根据买家意见,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天)。
关注六:大事化小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发展商员工总会说:“这没什么,小问题啦,我们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还大拍胸口让业主放心,想方设法不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拆解招数:不管发展商陪同人员如何巧舌如簧,如何套交情,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最好同时用贴纸贴在出问题地方,并写清自己的意见,以便整修时识别。
第六步:交费笔笔算清 换发票及缴交各项相关费用与钱银有关,更要笔笔算清。
关注七:巧立名目的收费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一些发展商到收楼时仍巧立名目乱收费。
拆解招数:收楼时须提前了解物价局的各项相关收费规定,最好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发展商要求的款项相对应,最好带上计算器,算好每一笔账,发现不合理收费要与发展商协商。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
第七步:办理入住手续 验完楼后,开发商一般要求业主填写《住户档案表》、《入住协议》、《消防责任书》等协议书,同时领取《住户手册》、《服务指南》等各种入住手册及各种赠送物品。
关注八:《入住协议》与《消防责任书》是购房者与管理处的入住约定,有些物管公司从便于自身管理出发,订下一些双方责权不对等的条款。
拆解招数:签署时应先详细研究行文,发现不公时应及时提出异议,双方协商后再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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