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应用指南是部李的哪个司编写的
《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应用指南》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房和城乡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组织,经过专家评审、复审,最后在网上公布。
㈡ 房地产开发前期预计后期效果的ppt怎么写
前期手续简单点说,
1、办理“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是“毛地”,还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拆迁。
2、按规划进行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交有关部门规划评审、设计审查。这项不属于行政许可,但是却一般是开发过程办手续时间最多的。
3、办理项目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请规划的放线施工。有的地方,还要办开工证。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具体负责提出奎文区、潍城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提出辖区内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区签订协议书,由各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书,意见书内容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是土地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经政府批准后对社会公布。
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设计要求。项目规划设计要求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开发建设期限。项目开发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三)住宅产业化要求。
1.居住项目按照建设部《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商品住宅性能认定试行办法》的规定申报A级住宅性能认定。具备相关条件的项目应积极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2.开发项目要认真贯彻“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方针,民用建筑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建筑节能标准。居住建筑要依据《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成套技术量化评价指标》,选择适应本项目的住宅建筑与结构技术、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住宅厨卫成套技术、住宅管线成套技术、住宅智能化技术、居住区环境及其保障技术、住宅建造成套技术等,并参照国家、省编制的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选定资源节约型的优质材料和部品。
(四)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应达到市政道路、供排水、供热、供气、供电设施以及绿化、环卫、路灯、消防设施的修建要求及维护管理规定。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针对物业服务用房、城管执法和治安管理等政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用房、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会所、幼儿园、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等配套建筑提出的要求。
(六)拆迁补偿安置。拆迁红线内的各类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房屋、地下各种管线以及架空电力、通讯线路等的拆迁要求。属住宅的原则上实行就地安置补偿;属非住宅的实行就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实行就地安置的,应先建安置房。拆迁户妥善安置后,方可建设出售商品房。
(七)其它建设条件要求。
四、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主体参与土地公开出让时,必须认真研究土地公开出让文件,包括《意见书》所规定的内容,竞得土地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小区配套、拆迁补偿安置和前期物业管理。
五、规划部门应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的规划设计要求,对开发企业报批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设部门应在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时,对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的住宅产业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拆迁补偿安置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按批准方案进行开发建设的,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㈢ 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北城街道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什么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
了。经济适用住房还要。
前期手续简单点说,
1、办理“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是“毛地”,还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拆迁。
2、按规划进行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交有关部门规划评审、设计审查。这项不属于行政许可,但是却一般是开发过程办手续时间最多的。
3、办理项目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请规划的放线施工。有的地方,还要办开工证。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具体负责提出奎文区、潍城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提出辖区内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区签订协议书,由各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书,意见书内容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是土地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经政府批准后对社会公布。
三、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设计要求。项目规划设计要求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开发建设期限。项目开发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三)住宅产业化要求。
1.居住项目按照建设部《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商品住宅性能认定试行办法》的规定申报A级住宅性能认定。具备相关条件的项目应积极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2.开发项目要认真贯彻“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方针,民用建筑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建筑节能标准。居住建筑要依据《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成套技术量化评价指标》,选择适应本项目的住宅建筑与结构技术、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住宅厨卫成套技术、住宅管线成套技术、住宅智能化技术、居住区环境及其保障技术、住宅建造成套技术等,并参照国家、省编制的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选定资源节约型的优质材料和部品。
(四)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应达到市政道路、供排水、供热、供气、供电设施以及绿化、环卫、路灯、消防设施的修建要求及维护管理规定。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针对物业服务用房、城管执法和治安管理等政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用房、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会所、幼儿园、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等配套建筑提出的要求。
(六)拆迁补偿安置。拆迁红线内的各类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房屋、地下各种管线以及架空电力、通讯线路等的拆迁要求。属住宅的原则上实行就地安置补偿;属非住宅的实行就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实行就地安置的,应先建安置房。拆迁户妥善安置后,方可建设出售商品房。
(七)其它建设条件要求。
四、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主体参与土地公开出让时,必须认真研究土地公开出让文件,包括《意见书》所规定的内容,竞得土地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小区配套、拆迁补偿安置和前期物业管理。
五、规划部门应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的规划设计要求,对开发企业报批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设部门应在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时,对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的住宅产业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拆迁补偿安置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按批准方案进行开发建设的,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㈣ 房间空气调节器的产品选用指南
1 选用房间空调器时,除按房间设计所需冷负荷选择外,还需考虑按空调器循环风量(中速时),能满足该房间每小时4 次的换气次数所需的负荷。
2 在选用空调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应选用能效比(性能系数)较高的产品。空调器的能效比实测值应大于等于表1的规定值。根据产品实际能效比,按表2 判定该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
表1 能效限定值 类型 额定制冷量(W) 能效比(W/W) 整体式 2.30 分体式 ≤4500 2.60 4500<额定制冷量≤7100 2.50 7100<额定制冷量≤14000 2.40 表2能效等级表 类型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整体式 2.30 2.50 2.70 2.90 3.10 分体式 ≤4500 2.60 2.80 3.00 3.20 3.40 4500<额定制冷量≤7100 2.50 2.70 2.90 3.10 3.30 7100<额定制冷量≤14000 2.40 2.60 2.80 3.00 3.20 注:空调器的节能评价值为上表中的能效等级二级。
2) 在选用设备时,应考虑所选用空调器的实际制冷量、制热量比额定制冷量、制热量低的情况,按标准可以低5%。
3) 空调器工作环境应不超过表3 中T1 的范围(国内使用多为T1 型)。
表3 空调器类型 气候类型 T1 T2 T3 冷风型 18~43℃ 10~35℃ 21~52℃ 热泵型 -7~43℃ -7~35℃ -7~52℃ 电热型 ~43℃ ~35℃ ~52℃ 4) 应选用噪声值较低的产品,表4 中列出的值,是在半消声室中离设备1m 或1.4m 处的测定值。
表4 额定制冷量(W) 室内机噪声[dB(A)] 室外机噪声[dB(A)] 整体式 分体式 整体式 分体式 < 2500 ≤53 ≤45 ≤59 ≤55 2500~4500 ≤56 ≤48 ≤62 ≤58 4500~7100 ≤60 ≤55 ≤65 ≤62 > 7100 ≤62 ≤68 3 设计中应考虑室外机的安装位置。预留混凝土平台,预设冷凝水的排水立管和支管接点。
4 分体式空调机设计选用制冷量时,应考虑制冷剂管长度的修正(一般管长为5m)。
5、变频空调器采用了变频压缩机,变频空调器可以根据房间的冷热负荷的变化自动调整制冷和制热能力,减少了能量消耗,达到了节能的效果。变频空调器与额定能力相同的定频空调器相比到达设定温度的时间约缩短30~40%。
二、施工、安装要点
1、室外机的安装应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 B17790-1999。如:沿街的室外机必须高于2.5m,不允许冷凝器的风吹向人体。
2、室外机安装可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94K303《分体式空调器安装》进行。
3、室外机的周围应预留空间,冷凝器的通风应良好。
4、室外机的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与抗震能力,并能承担安装时的额外负载,通常应大于180kg。 室外机的支架不应设在阳台的护板上,也不应设在轻质外墙上。在实心粘土砖外墙上安装的支架,放置室外机时不许在支架上水平拖动。在实心粘土砖墙上的支架根部不允许拔出来以后再塞进去使用,若原有胀锚螺栓位置不合适,必须在一定距离外重新打孔。室外机应固定在支架或混凝土板上。
5、室内、外机之间的管道长度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0m,高差不宜超过5m。室外机的安装高度宜低于室内机;若室外机安装高于室内机时,应考虑设置油弯以保证润滑油能返回压缩机。
6、冷凝水的排除应不影响下层用户与污染建筑物外表面。
7、房间空气调节器应安装在远离暖气片、火炉等热源、及强光直射的位置,使用地点不应有强电磁干扰,也不要安装在经常发生振动的位置,并需安装牢固,以免影响机器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8、房间空气调节器的电源线和电气控制线及其连接应符合GB 4706.32的有关要求,其互连电缆线和控制电缆线的接线端子应有清晰明了的对应标识,电源线与控制线相互间不应交叉、缠绕。
9、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噪声应符合GB/T7725的要求。安装后的空调器不得因安装不良使其产生异常噪声和震动。
10、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室外机组不应占用公共人行道,沿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器其安装架底部(安装架不影响公共通道时可按水平安装面)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2.5m。
三、执行标准
产品标准
《房间空气调节器》GB/T 7725-2004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2021.3-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32-2004
工程标准
《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 B17790-2008
四、相关标准图集
《分体式空调器安装》94K303
㈤ 房地产开发的所有手续有哪些(前期和后期)
我国加入WTO后,普通商品房可以不用立项批准文件了。经济适用住房还要。
前期手续简单点说,
1、办理“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是“毛地”,还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拆迁。
2、按规划进行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交有关部门规划评审、设计审查。这项不属于行政许可,但是却一般是开发过程办手续时间最多的。
3、办理项目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请规划的放线施工。有的地方,还要办开工证。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具体负责提出奎文区、潍城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提出辖区内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区签订协议书,由各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书,意见书内容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是土地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经政府批准后对社会公布。
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设计要求。项目规划设计要求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开发建设期限。项目开发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三)住宅产业化要求。
1.居住项目按照建设部《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商品住宅性能认定试行办法》的规定申报A级住宅性能认定。具备相关条件的项目应积极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2.开发项目要认真贯彻“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方针,民用建筑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建筑节能标准。居住建筑要依据《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成套技术量化评价指标》,选择适应本项目的住宅建筑与结构技术、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住宅厨卫成套技术、住宅管线成套技术、住宅智能化技术、居住区环境及其保障技术、住宅建造成套技术等,并参照国家、省编制的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选定资源节约型的优质材料和部品。
(四)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应达到市政道路、供排水、供热、供气、供电设施以及绿化、环卫、路灯、消防设施的修建要求及维护管理规定。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针对物业服务用房、城管执法和治安管理等政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用房、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会所、幼儿园、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等配套建筑提出的要求。
(六)拆迁补偿安置。拆迁红线内的各类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房屋、地下各种管线以及架空电力、通讯线路等的拆迁要求。属住宅的原则上实行就地安置补偿;属非住宅的实行就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实行就地安置的,应先建安置房。拆迁户妥善安置后,方可建设出售商品房。
(七)其它建设条件要求。
四、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主体参与土地公开出让时,必须认真研究土地公开出让文件,包括《意见书》所规定的内容,竞得土地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小区配套、拆迁补偿安置和前期物业管理。
五、规划部门应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的规划设计要求,对开发企业报批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设部门应在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时,对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的住宅产业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拆迁补偿安置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按批准方案进行开发建设的,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㈥ 建筑部品指什么
建筑部品就是运用现代化的工业生产技术生产出来用于建筑所需的建版筑构件、部品,例如:外权挂墙板、保温墙、预制板、叠合梁、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等。
住宅部品不同于建筑产品,建筑产品是针对各类建筑所采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统称,而住宅部品是住宅建筑中的一个独立单元,有规定的功能,是构成住宅建筑的组成部分,是建筑产品的整合和集合。
(6)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扩展阅读
部品为由建筑材料、建筑制品或设备以及配套产品组成的系统组合体,它是应用技术的载体;部品经工厂制作成半成品后,运至施工现场,应达到现场组装简捷、施工迅速的标准,并保证部品安装就位后,达到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建筑部品化,就是运用现代化的工业生产技术将柱、梁、墙、板、屋盖甚至是整体卫生间、整体厨房等建筑构配件、部件实现工厂化预制生产,使之能达到运输至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搭积木”式的简捷化的装配安装来完成的建筑工程。
㈦ 住宅部品的内容
住宅部品:一词译自日文。意指在住宅里面有独立功能的住宅工业产品,如门、窗、厨具、洁具等。它区别于建筑原材料,如沙、石、水泥等;又区别于建筑物结构配件,如窗台、门窗过梁、水泥预制件等。
㈧ 电动平开、推拉围墙大门的产品选用指南
该产品适用于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室外环境的入口处。可用于车辆和行人的通过。 2.1 按开启形式分:电动平开围墙大门、电动推拉围墙大门。
2.2 按材质分为:铝合金、锌铝合金、铸铁、不锈钢、彩色钢管、锻打铁艺等。
2.3 按门扇数量分为:单扇、双扇。
2.4 按开启方向分(以外视为准):左开、右开。 4.1电动平开围墙大门基本规格 见表4.1-1
表4.1-1 电动平开围墙大门基本规格 规格型号 门口宽(mm) 1500 1800 2100 2400 3000 3300 3600 4200 4800 5400 6000 门高
(mm) 1800 1518 1818 2118 2418 3018 3318 3618 4218 4818 5418 6018 2100 1521 1821 2121 2421 3021 3321 3621 4221 4821 5421 6021 2400 1524 1824 2124 2424 3024 3324 3624 4224 4824 5424 6024 4.2 电动推拉围墙大门基本规格 见表4.2-1
表4.2-1 电动推拉围墙大门基本规格 规格型号 门口宽(mm) 3600 4200 4800 5400 6000 6600 7200 8400 9000 9600 10800 12000 15000 门高(mm) 1500 3615 4215 4815 5415 6015 6615 7215 8415 9015 9615 10815 12015 15015 1800 3618 4218 4818 5418 6018 6618 7218 8418 9018 9618 10818 12018 15018 2100 3621 4221 4821 5421 6021 6621 7221 8421 9021 9621 10821 12021 15021 2400 3624 4224 4824 5424 6024 6624 7224 8424 9024 9624 10824 12024 15024 6.1 正常工作条件
1)周围环境温度:-25℃~+50℃。
2)周围环境相对湿度:≤90%。
3)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电源电压:额定电压×(1土10%)V。
5)使用场所无严重腐蚀的介质。
6.2 开门机和配件
开门机功率和相应电气配件应与围墙大门的规格相匹配,并应符合JG/T 3052和有关标准规定。
6.3 运行速度
推拉围墙大门运行速度为0.15~0.25m/s;平开围墙大门运行速度为7~11°/s。
6.4 遥控距离
配有遥控装置时,遥控距离应不小于30m。
6.5 围墙大门在切断电源时,应能用手力启闭,且手动离合器操作灵活,动作准确;行程开关应灵敏可靠,围墙大门在运行过程中,当到达止动状态时,应能自动停止运行。
6.6 工作寿命
围墙大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以开门、关门为一个循环,其工作寿命不少于10万次。
㈨ 住宅部品的分类
· 建筑管件、管材抄 · 垃圾处理系统 · 建筑智能化 · 遮阳部品 · 热泵系统 · 空调、换热器 · 建筑新风换气系统 · 水处理系统 · 装配式装修 · 屋面和屋面瓦 · 太阳能系统 · 瓷砖 · 门窗配套件 · 腻子 · 建筑模板 · 脚手架 · 扣件 · 散热器 · 地板及人造板 · 厨房家具等等
㈩ 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荣誉
2004年11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获得太阳能行业“中国著名品牌”称号、“《中国质量万里行》‘诚信·维权,重点保护品牌”称号、“安徽省环境保护协会推荐产品”证书 。
2005年10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通过中国国家认证中心“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2005年11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通过国家CCC强制认证。
2006年1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当选为中国太阳能热利用联盟副理事长;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被评为“中国太阳能热利用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2006年1月10日,国内首家对产品认证、品牌价值评估等制定行业标准的专业研究机构-----中国品牌研究院公布“中国100名最具价值驰名商标”排行榜,“荣事达”品牌价值26. 1亿元,位居中国最具价值驰名排行榜54位。
2006年4月,荣事达跻身亚洲家电20强,并成为安徽最具价值家电品牌。
2006年5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成为中国标准化委员会制定参与中国国家太阳能集热器技术标准修订的三家企业之一(安徽唯一参加单位)。
2006年8月,荣事达太阳能热水器荣获“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
2007年1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当选为“第二届太阳能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2007年1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当选为“第四届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2007年12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荣获“2007中国十大最具成长性CEO”年度大奖。
2007年12月,荣事达太阳能成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温暖中国行动”指定使用产品。
2008年2月, 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获“2007年度太阳能行业十大经济年度人物”年度大奖。
2008年2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通过“安徽省农村环境施工企业”认证。
2008年2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当选为“第三届合肥市企业联合会、合肥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
2008年3月,“荣事达”太阳能热水器喜获“安徽省著名商标”称号。
2008年4月16日,荣事达太阳能热水器被国家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列为“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部品与产品”并颁发选用证书。
2008年12月,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2009年1月,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荣获“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2009年1月,荣事达太阳能中标“世界大学生冬运会场馆”太阳能光热、光伏项目,为行业树立了标志性的节能产品新标杆。
2009年2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蝉联“2008年度太阳能行业十大经济年度人物奖”。
2009年2月,荣事达太阳能在“第二届中国太阳能行业十大经济年度人物暨行业十佳评选活动”中一举囊获五项行业大奖,成为行业最大赢家。
2009年2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当选为合肥市新能源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被合肥市新能源行业协会评为“常务副会长单位”。
2009年5月,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荣获“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2009年8月20日,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获得“金太阳产品”认证。
2009年9月4日,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被合肥团市委评为“合肥青年文明号企业”。
2009年10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荣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
2009年11月,荣事达太阳公司荣获“合肥市认定工程企业技术中心”。
2009年12月,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2009年12月19日,荣事达太阳能在“2009品牌中国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暨第九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中荣获“2009品牌中国太阳能行业十大年度人物”奖项。
2009年12月26日,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当选为“安徽省环保联合会副主席”;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荣获“安徽省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单位”称号。
2010年2月3日,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荣获“合肥市第七届优秀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2010年3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当选为“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2010年5月4日, 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作为安徽省整个家电行业唯一青年企业家代表荣获“第十三届安徽青年五四奖章”。
2010年5月8日,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评为“合肥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2010年9月,荣事达太阳能公司董事长潘保春作为安徽省整个家电行业唯一青年企业家代表荣获“全国青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