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有房屋租赁关系怎样建立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
,租赁当事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订的非居住房屋专租赁属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年。出租人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关调配文件后十五日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订的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年。出租人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关调配文件后十五日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应当使用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对未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补发。对已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换发。
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要求办理受配房屋或者承租权转让、交换、租赁户名变更手续后十五日内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
B.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能办居住证吗
应该是可以的。
C. 用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转租给我签订租房协议合法吗,要求解除合同可以退还押金及租金吗
你好来呢!
第一、公有住宅的转租是自要看其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呢;
第二、公有住宅的转租是有条件的呢,首先必须要符合这个条件呢;
第三、这个住宅是不是公用住宅呢,如果不是,就需要另外约定呢!
第四、如果不是公用住宅,这个合同就不合法呢,当然合同的押金和租金是根据双方的过错来确定呢。
D.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房产可以转让吗
你说的不清不楚,我给你两个选择自己辨别
如果你说的是单位分配的宿舍性质房版产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产权物,现在全市这类的房子已经全部办了绿色房本,拥有永久居住权是可以转让的。
现在所讲的公租房只有一种,就是国家低于市价租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人群,按规定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
E.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绿本是自有住房还是租赁住房
属于公租房。住户没有产权,不能出售,也无权转租。
F.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户主是承租方吗还是出租方
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
对户主来说,
首先是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如果把这套房屋转手出租,
那这时就又是出租人;
人的身份转变是根据对象来确定的;
就像户主面对其父亲时是儿子,
而面对自己的儿子时,就是父亲。
G. 公有房屋租赁合同问题
到期来续签需要提前半年左右和单位领导源沟通(必要的礼金你应该明白的)申请。
单位不续签的话会提前跟你们说,方便你们在外租房或买房搬家。
想买的话还是要和单位领导协商,但是现在公房好像能卖的很少了,关键是看单位在房管局对该房的备案。
H. 急!!请问我现在有一处房子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如果该房拆迁的话,是否能得到赔偿款
你父亲单位分的公房,有一本“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其中出租方为:房管-西城房专管队.
这种住属房你们家本来可以永久居住的,每月只须缴纳十分低廉的房租(1平米0.1元),拆迁时或者异地安置或者货币补充都可以.
但91年以后你们搬出了,而且已经有别人入住,这种情况下的拆迁补偿,就要取决于你们自己的努力加运气了.
因为你仍然保有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证明你是该住房的原来承租人,由于是单位分配的,单位在没有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房出租是不合理的.因此你可以要求拆迁补偿归你们.但另一方面,是你们自己搬出的,而且此后10多年也不缴纳房租,租赁关系早已中止,拆迁补偿与你们没有关系.
你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寻求对策,是有可能取得拆迁补偿的.
I. 高分求救!急!确认“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不清楚你描述的现在恢复执行判决,执行的内容是什么?原则上,现在拿到使用权房本的判决不能对抗以前的判决,这是两码事。建议找专业律师理清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