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购房合同要与房产局备案合同不一样吗
不会吧,我也是按揭来的,当时签合同的源时候就签了五份,我一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房管局一份.你是不是被开发商耍了,你最好到房管局去查一下开发商的各项资质,再咨询一下是怎么回事.我也是菜鸟,买房子这种事情要特别谨慎,这年头开发商贼得很!
❷ 房产购房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
备案
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回使开发商加快答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目前楼市销售的商品房多为期房,有的房子还没有破土动工,就已经开始内部预约销售。购房者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很难保证。有的因为开发手续不全,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则暗中被开发商二次抵押,一房二主,产权被别人分割等。
一般国内做事情是这样的,但是任何的合同必须双方都要有一份,现在的购房合同是在网上备案的啊。也就是说合同签订好是交易中心就已经备过案了,他的楼盘出售的时候也是要备案的啊。不同的城市是不一样的,一般小城市的做法是这样的。一般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签订合同也就是做填空题,完全可以事先做好的。
❸ 签了购房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后果
你好。
1、你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均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规定就是有效的容合同。
2、你说的合同不备案的后果是指法律后果吗?如果是,该合同在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未在相关部门备案就没有公示效果,该房屋所有人可能会因为一些经济原因把合同项下约定的房产进行再处分(即有可能一房二卖或者办理其他抵押手续等),这样会严重降低你方签订合同实现的可能性。
因此,建议你按照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❹ 期房预售合同的登记与备案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登记的概念扩展到“大于”期房商品房登记的通知,“举个例版子,房屋租赁合同,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合同登记备案。期房登记的商品房的通知”的精髓,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做预售合同预告登记,并取得所购买的商品房拖车登记证,申请期房个人抵押贷款(无论是商业贷款公积金) - “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的通知注册“。登记完成后,金融机构将根据贷款。
“开发人员一般是什么”?阅读上段,但应当理解。
❺ 期房合同备案与不备案有啥区别
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与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备案,预售合同还应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此规定不属于《合同法》述明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情形,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未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
❻ 期房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区别,现在开发商一般用哪种
“合同登记备案”的概念外延要大于“期房商品房预告登记”,例如,房屋专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属合同也可以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合同登记备案”。“期房商品房预告登记”本质上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办了预售合同的预告登记,并取得《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是办理期房个人房贷(无论是公积金还是商业贷款)——专业的称谓是“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条件之一。该登记完成了,金融机构才会下贷。
“现在开发商一般用哪种”?看了上面这段,应该明白了。
❼ 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有何区别
1、法律效力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二者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
2、登记的程序及部门不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可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使监管职权、房地产经营企业满足预售条件履行报备义务接受资格审查的一项行政管理行为。
而预告登记时双方合意之下申请的,只有双方达成合意才能可以申请登记,也可以不用申请预告登记。可见登记备案的启动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商,而预告登记的启动主体则是签订了物权协议的当事人。且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必须有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才能办理,即备案登记是预告登记的前置程序。
3、两者的登记机关也不一定是同一个
预告登记就是房屋的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可以是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
4、适用范围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其登记的标的仅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现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旧房买卖合同都被排除在备案登记的范围之外;而预告登记适用于所有不动产交易,不仅包括商品房买卖和私房交易,还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体受让等。
预告登记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根据物权法定原则,预告登记制度作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2、预告登记制度是对权利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3、预告登记制度是权利人根据私法行使私权的行为,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更好地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性,提高了效率;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预售人依据公法进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性。
4、预告登记制度适用的范围更为广泛,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进行商品房预告登记: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7)期房合同备案与不备案有啥区别6扩展阅读
预告登记特点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
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它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商品房基本状况,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3、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