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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商品房租赁

发布时间:2021-02-22 18:18:10

开发商将没卖出的房屋进行租赁已有6年时间,请问。这类房产属于待售还是自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自留,房产证应该办下来了。
所以如果要买的话,就是二手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中要交的税都是要交的。
至于大修基金是要交的。
租金收入本身就是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范围的,应该征收"服务业"营业税,租赁净收益计入“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律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8-06-10 发文字号: 财税[2008]83号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07]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神,现通知如下:
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维修基金,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财政部《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1998]7号)的规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❷ 什么是租赁房,商品房,产权房,能说的详细,具体一点吗谢谢啦!!!!

租赁房:意同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专房屋的消费属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这种房子居住者只为暂时使用权,使用范围也受租赁合同约束。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产权房: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❸ 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对外出租,如何入账

一、税务处理上,房地产企业出租和出借的商品房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当将出售、转让收入并入转让财产收入。同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资产的净值和转让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投资性房地产的报废、毁损,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

将开发产品对外出租的具体会计处理:

1、将开发产品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二、用于出租的开发产品未转作固定资产核算,会计上正常做账就可以了,但是其摊销的折旧不能税前扣除。

(3)开发商商品房租赁扩展阅读

资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❹ 开发商将预售房屋出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1、预售阶段购买人并没有取得财产所有权,享有的只是基于房屋预售合同产生的期待权版,本质上权是一种债权,在这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损害赔偿问题,只能是一种违约责任,而非损害赔偿责任。
2、据《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预售阶段出租房屋实际上已经违反的是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❺ 商品房买下来后开发商要求控制租凭权,这个国家有何规定

商品房应该就是产权房啦呀!开发商应该没有租赁权的,属于侵权。最好是有证明缴纳全款版或者贷款全部还清就属于权个人产权啦!商品如果你都钱款兑付清楚应该是属于你个人的。你有处置权的。不过不清楚的是你的钱款来源是否合法。合法的应该产权就属于你个人的。

❻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把租赁过的商业房卖给我合法吗

这需要看开发商是否有告知义务,如果房屋被租赁过,且被租赁的事实足以导致房屋价值贬损,那么开发商可能涉嫌欺诈,你可以解除合同。采纳谢谢

❼ 直接出售房产,为什么很少有开发商以租赁的

开发商开发的是商品房,租赁房是政府开发的解决经济困难的无房户的解困房。可以,开发商开发的房子只卖不租,卖完了,到新的地方去再继续开发。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❽ 房地产开发商可以直接签租赁合同租赁商铺吗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内出租。但该容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根据《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3、从商铺租户的角度看,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一定要要求出租人出示商铺的房产证。如果不是业主本人签合同,应要求出租人出示商铺业主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其出租商铺获得了业主的授权。如果商铺尚未取得房产证,应要求业主出示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并可到房管局查询商铺所在项目的权属证书(即大确权),以确保自己所租赁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保障自己作为租户的合法权益。

❾ 商品房没交房可以做租赁备案吗

已备案未交房的房子是可以卖的,是可以由他们出面转备案的,,如果买家是按揭,版不能办得下来,以后再买权房算2套房。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一方当事人同意,合同中另一方当事人可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在这里,一方当事人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据此,只要房地产开发商同意原买受人转让房屋,本人能够与原买受人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一致,且开发商愿意为自己的转让事项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登 记变更手续,房屋买卖就可以完成。

❿ 开发商造成租赁的房屋产权面积有问题,该承担什么责任

你可以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继续使用该部分房产,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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