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中直安慧职工住宅工程 何时竣工
您好!
建议去附近问问比较好,就这样说,是说不清的
望采纳,谢谢
2. 北京中直安慧职工住宅43号开工了吗
不错的。问对了人,才能做对事。
3. 新考入中直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个问题要看你考入的单位了,一般单位会有宿舍,但不会有福利分房。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4. 中直机关洋桥职工住宅工程,现在这些公务员还分房子吗
现在不分房子了。作为宿舍.....
5. 中直机关羊桥职工住宅工程项目部负责任是谁联系电话是多少
亲,你应该直接去乡政府问的~
6. 单位给职工使用房屋是否符合租赁合同的调整
为吸引人才,很多企业都会为员工以提供宿舍或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来提高员工待遇。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在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时,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员工住房的那点事。
目前关于企业给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企业租赁房屋用于职工宿舍
2、公司自有房屋用于职工宿舍
3、公司直接向员工发放住房补贴
4、员工凭租房发票实报实销
1、 公司租赁房屋用于职工宿舍
公司租赁房屋供员工无偿使用,首先该费用属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可以凭借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在“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核算,按照职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总额14%以内的部分,允许据实扣除。
公司租赁房屋供员工有偿使用:公司租赁房屋用于集体宿舍并收取少量房租,支付的租赁费可在福利费进行列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性活动,所以公司向员工收取的租金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此外员工支付的住房租金(无论金额大小),均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注意:
1:如果公司租赁个人房屋用于员工集体宿舍,需要取得税局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2: 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时不需考虑进项税,因为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公司租入不动产专门用于职工福利,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3:员工个人在享受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留存住房租赁合同等资料备查。
4:公司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房屋用途、租金金额、获取发票形式等内容。
2、 公司自有房屋用于职工宿舍
企业将自有房屋提供给员工作为职工宿舍使用,应根据受益对象,将房屋每期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单位房屋作为员工宿舍,该房屋计提的折旧属于福利费支出范围,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如果企业向职工出租的自有住房属于“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免交房产税。如果不属于,则不适用免税政策,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可享受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企业应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规定: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所以对于企业与员工签订的租房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 公司直接向员工发放住房补贴
公司按月固定向员工发放住房补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所以该项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该笔费用应根据受益对象,分别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列支。同时企业发给员工个人的住房补贴属于个人获得的现金形式的经济利益,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4、 员工凭租房发票实报实销
公司以费用形式对员工个人的租房支出进行实报实销,例如:公司给高层人员提供住房福利,高层干部租住房屋可以凭借开具的租赁发票到公司实报实销。这种实报实销的租房费用支出属于公司对员工任职或者与受雇相关的支出,应并入员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核算,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公司为老总支付的住房租金,发票开具给公司的,这个费用应该列那个项目下呢?租赁费还是在职工福利费里支?是否会存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问题呢? 回复: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问题描述: 公司为老总支付的住房租金,发票开具给公司的,这个费用应该列那个项目下呢?租赁费还是在职工福利费里支?是否会存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问题呢? 回复: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确认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住房租金费用时,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同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可将该费用比照职工福利费处理。
7. 主购房人属于中直机关系统,如何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版
1、购买、建造、翻建、大权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8. 中直机关公租房能做遗赠养老遗嘱吗
中直机关公租房不能做遗赠,养老遗嘱也不行。公共租赁住房专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9. 母公司将公司房屋出租给子公司的职工居住,
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内税〔2000〕125号)规定:为了配容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住房租赁市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所以,税法仅仅规定了向职工出租自有住房免征营业税。对于公司与公司直接的 租赁协议是不予免税的!
谢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