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现在种植什么景观树比较有前途
目前城市绿化和道路绿化项目中,日本冬青树非常紧缺,价格也比较高,利润较大,该树种原从日本引进,种植培育方便、适应性强、观赏性好、易于剪修,耐阳耐阴耐寒耐旱。
② 公园用地属于什么类型用地,在其中建房需要什么手续或者说可否建房
属于公共事业性质的用地,建房需规划局、城建局批准,且不可变相或变通为商业用地。如进行商业服务,属于事业性收费,收入应进账于当地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别地方实行承包经营另当别论。但建房仍需上述单位批准。
公共事业性质的用地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致力于保障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社会公益的性质。公共事业单位仪器技术和人力资源为公众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或者产品,他需要消耗资源,而这些资源是由国家提供的。
(2)住宅公园利润扩展阅读:
公共事业单位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 管理过程,而事业单位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
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事业单位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
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
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各类事业机构都为公立机构,资产都属国有;政府决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注销以及编制,并对事业单位的各种活动进行直接组织和管理;各类事业单位活动所需的各种经费都来自于政府拨款。
③ 小区里面做什么生意最适合
小区的奶茶店,也是有商圈的,就是附近的小区、学校之类的,就是相对而言没有闹区来的热闹,所以你可以选择的牌子(蜜菓),要尽量符合小区的消费水平,减少投资成本,毕竟小区的商圈不会很大的。
④ 你认为商业物业与居住物业哪和更有前途
我认为商来业物业比居住物业更源加有前途。商业物业是有关于商业的,在商业中就会有利息的产生,可以带来更大的的商业合作,但是居住更加是适应于居住的。随着生活水平的上升,大家也慢慢的喜欢去公园游玩,这些产生的消费都是商业物业。
⑤ 我想在我家门口的小广场开一个像公园里面的捞鱼设施怎样办
你这个要有合格的法律程序才能开的 就算是你的私人住宅 也要有合法的营业资格才行 然后再考虑利润 你家附近小孩多吗 有人爱玩么 市场怎么样 会不会人家玩几天就腻了 这些都是你的经营风险 要算进去
⑥ 在杭州万科楼盘也卖不动的同时,为何长沙房市一片大好
因为长沙是一个比较发达的地方呀,而且交通方便呀。
⑦ 关于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吗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2、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基于上述关于小区停车位归属的分析,总结如下:
1、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在第二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在第三种情况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7)住宅公园利润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现如今我国已经开放住宅小区停车价格。此前,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一般都有政府指导价。
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如因客观 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因此,如果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同意收取一定标准的停车费,那么,该停车费的收入应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而不是归物业公司来随意开支。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参考资料:凤凰网--小区停车位收费合理性分析
⑧ 住宅用地价格与商业用地价格的区别
住宅用地价格与商业用地价格的区别
2002年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更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通知》中的新基准地价。
1、用地熟地价不同:一级:7210-9750;二级:5680-7680;三级:4530-6130;四级:3720-5090;五级:2720-4000;六级:1970-2900;七级:1150-1980;八级:530-1180;九级:250-540;十级:140-260;
住房是一级:4740-7000;二级:3800-5760;三级:2730-4590;四级:2090-3600;五级:1500-2790;六级:1060-1820;七级:630-1080;八级:330-650;九级:180-370;十级:140-260;
2、用地毛地价不同:商业是一级:2660-4900;二级:1680-3120;三级:1500-2420;四级:1240-1860;五级:970-1450;六级:720-1090;七级:500-740;八级:360-540;九级:180-380;十级:90-190;
住房用地毛地价是一级:1710-3000;二级:900-2100;三级:550-1300;四级:400-930;五级:300-680 190-430;六级:150-350;七级:120-280;八级:100-220;九级:90-50;
3、使用年限的价格差异
1990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份文件中将土地出让分为五类,并对各类性质土地的最高使用权年限进行了说明,分别是居住用地七十年。
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使用土地价格不同。
4、生活成本的不同:由于土地性质是商业或者住宅,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收费标准也要按照商业或者住宅的标准来执行,一般要比普通生活用电、用水的价格高出30%左右。
5、水电费的不同:但对于综合性质的土地来说,由于可能是“住宅”和“商业”综合立项,那么在这种条件下,还是可能获得普通生活用电、用水的收费标准。所以价格的高低不同。
6、小标题:价格标准不同的。会有差别。
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
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