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和开发商签订拆迁合同才能不吃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当事人必须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依法成立的协议,受法律保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除上述主要内容外,协议一般还应包括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条款。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应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应载明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特别注意的是,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具体操作中,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上述内容,同时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或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房屋承租人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统计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与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来自 http://www.fl168.com/Lawyer166330/View/210476/
❷ 和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征收补偿协议,直接决定被征收人所获取的补偿结果,因而在征收维权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一般来说,协议签订了,征收维权律师的代理工作即宣告结束,维权的大幕也就基本落下了。那么,征收补偿协议究竟应该长什么样呢?哪些条款、内容是一份合法的征收补偿协议所必备的呢?本文,在明律师为你做全面解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据此,签订合法补偿协议的主体双方就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的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等政府的现有机构、部门。
这项内容是任何一份征收补偿协议所必有的,是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材料,结合法律、法规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所确定的标准,由协议双方核对对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情况进行的确认。具体应包括以下信息:
1. 房屋坐落的具体地址、位置;
2. 房屋产权的明确归属状况(一人所有还是多人共有);
3. 房屋用途(住宅、商铺店面还是工业用房)
4. 房屋的附属物情况(是否有附属建筑)
5. 被征收房屋有无设置抵押权
……
这项也是一份协议的必有内容。根据《条例》的规定,由被征收人自愿在3种方式中任选其一:1. 货币补偿;2. 产权调换;3. 二者相结合
补偿方式一经选定,就不得随意变更。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征收部门提供安置房,双方就拟调换房屋的地点、户型、套数、面积等签订《产权调换意见书》。
此部分内容可根据房屋的性质用途分类进行列明,区分合法建筑部分和违法、违章部分的不同补偿标准。
该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补偿金额需根据《房屋附属物登记表》得出。
通常按每平米若干元确定标准,再计算补偿的期限。
一次性支付,注意应当包含室内大型机械设备的迁移费用。
这是被征收人最关心,也是政府最热衷的项目,应书面列明最终奖励金额。
这里需要计算出一个补偿的总数予以列明。
这项在产权调换的情况下会产生,如果是纯货币补偿就不存在了。
即被征收人应于某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经征收部门确认后拆除。
被征收人一方面要保证所提供的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另一方面要自行承担被征收房屋此前因转让、继承、分家析产、抵押等原因导致的纠纷责任。
如征收部门逾期支付货币补偿或交付安置房,则按补偿总额按日计罚违约金。
通常约定为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行政协议性质的限制,一般不会约定仲裁条款。换言之,该项内容可以不做约定。
实践中被征收人看过协议后就被征收部门以审计等各种理由拿走协议的做法是明显违法的,手中无协议,则维权未结束。
对此,在明律师表示,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习惯于自作主张签订补偿协议,签完后才发现协议存在各种法律问题,可能导致其征收权益无法实现。此时再向律师求助,往往造成很大的维权困难。因此,对于协议的签订被征收人一定要慎之又慎,先咨询律师而不是寄希望于事后补救。没有上述内容的过于简单的补偿协议,被征收人一定要警惕起来,慎重签字。
❸ 家里要拆迁了,怎么和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呢
您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应该和房屋拆迁部门进行签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回补偿条例》答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 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可以是当地的建委也可以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为了拆迁而专门成立的行政机关。主要签订的内容有:拆迁补偿的方式、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
❹ 开发商与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否有效
开发商与拆迁户只是对一类主体的一般称呼,从名称上无法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判断合同的效力,需要综合看主体和内容,如果是开发商和拆迁户,签订的征收协议,这是无效的,因为开发商无权征收。
❺ 如何与开发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这个目前还抄在计划中,还袭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
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
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
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
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
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❻ 父亲房产证儿子和开发商签订拆迁协议有效吗
如果父亲还健在的话,儿子是无权代替父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即使签了,也是无效的。除非父亲给儿子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儿子代为办理一切相关事宜,否则就是无效的。
❼ 房屋拆迁,期间更换开发商继续建设,不承认之前旧开发商和我签订的协议要求重新价格签订拆迁协议,怎么办
你好!如开发商没和你签变更协议,则应按原协议执行,否则就是违约。
❽ 被拆迁人,跟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效吗
可能会来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自,具体要看协议条款以及该开发商是否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❾ 去年我们家和某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协议,房屋被拆迁,现发现该开发商没有改土地的适用权,这样协议有效吗
你们复签的协议是违法制的,房产证被注销?给开发商拿走了吗?既然开发商属于违法操作,那相应的它的行为也是无效的,你可以向当地房产部门申请补办。如果涉及的人很多,到时候政府就得接受处理这个问题,相信你们会有一个良好的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