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土地供应
(1)建设用地供应稳步增长
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69万公顷,同比增长17.5%。从年内情况看,第三季度建设用地供应同比增幅降至最低,第四季度止跌回升,同国民经济第三季度缓中趋稳、第四季度景气回升、全年稳中有进的变化情况一致。增速最高的是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以下简称基础设施用地),同比增长43.4%(图2-1);其次是工矿仓储用地,同比增长5.6%。基础设施用地持续迅猛增长带来土地供应结构的显著变化,2011年基础设施用地首次超过工矿仓储用地,跃居供地首位,占供地总面积的38.8%,2102年占比攀升至47.3%,提高了8.5个百分点,比2008年(占供地总量的22.5%)提高了24.8个百分点。
图2-3 分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⑵ 上海市的,房产证写的住宅用地商业用房交易税怎么算.有增值税吗
门市房是商业房屋,在房屋用途上为非住宅,非住宅的房屋交易无论卖房人取得专房屋产权超没超过属五年,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都要按规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如果该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所需税费如下:
1、契税;按房屋交易额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交易额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按房屋交易额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按房屋交易额1%或房屋现值-房屋原值差额20%缴纳。(卖方承担)
5、印花税:按房屋交易额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55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交易额1.9%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⑶ 上海市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国土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房地资源系统立足市委、市政府“落实、聚焦、突破”的工作基调,以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抓手,以夯实基础工作、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为重点,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着力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1)以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为契机,加大行业管理的力度,房地产业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的态势。贯彻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态度坚决、执行有力。在土地管理方面,以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为重点,加强农用地转用计划管理,实行“统”、“分”结合的办法,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深化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根据《全国纲要》(送审稿)分解给上海的主要指标,基本完成了各区县主要规划指标的对接工作;全面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并加大了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执法监察力度,全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以贯彻落实国办发37号文件为重点,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和“鼓励消费、规范投资、抑制投机”的原则,实施市场供应和需求的双向调控,并着力建立健全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2)以土地清查和房屋调查为重点,加大基础工作的推进力度,为深化拓展精细化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在土地清查方面,建立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权属数据、建设用地数据、违法用地数据等基础数据库。全市共完成外业调查面积6 936平方千米,覆盖全市陆域面积;内业判读地块188万个,对每一地块的土地用途进行了判别。在房屋调查方面,完成了全市近1万个街坊(村)全部房屋建筑的现场核对、外业修测、公房采集输入、大机数据清理及成果数据入库。
(3)地矿工作方面,加快立法进度,出台了《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强化、弱化、转化”的要求,推进了机构职能整合,完成了10个区县地矿管理职能的延伸工作;进一步开展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加快推进三维城市地质调查。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2006年度的变更调查汇总数据显示,本市统计地类总面积为823 901.21公顷,具体分类统计如下:农用地380 197.21公顷,其中耕地264 383.62公顷,园地11 647.07公顷,林地23 923.97公顷,其他农用地80 237.05公顷;建设用地237 103.67公顷,其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16 301.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 032.4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 770.17公顷。未利用地206 600.73公顷(图1)。
图1 2006年全市土地利用构成情况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全市农用地总量为380 197.21公顷,其中耕地264 383.62公顷,比2005年减少 8 670.38 公顷,耕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2006年建设占用耕地3 222.02公顷;2006年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在推进创汇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中,耕地转化为林地、园地、设施农业用地为4 595.85公顷。
2.建设用地
至2006年末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为237 103.67公顷,以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为主,面积为216 301.0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1.22%,交通运输用地19 032.4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 770.17公顷。
2006年全市批准建设用地11 144.97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6 550.06公顷,涉及耕地5 421.50公顷(包括部分2005年核发计划审批)。分批次建设用地8 646.24公顷,其中商服用地355.6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 568.0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98.07公顷,公共建筑227.35公顷,住宅用地1 199.88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2 498.72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 758.97公顷。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市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工作,通过乡镇农田区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确定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重点区域,制订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一方面对零星宅基地、工业点、坑塘、废弃河流、农副业用地和零星未利用土地等进行复垦,另一方面推进结合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的土地整理。全年开发整理复垦土地总面积为8 120.28公顷,新增耕地2 934.37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不但为上海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占用耕地提供占补平衡指标,而且也进一步优化了郊区的土地利用结构,保护和建设了郊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了郊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
全市实施的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有两个,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到2006年年底两个项目基本竣工,准备接受竣工验收。另外,本市积极推进滩涂促淤圈围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空间。
二、矿产资源
坚持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保护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合理利用和保护好矿产资源。与此同时,强化对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使地质资料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继续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2006年下达给本市的征收指标得到大幅度超额完成。继续加强对砖瓦粘土企业和矿泉水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力度。
(一)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地质勘查投入1 305.5万元,勘查资金主要来于财政资金731.5万元,地方补贴574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城市地质调查、地面沉降及地下水动态监测、地面沉降防治研究等方面。完成了三维城市地质调查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地面沉降监测工作,为提高地面沉降防控能力提供基础资料。
(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本市具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4个,勘查许可证项目进行了年检,所有项目均已通过。
至2006年底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有115个,主要是粘土矿和矿泉水采矿许可证,其中粘土矿许可证95个,水气矿产20个;变更2个,延续102个,其他11个,许可证总数比2005年减少1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上海市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主要是粘土矿和矿泉水,其中粘土矿的矿山数为96个,矿泉水的矿山数为19个,全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8 486万元和15 010万元,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为623万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全市土地市场按照“政府调控、市场供应、规范运作、依法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机制,不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严格执行经营性六类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除划拨目录外的土地供应采用有偿使用制度。
2.土地一级市场建设
全市积极贯彻执行国办发37号文件,加大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大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规模、结构和节奏。2006年全市共出让土地 2 611 宗,面积7 680.13公顷,其中新增用地4 105.03公顷,出让成交价款为378.78亿元,土地出让纯收益113.63亿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216宗,成交价款224.96亿元,纯收益67.48亿元,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主要是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面积为1 705.77公顷;协议出让2 395宗,成交价款153.81亿元,纯收益46.14亿元,主要是工矿仓储用地出让;划拨957宗,面积5 389.67公顷。
3.土地二级市场
全市土地二级市场反映的主要是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情况,2006年全市二级市场呈现繁荣与活跃的态势,其中房地产转让402 674宗,转让金额为3 707亿元;房地产出租13 781宗,租金为7.16亿元;房地产抵押321 850宗,抵押价款为6 829.47亿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发现土地违法案件729件,其中2006年发生案件58件。2006年市区县房地局执法监察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共立案729件,审结840件(含2005年未结案件)。共拆除构建物115.27万平方米,收回土地74.08公顷,罚没款共计6 552.45万元。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使行政复议成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层级监督的重要手段。2006年申请行政复议343件,其中行政处罚24件,行政许可38件,其他281件;2006年行政受理301件,审结300件,维持139件,确认违法12件,撤销5件,撤回申请48件,2006年未审结43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全市共有行政单位20个,从业人员960人,行政编制人员951人,大专以上人员占全部编制人员的89%,年末平均人员962人。
2006年参加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达372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92人次;行政学院学习61人次;参加其他培训219人次,其中国外10人次。学历教育49人,其中硕士生10人,本科生16人,大专生23人。2006年取得学位1人。通过各大专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七、问题与建议
上海市人口多、地域小、土地资源总量不足,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矛盾愈来愈突出。要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并举,坚持统筹当前发展与未来发展并重,推进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方式根本性转变,加快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单向型向集约循环型转变。
1.按照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的要求,着力建立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1)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为重点,抓紧细化对各区县考核的具体办法。推动金山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的实施。
(2)建立健全违法用地查处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发现机制、判别机制、会审机制、处置机制、通报制度上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将违法用地情况定期向各区县政府通报。
2.按照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的要求,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继续采用“统”、“分”结合的分配方式,优化供地结构,确保国家、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与筹办2010年世博会相关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地。逐步建立“控增逼存”的管理办法,全年消化利用存量土地的数量力争达到2006年度存量土地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2)加快消化利用闲置土地。加快实施《闲置出让土地处置试行规定》,全面建立闲置土地台账,把工作重心转向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3)推进“批项目、核土地”。加快完善“批项目、核土地”的工作机制,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各类用地的用地指标(指南),健全用地指标(指南)管理办法。
(4)开展建设用地后评估。加快研究制定评估方案,对国家公告工业园区的绩效情况开展评估,完成2005年、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逐步建立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的长效机制。
(5)加强土地市场体系建设。重点要推进三方面工作:①探索建立土地有形市场。要完善土地市场运行的基本制度、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引导土地交易双方依法交易、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效率。②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把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关系,加快制订上海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办法,年内全面推进实施。③推进土地储备。完善土地储备机制,加强经营性用地专项储备、统一供应、熟地出让的工作。研究制定工业园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组织园区做好工业用地储备。
⑷ 上海房地产近年的发展情况,急急!!!!
房地产发展的综合性指标能够有效地反映房地产的历史状况,还能够正确反映房地产的全面、系统、综合的状况,更能够通过部分或大部分的指标预测、规划或计划,更直观的表达出未来的发展趋势。
以往我们见到的指标往往是表达某些方面的意思,不同的指标发布机构有着不同的指标发布目的,本文主要概括性地描述房地产发展综合性指标的类型,以及其表述的涵义,以便帮助我们更加全面系统地去认识各类指标。
一、房地产发展的主要社会指标
从房地产发展的社会指标看,具有从居住面积指标向环境和服务指标、从公众性指标向保障型指标、从比例性指标向总量性指标的三个转变,体现出住房的社会需求变化。
人均居住面积和使用面积。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或使用面积是最重要的住房指标之一,也是考核一个城市住房状况的重要指标。1996年以来,上海人均居住面积与人均使用面积不断增长,人均居住面积由1995年的8平方米增长到2007年的16平方米以上,人均使用面积由1995年的11.1平方米增长到2007年的23平方米以上,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显著提高。
随着人们从对住房数量的追求转向对住房质量的需求,对于人均住房面积指标在讨论中带来了普遍的质疑,有专家提出用套数和质量指标来表达居住水平更为确切。鉴于指标的可比性,根据人口增长情况、住房建设发展和旧区改造拆迁等指标测算的结果,预计在2010年上海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可达到18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在26平方米左右,在住房数量上进入亚洲大型城市的先进水平。此后,笔者认为,这一代表居住规模水平的指标的社会意义将越来越小。
住房成套率。住房成套率是表达房屋居住品质的一项指标,上海由2000年的74%上升到2004年的92.5%,到2010年,住房成套率将达到95%以上,届时这一指标也会成为历史性指标。
小区品质率。这是一类新的发展指标,随着居民对居住品质的要求,这类指标将会不断创新和发展。随着上海菜单式全装修和“四新”成果集成应用有序推进,“四高”优秀小区的建设量已达到全市当年住宅竣工总量的40%。四高小区比例提高50%。未来,环保型、节能型和节约型小区和建筑的指标将会不断建立,标准也会不断提高,形成新的指标趋势,如,上海住宅节能率在未来三年内将会达到65%的比例。
住房最低保障面积。住房最低保障面积是指政府为社会提供的住房保障居住面积或使用面积的底线,也是居住最低的标准线。这一面积的设计和划分十分关键和敏感,标准过低会被认为社会进步缓慢或居住贫富差距过大;标准过高又会使保障人群过多和改善面积过大,使得政府无力承受。一般认为有两种划分方法,一种是按照实际需要,如一张床、一只桌、一个柜等生活所需基本空间,估计出基本的住房面积;另一种是按照人均住房面积的一半左右的标准进行划分(这种方法类似于最低保障收入的划分)。上海在历史上曾经确定过2.5平方米、4平方米和6平方米为最低住房面积标准;笔者认为不超过人均8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标准相对比较合理,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适用于上海;笔者还认为,应该对不同人口的户型做相应系数调整,上述标准对三口人的家庭比较合适。
住房保障享受面和廉租家庭户数。按照上述标准,对于对低收入者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住房保障面将达到一定的标准,如98%以上,同时,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享受廉租住房的保障家庭户数将成为关键性的指标,笔者认为,这一指标将从最近的3-5万户,快速地提升到10万户以上。
住房促进享受面和经济适用房享受户数。住房提高货政府和单位的各类资助,使得中等收收入家庭能够买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可以加快解决住房问题的步伐。笔者认为,这一指标的户数数量应该达到廉租房家庭的两倍以上。
物业管理类指标覆盖率。物业管理是居住着民主权利的表现,包括对已交付使用房屋的物业管理覆盖率(希望达到80%以上),其中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更希望在98%以上,住宅前期物业管理要全部实现招投标;业主大会组建率希望在90%以上;住宅维修资金的首次归集要基本全部到位。
二、房地产的产业经济类指标
从房地产的产业发展,主要表现在可以和宏观经济接轨的产业与投资指标上,包括产业规模和投资规模。从长期看,企业数量和结构、从业人员数量等也会成为产业中关心的指标。
房地产增加值及其占GDP比例。10多年来,中国和上海的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房地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相应迅速上升,上海房地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从1990的0.5%上升到2000年的5.5%和2004年的8.4%,目前仍在7%以上的水平。标志着房地产业成为上海新的支柱产业。一般认为,房地产占GDP的比重在6—8%时,与GDP的均衡增长具有积极意义。
房地产投资总额及其比例。1996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逐年下降;2000年起开始稳步上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至2007年,房地产投资规模达1300亿元左右。未来几年,上海将保持房地产投资占全上海固定资产投资的三分之一左右的基本格局。
房地产企业数量和房地产从业人员数量规模限于资料和篇幅,本文不予展开。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主要指标
房地产建设从土地供应、开工和在建面积到竣工面积,构成了完整的建设内容,也在统计中能够比较全面反映房地产开发状况的指标。同时,旧城改造从土地存量再开发利用角度反映了另一方面的建设需求。
土地出让面积。土地出让面积决定了房地产开发的生产资料基本资源的供给状况。在1996-1999年期间,土地出让面积基本保持平稳态势。2000年以后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1-2004年,共出让土地24967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14052公顷。2004年以后,由于土地出让招投标制度的建立,出让面积明显减少。目前,房地产经营用地年平均供应2500公顷左右,其中住宅占70%以上,基本满足上海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需要。在出让土地中,政府储备土地所占的比重希望能够达到20%左右。
房屋竣工面积。在上述土地资源供给的情况下,上海房屋竣工面积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3000—3500平方米之间徘徊,其中只有1997年2003年两个年份超过3500万平方米的高位。未来两三年,竣工面积将回落到三千万平方米以内。竣工面积回落是长期性的趋势,预计未来十多年,平均将以每年以一百万平方米左右的竣工面积的回落速度。
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和施工面积。商品房开工面积决定了房地产建设新增规模;而施工面积表现了总体建设规模,间接决定了供应的后劲。一般情况下,年度施工面积是开工或竣工面积的三到四倍,如果两倍以下,则预示以年份供应量将会减少;多于四倍时预示着供应大幅度放量。如,2004年全社会房屋施工面积达到11023.24万平方米,为当年竣工面积的3443.02万平方米的三倍。当前,房地产新开工面积将保持在3000万平方米以上水平,年施工面积将保持在一万平方米左右的水平,可以支持每年约2800万平方米的房屋竣工量。
新建商品房的区域分布的三个环线比例。2004年,上海市有关部门就计划从土地供应入手,调整住宅建设的区域分布,以实现在建住宅内环线以内、内外环间、外环线外的分布各占20%、50%和30%,并预计用2-3年使住宅建设的区域布局更为合理。目前,根据网上住房供应量,这一比例为10%、40%和50%。这说明从区域分布上,上海增量房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不断外移的趋势。
房屋拆迁户数与面积。通过“拆、改、留、修”并举,上海的旧区改造成果显著。过去若干年,上海平均每年动迁居民10万户左右,拆迁居住房屋达约600万平方米。近年,上海每年动迁居民5—7万户左右,拆迁居住房屋达约300万平方米左右,以满足保障城市建设、世博会动迁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需要。
四、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指标
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角度看,在有竣工面积带来的增量房供应的市场基础上,更加关心存量房(二手房)市场和租赁等其他市场的并重。从长远看,租赁市场和存量房市场将占主流地位,按照西方国家的经验,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的交易量占到70%-80%,这一情况将可能在2010年以后很快出现。
增量房市场的房地产销售面积。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上海新建商品房的供给和需求市场迅速形成,市场规模逐年升级。从需求角度来看,新建商品房销售量呈逐年攀升的势头,1995年突破500万平方米,1998年突破1000万平方米,2003年突破2000万平方米。根据这一趋势,增量房市场受到竣工面积的左右和竣工面积与销售面积之比例的影响,在供需平衡的条件下,新建住房销售面积未来将保持在2500万平方米左右。
存量房市场的存量房交易量。自1994年实行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至2002年底,上海共计想市民出售成套公有住房153.5万套,建筑面积达8355.1万平方米,占全市可出售总量的80%以上,约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0%。公有住房出售的快速推进,不仅明晰了住房的产权关系,而且也为市民进入房地产市场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随着住房市场的完善,上海存量房市场的交易规模在2003年首次与增量房持平,预计在未来若干年,增量房与存量房交易的比例将回缓慢上升。预计到2010年,存量房的交易规模将突破3000万平方米。
商品房租赁市场。1996年至今,随着整个房地产业的逐步成熟,商品房出租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已达到1000万平方米左右。由于租赁市场的特殊性和隐蔽性,这一官方指标被明显低估。预计到2010年,上海登记房屋出租的规模将达到2000万平方米以上,年平均增长速度在25%以上,市场发育速度加快。
房地产价格。房地产价格是房地产市场中最敏感的指标。关于市场价格的构成有许多种。一是从统计方法上看,包括官方统计的新房销售平均价格、各类价格指数等;也有学者提出了中位价格标准等。二是从市场分类上看,有租赁价格或二手房等分类、也有房型分类、区域分类、用途分类等。三是从品质上看,如装修房等。
⑸ 上海二手房土地使用权问题
1.划拨土地无使用年限,房屋价值不同,使用功能是一样的,取得方法不同,还有更加专业版的,内容太多,不权知道这些是否对你有用?
2.拆迁关键是你的谈判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所以,你的问题很难回答;
3.《转让管理规定》规定多种情况可以不办出让手续,其中第二条就是“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第三条“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个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⑹ 上海住房占地总面积
近日,本市6个地区共计28幅用于兴建大型居住社区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对外发布预公告,土地内总容面积接近180万平方米,可建住宅面积310万平方米。这是本市制定大型居住社区建设计划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土地出让。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拟出让地块预公告,本次预公告地块均为动迁安置房用地,涉及闵行、宝山、嘉定、松江、奉贤以及青浦6个地区共计28幅土地。其中,青浦涉及4幅土地,计40万平方米;宝山涉及6幅土地,近20万平方米。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除了要打压投资、投机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供应、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同样重要。在保障房建设方面,国土部要求各个城市要完成“双50%”,即保障性住房的供地不能少于50%,当年开工面积不能少于50%。
⑺ 解读上海出台14条房地产救市政策
10月22日晚财政部颁布税费减免政策及房贷优惠政策之后的几个小时,上海市政府也颁布了14条“救市”措施,这是继十余个二、三线城市公布一系列“救市”举措后,首个宣布“救市”的一线城市。 上海14条楼市新政主要集中在交易税费环节上范围更大的减免。业内人士认为,上海市场若要获得稳步的成交量上升,还有待更多政策细节的出台、整体宏观经济的好转,以及房价进一步下调后的合理回归。 昨天一大早,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总监孙文勤在办公室解读上海火线出台的14条房地产救市政策。 “自10月17日国务院工作会议后,政府救市虽已成为必然,但10月22日晚出台的组合救市政策,出台之迅疾、支持力度之大让市场各方的思想准备仍显不足,对上海房地产市场而言,可谓空前利好。”孙文勤称,“从汉宇地产的一线中介门店来看,门店的带看量有了一定幅度的上升,但是,买卖客户的签约反而有所放缓。客户依然处于观望的阴影之中,等待政策进一步明朗化。” 上海福美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正华支持了孙文勤的看法。他的说法是,门店的来电来访是有所增加,但是二手房市场中买家的观望心态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较短时期内众多自住购房者可能会因为等待更多相关细则的出台,并不马上入市购房,今年年底前不会对目前市场格局和变化趋势产生明显利好。政府刮起救市风效果为何,目前仍然不明朗。但是从中长期看,利好政策累积的“组合效应”必然会对目前的市场人气和信心产生积极意义。 二手房税费减免几何? 与中央政策相比,上海最新出台的楼市政策主要体现在交易税费环节上范围更大的减免,购买自住普通住宅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贷款额度上调,和收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三个方面,且执行的时间节点为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昨天,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市场研究主管黄河滔通过比对发现,中央楼市新政和上海地方税费减免政策相叠加后,在“14条”时间内的上海二手房市场上个人出售房产需要缴纳的税费仅剩营业税和所得税两项,较调整前减少三项。其中满2年的普通住宅营业税免征,满2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得税免征,在上述两种情况外的营业税、所得税征税时间标准、税率尚待确定。个人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为契税、抵押登记费、配图费三项,若购买普通住宅登记费也可省去。 那么,新政出台前后,二手房交易成本到底可以降低多少呢?黄河滔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例如,业主将自己唯一、已购房满3年、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在“14条”时间段内在上海二手房市场上流转,该业主已经不需要缴纳任何交易税费;若首次购房者买入此房,仅需缴纳1%的契税及125元的配图费和抵押登记费;假设该物业交易总价为90万元,交易中双方只须买方上缴9125元的税费;仅为调整前总税费的12.3%。 美联物业上海公司副总经理黎志贤坦言,从买家市场来说,税费降低,意味着成交成本下降,而目前的二手房交易85%以上都涉及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成数降低、利率下调,都能使首次及二次自住型置业人群的购买压力减少,刺激消费。但是由于政策一般都有滞后性,以及上海楼市中对于“普通住宅”的标准解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此次救市政策的覆盖面。 或将重新界定“普通住房” 上海“14条”楼市新政主要体现在交易税费环节上范围更大的减免。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总经理张卫平表示,预计更多令人期待的相关政策会陆续出台,以及对楼市新政进行更为详尽的细则规定。诸如,上述贷款政策中对首次购买非普通住宅、购买改善型非普通住宅是否享受最新的优惠政策就有待后续政策的明确。 张卫平表示,近期的后续扶持政策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优惠房贷政策的执行时间;2.土地流转、商品房的开发建设、住房抵押贷款等房地产交易环节外的相关政策出台,其中上海市将在“14条”期限内收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3.各地对普通自用住房、首次购买等问题上的划分标准认定,其中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意义重大、最值得关注。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对9月内外环间成交的二手住宅房源以现行“非普通住宅”标准进行抽样统计,约有15%的房源处在普通住宅范围内。若将该现行判定标准中的10000元/平方米的单价标准上浮30%(容积率1.0以上、面积140㎡以下两个条件不变),将有约55%的房源可以成为普通住宅;若将该标准上升50%,将有约76%的房屋成为普通住宅。 据沪地税流〔2005〕59号文件的规定,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为非普通住房。 而上海中原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陈宇珏也认为最为关键的将是“普通、非普通”界定标准的重新划分。上海‘14条’救市政策的第10条内容为“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具体规定由房屋、规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另行公布。” 对此,陈宇珏认为:“这条或许是上海‘14条’新政当中最大的未解悬念。如果顺利的话,或许在本月底就可以出台新版的上海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宅认定新标准。它的意义在于,由于认定标准不同,就直接决定了二手房买卖交易的主力房源集中在哪些区域和哪个价格区间之内。目前,在上海主城区,买卖成交的二手房源多为非普通住宅,这就要多交纳税费。” 对此,陈宇珏称,如果上海普通住房新标准未能及时出台,无疑将在客观上推迟二手买家的成交周期。 此外,上海市政府将在“14条”新政实施期间收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的措施也值得关注,尽管土地从开发建设到商品住宅小后的周期在1~2年以内,这对“14条”期限内上海楼市新建商品住宅的供应影响较小,但仍传递了政府在未来1~2年将引导市场以消化已有的存量房源为主的信号:降低住宅空置率、保持市场发展。预计后续政策中对市场交易税费各类实施细则、界定标准的出台上,“宽松”这一基调仍将延续。 Case案例 案例一:商业贷款成本的变化:20年差额367727元 假设购买一套内环以内85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房屋总价为125万元。首付20%为25万元,纯商业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20年。 9月15日以前,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7.83%,优惠利率(按0.9下浮)7.047%,经过9月15日和10月9日两次降息,再加上目前7折的利率下限,购房者最多可享受5.229%的年利率。与2002年利率最低点5.184%相比仅相差0.045个百分点。之前的降息周期长达6年,而此次仅用了一年不到的时间。 从下表中可以看出,同样一套住房,当前购买与9月15日前购买,100万元贷款按照新政策,每年还债节省1.8386万元,20年差额高达367727元。 案例二:二手房转让税收支出打一折 假设住房所有人转让一套内环以内85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房屋总价为120万元。该房屋3年前买入。从下表中不难看出,新政出台前后,转让房屋税收总成本减少了9.72万元,相当于国家税收打了1.1折。
⑻ (2)土地出让总量有所减少,但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加大
2007年,复全国共出让土地22.65万公制顷,比去年同期减少2.8%(图8)。
图82003~2007年土地出让及招拍挂出让面积和价款变化情况
2007年国土资源形势分析报告
从土地出让的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土地出让面积有所下降,但仍占绝对优势,出让面积同比减少11.9%,占全国的54.5%;中、西部土地出让面积同比分别增加了6.6%和16.1%,分别占全国的24.0%和21.5%。
从土地出让的用地类型看,住宅用地同比增长,而工矿仓储和商服用地均有所减少。2007年各地加大了住宅用地的供应力度,积极调整住宅用地的供应结构,增加了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等用地的土地供应。全国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同比增长18.4%,占出让总面积的28.8%。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同比增长22.8%,占住宅用地出让总面积的86.6%;工矿仓储用地同比减少 18.3%,但仍占绝对优势,占土地出让总面积的52.1%;商服用地同比减少8.1%,占土地出让总面积的10.3%。
⑼ 上海目前,住宅用地面积,占总面积比例,是多少
【对于商住用地】
一、一般商住用地,拍地时宗地已设定了商住比例(不然,就乱建了,专商业用地属和住宅用地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二、对于商住用地来说,也就是住宅混搭商业的地块,商住比例应该是按建筑面积(很明显不可能是按土地面积,比如住宅底商和上面的住宅共用的一片地,岂不重复计算?,如果是按土地算,那就应该明确商业和住宅土地的具体位置,但这很明显不可能);如果需要变更商住比例,可向相关部门申请
【对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如果是拍的多幅地块,其中包含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那就简单了,商业是商业,住宅是住宅;
⑽ 上海 住宅用地中15%必须由开发商自持,用于配建租赁住房是哪个文件提出的
的上海普通住宅用地需自持不低于建筑面积15%的住宅物业用于租赁的规则打破。据记者整理的数据,截至目前,上海已经有三宗地块突破,涉及浦东新区和徐汇区,最高的自持比例为不低于住宅物业建筑面积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