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现在新开了个小区,我负责物业管理,请问在小区刚开始公告栏里应该写些什么内容就是有关住户在装修时应
下面是我做的我们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为了加强各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修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我司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期限:三个月
2、装修施工时间:
当年5月1日—9月30日:上午7:00—11:30;下午14:00—18:00;当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8:00。中午期间禁止有噪音的装修作业。
3、装修施工单位(或装修人员)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后,方可进场装修。物业公司将对装修房屋进行安全监督。
4、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物业公司审批,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所有涉及公共电气、消防、给排水的装修施工,必须由物业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
6、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PVC管内,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物业的任何部位。
7、装修施工用电不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需与物业公司协商后,在管理人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一切后果有业主/住户负责。
8、管理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天燃气管道应按天燃气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更改,不得掩埋或密封。
9、为保持小区外观整洁、协调、统一,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外墙色调,不得改变阳台功能;不得对梁、柱、上下板、阳台、露台、通道、承重墙等结构做任意改动。
10、 在未经物业公司批准,小区内及楼宇外墙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广告性质的招牌。
11、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每天将垃圾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或堆放材料、垃圾的地方,装修产生的垃圾,由装修单位及时自行处理。不得损坏公共设备、设施,保持公共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2、物业公共设施
业主/住户、装修公司必须保持小区内所有设备不得封闭以致不能检查或维修。所有活动检修口(如:排污管检查口等)、渠盖、给排水井盖、强弱电井盖、门、百叶窗等不得包装封闭或放置任何物品以致影响正常开启。
13、排水系统
装修公司不得对住宅楼公共设施的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增加或接驳等工程。业主/住户、装修公司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区域或其它排水设备,并需对此行为造成的破坏进行赔偿。
14、冷热水管不得暗埋在地板上,如因特殊原因需暗埋,埋填以前必须做试压试验。
15、不得损坏、移动三表和三表的远程计量信号采集(若有)线索。
16、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须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物业公司重新验收。
17、装修验收合格后,30日后退还业主装修保证金,60日后退还装修施工单位保证金。
(二)装修注意事项
1、业主/住户应确保装修施工单位不能造成小区、楼层内公共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如有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物业公司安排修理,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住户现金支付。
2、业主/住户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必须张贴有物业公司发出的装修许可证,以便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检查。
3、业主/住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屋的安全负责。
4、为了保证消防安全,在装修工作展开前及在装修期间,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放置至少一个灭火器。如采用挥发性油漆或易燃液须提供排气扇,将室内的气体排出室外以免引起火灾。在装修期间不得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须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用明火作业许可证。
5、运送装修材料、工具等,须严格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线路标志,对经过走廊的地面和墙面、若有损坏或污染,必须修复和清洁,并赔偿相应损失。
6、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在任何时间内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内,不得阻塞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7、必须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时间进行装修。装修不得扰乱其他业主/住户,如发出噪音、震动、难闻的气味等。
8、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抛洒建筑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
9、业主/住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并负连带责任。
10、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赤足或穿拖鞋在公共场所行走,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禁止赌博酗酒。
11、装修完成后,业主/住户须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检查验收。
1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方案完成。验收时如发现装修未有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本规定的要求,业主/住户须负责进行更改。
13、物业公司审批的任何装修方案,不代表对方案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物业公司也不保证方案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材料及施工质量引起的任何问题而导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住户负责。
14、业主/住户的装修工程经物业公司检查验收符合审批方案后,物业公司将按规定退还业主/住户的装修保证金。
(三)违章装修处理
物业公司对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作如下处理:
1、责令恢复原状;
2、责令暂停工;
3、暂扣工具;
4、提请有关部门暂停水、电处理;
5、责令赔偿损失;
6、必要时提起法律诉讼。
⑵ 物业不公示进场时间,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业主需要交物业费吗
你好业主需要交纳物业费,只要物业公司是按照程序进入小区的话,即使他没有公司进场时间和服务内容,那么他已经跟物业委会签订了物业合同,你们也需要交纳物业费。
⑶ 物业进入小区公示贴多长时间有效
如果己经同业委会签订了物业合同,提前十五天至三十天公示即可
⑷ 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给广大业主的公示如何写
第一:通常情抄况袭下物业服务企业会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第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有: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三:不同的地区可能地方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还会有要求公示的其他内容
⑸ 我们是新物业公司,接替原物业公司,如何发公告,就是安民告示!谁能给个样本啊,谢谢!
这里有两篇不同的,是业委会的通告,你可以仿照弄一篇,我文笔也不怎么好,在网上找到的,要是我会写就帮你写一篇了。不过你们是物业公司的通告,应该要说的客气一点。主要说说交接前的问题,然后是贵公司能做到什么程度。
关于小区新旧物业交接工作的通告
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于2007年依法选举成立,并在海淀区小区办备案,为本小区业主的合法自治组织。
世纪恒景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委托和指定的本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更好地促进小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质量,业委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入住时开发商签发的《乐府家园协议书》之《乐府家园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协议》的规定,与世纪恒景物业公司进行多次协商,要求世纪恒景物业公司依法与业委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改善物业服务质量,纠正其与开发商侵占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但世纪恒景物业公司对业委会的合法要求予以严辞拒绝并继续配合开发商侵占业主合法权益。鉴此,业委会依法启动了物业选聘程序,通过招投标重新选聘了深圳长城物业服务公司作为本小区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业委会与深圳长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深圳长城物业服务公司将于2009年5月31日中午12时起入住本小区,世纪恒景物业亦应于此时退出本小区物业管理。为了小区物业管理的平稳过渡和维护小区和谐安宁,业委会希望新旧物业依法和平交接,但世纪恒景物业公司拒绝退出本小区,并于2009年5月27日在全小区范围内张贴《乐府家园物业管理公告》,大肆攻击业委会,诬蔑业委会为“邪恶势力”,妄图挑起事端、制造矛盾和混乱。针对世纪恒景物业公司的抵毁和诬蔑,业委会现特向广大业主说明和倡议如下:
一、乐府家园业委会是小区业主依法选举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法自治组织。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业主入住时开发商签发的《乐府家园协议书》之《乐府家园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协议》中关于“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生效时,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规定,世纪恒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终止,世纪恒景物业公司应退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
三、深圳长城物业公司是业委会通过招投标程序合法选聘的本小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委会与深圳长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深圳长城物业公司在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行为将受到业委会的全方位有力监督,其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与现物业相比大幅度提高,而物业服务费却会由现在的每平米2.5元降低为每平米2.12元,而且被世纪恒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合谋侵占的本属于广大业主共有的利益将会返还给业主共有。
四、由于世纪恒景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委托和指定的前期物业公司,而且世纪恒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关联公司,所以,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依法本属于广大业主共有的利益被世纪恒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合谋侵占,其主要情况如下:
1,位于5、6号楼1、2层共八套约1600平米的本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用房被开发商非法侵占并销售,收益亦被开发商侵占,致使小区应有的居民活动中心和社区医疗机构无法设立;
2,本属于业主共有的地下人防车库和部份车库通道被开发商擅自改为车位并出售或出租,收益被开发商和世纪恒景物业公司侵占;
3,本属业主共有的地下用房及其收益全部被开发商和世纪恒景物业公司占用;
4,本属于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场出租收益和利用公共设施的广告经营收益被世纪恒景物业公司侵占;
5,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商业楼、底商、会所等商业用房,同样使用和享受了世纪恒景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但开发商却未按面积交纳物业费;
6,世纪恒景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质量逐年下降,虽经业委会和广大业主多次要求,至今仍未予以改进;其承诺的每年公示财务收支状况四年来也从未进行过公示。
7,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西侧围墙,重建时未向广大业主公示建筑红线位置及规划批准文件。据掌握资料,西墙位置占广大业主共有的公用面积,补偿收益未按规定返还业主。
特此通告
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尊敬的万邦各位业主:
本次物业选聘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于2008年4月1日确定了复欣物业为本次物业选聘的中标单位。至今已有一月有余,为了保证业主对物业交接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确定物业服务公司后的物业移交相关工作和事件,简要通报如下:
1、2008年4月2日,业委会与万邦物业进行了会谈,以口头、书面形式告知这次物业选聘的结果,同时提出了为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持小区的和谐稳定,希望万邦物业能积极配合做好交接工作。
2、万邦物业公司于 2008年4月 6 日给浦东建交委去函,质疑本次物业选聘的合法性,要求浦东新区建交委认定本次物业选聘结果无效;
3、针对万邦物业向浦东新区建交委的申请,万邦业主委员会于2008年4月9日主动给浦东新区房产办去函,阐述了本次物业选聘的整个过程,并递交了有关材料予以说明。
4、2008年4月 15 日,鉴于建交委一直未给予万邦物业答复,业委会再次向房产办的主管机关——建交委去函,阐述了本次物业选聘的整个过程和递交了有关材料予以说明,并坚决要求驳回万邦物业的不合理申请;
5、2008年4月19 日,业委会与复欣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考虑给予万邦物业公司较充足的准备期,故合同期限为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同时,业委会也将上述情况书面通报了万邦物业公司,再次敦促其尽快配合做好物业交接工作;
6、2008年4月 20 日,复欣物业派联络组到万邦小区,就物业移交工作对万邦业委会进行建议和配合,同时对小区物业状况进行必要的调研;
7、2008年4月27日,业委会针对建交委迟迟未给答复,业主们很有意见的情况下,专门去函向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反映和呼吁;
8、2008年5月4日,业委会又向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要求政府重视此问题,给予尽快答复。
9、2008年5月6日 ,浦东建交委就万邦物业的申请给出口头答复,认为本次物业选聘是有效的,并要求万邦物业必须积极配合物业移交工作;根据浦东建交委的答复,万邦业委会再次给万邦物业去函表明业委会意见为:物业交接工作不宜再继续被无理拖延,因此要求万邦物业公司按照函中提出的10个方面问题,尽快配合复欣物业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交接,以保证小区实现平稳过渡。同时也严正指出:如果因万邦公司配合方面的原因,导致于2008年5月16日不能交接,由此造成后果万邦物业公司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业委会保留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10、2008年5月8日,在万邦居委会的主持下,万邦居委会、万邦业委会和复欣物业就如何尽快推进物业交接工作讨论并部署下一步工作。着重就5月16日的交接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以上是业委会为了新老物业交接等工作所作出的努力。但是业委会也承认新老物业交接进展缓慢,是因为万邦业委会一直希望在物业交接过程中,小区业主的生活不要受到影响,更不希望小区内发生不和谐的事情,所以在工作推进的力度上有所顾虑。
业委会认为:本会已给了万邦物业十分充足的交接时间,况且,建交委也已作了明确的答复,在此前提下,如万邦物业仍继续以种种借口不进行交接的话,自 2008年5月份开始的物业管理等费,万邦物业无权利再收取。希望能得到广大业主的积极支持。
小区物业交接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鉴于目前工作进展状况,物业交接工作肯定不会一帆风顺,随时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阻碍,希望广大热心业主能够在物业交接过程中给予业委会更多的理解、帮助和支持!并多关心身边事,协助业委会共同搞好这次物业交接工作。
感谢广大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支持!
上海浦东新区万邦都市花园业主委员会
2008年5月9日
⑹ 新物业公司进小区需要在小区公示栏里公示哪些资料
1、物业公司的相关信息(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影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影印件、回公司监督投诉电答话)
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负责人各项证书影印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3、服务承诺书
4、物业服务标准、物业管理处24小时接待电话
5、物业费收费备案书(影印件)
6、物业管理合同
7、经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公示业主大会决议,加盖业委会公章
上述材料公示不少于15日。1--5项还应该在物业接待区上墙,永久公示。
⑺ 小区成功换掉物业的结果,需要公示一个月吗
是需要公示的,至少也要公示1周的时间,但是具体的公示期限,还是需要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商议后,达成共识决定
⑻ 新物业公司进小区需要在小区公示栏里公示哪些资料
1、物业公司的相关信息(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影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影印件回、公司监督投诉电话)
2、项目答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负责人各项证书影印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3、服务承诺书
4、物业服务标准、物业管理处24小时接待电话
5、物业费收费备案书(影印件)
6、物业管理合同
7、经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公示业主大会决议,加盖业委会公章
上述材料公示不少于15日。1--5项还应该在物业接待区上墙,永久公示。
⑼ 小区物业有权利公示住户的工作单位等私人信息吗
不可以的;这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⑽ 居民入住新小区的小区公告怎么写啊物业应用文写作作业,急!!!
公 告
XX小区业主:
XX小区于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在XX小区会所统一办理交房手续,现将交房相关内事宜公告容如下:
一、 办理入户手续需带齐资料:
1. 入户通知书、入户须知;
2. 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2份;
3. 《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4. 已缴购房款收据原件;
5. 银行按揭凭证等购房相关资料(银行按揭客户);
6. 若您不能亲临办理入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理,所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经公证后的业主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除外)。
二、 交房收费标准见入户须知。
三、 交房具体时间及批次见交房顺序表。
四、 入户通知及入户须知领取地点:XXXXXXXXX
特此公告!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XX年X月XXX日
这个是交房公告 你可以借鉴一下 改一下内容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