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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1-02-15 07:00:39

㈠ 精装房的装修标准

目前对精装房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个比较权威的标准是重庆市的精装房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1、卫生间地面、门嵌石与地面的结合层和局部墙面必须有防水构造
2. 应设置地漏和宜干湿分区
3.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厨房电源插座应分回路设置;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单独设置回路。
4.建议增加:严禁在无专人监督下,用明火、高瓦数灯炮和取暖设备等烘烤受潮后的可燃装饰面及材料。(在施工中为抢工期和不想返工或把受潮的装饰面和材料昼夜烘烤,很危险)
5.本节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露)台和厨房卫生间门嵌石结合层及厨房卫生间设备部品安装的防水工程施工。
6.与卧室(改为室内)相邻墙面的防水层应至少延伸至浴室吊顶高度以上50mm,或全墙面防水
7.关于设备部品安装后与其他界面交接处的防水密封胶、玻璃胶的处理和卫生间木质基层及木门套防潮处理应当有所要求。
8.实际当中均是使用成品套装木门,且是业主重点检查的项目,本条建议增加套装门内容:(当时初稿未涉及套装门问题,我专门提出了如下意见,红字内容全部采用)
1)、套装木门脸线应与墙面贴合密实,无翘曲变形。
2)、厨房卫生间如使用套装木门,靠厨房卫生间内的门脸线宜离地20mm,现场切割后的断面应作防潮处理,其门扇现场切割加工后的断面须重新做封闭处理。
3)、套装木门须安装门吸,且不能安装在木踢脚线上,门扇开启到最大处其门锁把手不得与墙面接触。
4)、套装门油漆感官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现场安装时形成的拼接缝和钉眼应着色点补处理。
5)、套装木门宜分两次安装,先安装门框做好半成品保护,待天墙装修完成后再安装门脸和门扇。
6)、固定套装门门框的金属件和钉帽应隐蔽。
7)门框与墙体间隙不得用水泥砂浆或建筑杂物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
8)门脸线宜采用45度碰角拼接,不宜直角拼接。
9.墙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将砖背面清理干净,并应浸水2h以上,晾干表面水分。(应规定吸水率多少的才泡水)
10.建议增加:铺贴前应确定铺贴方式,预算纵横片数和铺贴块数,进行序排。
11.墙面裱糊应符合下列规定:(实际中工程量多,业主很关注,问题也出得多)
1)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粉化、起皮、裂缝和突出物,色泽应一致。砼及抹灰面含水率不大于8%,应满刮腻子,应坚实牢固,表面平整度偏差小于或等于2mm,阴阳角顺直,满刷专用基膜一遍,不同材质基层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处理
12.建议增加:
1)、阴角处应增刷1-2遍胶沾剂;
2)、赶压气炮时,对于压延壁纸可用钢板刮平,对于发泡及复合壁纸不得使用刮刀刮平,应用毛巾、海棉或毛刷赶平。
3)、裱糊压实后将挤出的胶粘剂及时擦净,表面不得有气泡、污班等。
4)、施工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宜过高,应低于85%,湿度不宜剧烈变化(重庆地区春末夏初霉雨季节应特别注意)。
5)、根据重庆地区特点,必须选用具备耐高温同时具有较强的抗起层性能的粘结剂或墙纸粉。
13.两种颜色的漆面交接处,应界限分明,不得出现咬色现象
14.木地板安装应符合《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GB/T20238-2006规定
15.应增加强化和复合地板安装内容(正式标准中增加了很多次内容)
16.安装隐蔽的给排水管道时,必须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按有关规定进行给水管道加压实(应改为压力试验)验和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应无渗漏
17.各种卫生器具安装完成后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验收合格后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
18.无室内弱电系统安装的内容
建议增加:设备安装工程(空调、抽油烟机、浴霸、电和气热水器等)、卫生间另星金属件和阳台凉衣架等安装、含开荒保洁和卫生间回填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施工要点。个别内容有,太简单了,不能指导实际工作,因为安装阶段出问题太多了。还有就是防盗问题,当然是管理问题。(正式标准增加了智能和设备系统安装系统)
19.验收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保留书面试验记录。(与前面施工中要求不一致:防水工程应做不少于24小时蓄水试验)。
20.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验收规范》GB 5035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还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对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21.建议增加:《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GB/T20238-2006

㈡ 苏州成品住房装修标准不得低于1000元/平方米

凤凰网房产讯 据苏州住建局网站消息,苏州住建局10月9日发布《关于规范全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成品住房装修综合单价不宜低于土地出让楼面单价5%~10%且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根据《通知》,成品住房是指新建住房在交付使用前,住宅套内所有功能空间固定面的铺装、涂饰、管线、设备及终端安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基本设施配备等全部完成,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

《通知》从四方面对成品住房建设管理进行规范。

一是成品住房建设应严格执行江苏省《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DB32/T3691-2019),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鼓励采用整体厨卫、智能化等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积极采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并符合环保卫生要求。

二是成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应有成品住房建设专篇,内容包含成品住房建设指标、成品住房在小区总图中的位置(或幢号)、建筑面积以及建设时序等。成品住房建设应按幢实施。

三是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成品住房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审查合格的装修设计文件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交付标准样板房验收合格前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四是成品住房装修工程和土建工程应纳入统一的工程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从事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为确保苏州市成品住房装修基本品质和功能,装修综合单价不宜低于土地出让楼面单价5%~10%且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具体由属地政府在土地出让条件中约定)。

在成品住房销售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成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按不同户型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样板房要真实反映户型、结构、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

二是开发建设单位应在交付标准样板房施工完成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市民开放展示。

三是样板房应保留至该户型成品住房取得交付使用通知书三个月后方可撤除,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开发建设单位宜提供不同装修风格的成品住房供消费者选择,以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

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成品住房买卖合同中,列明约定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现场公示成品住房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

此外,《通知》还对成品住房验收交付管理进行规范。

一是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按照《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DB32/T3691-2019)等验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装修前的交接验收和成品住房的分户验收。开发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包含装修工程部分。成品住房质量应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要求。

二是成品住房交付时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必要的装修主材和设备使用说明及包(保)修年限。成品住房交付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三是开发建设单位应负责装修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投诉问题。因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质量保修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企业诚信档案及信用等级考核;对性质恶劣的问题企业进行公示曝光;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2017年7月2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建设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提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应实施全装修,其他居住建筑倡导实施全装修。

㈢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④最先进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领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㈣ 室内装修规范施工规范

《规范》对设计图进行了明确规定,不仅要有平面图,还要有顶面图、立面图、透视图等。“图纸就像设计师的语言,不能只用效果图或者最后的竣工图来说话。图纸不全,造价多少就扯不清。”有设计师表示,单平面图就应包括原始平面图、设计布局平面图,地面的铺装图要具体到哪个房间是地板,哪个房间是地砖;顶面图,要详细到灯的位置在哪里,灯槽怎么做,开口多少,距离多少;还有起伏的地方哪里高,哪里低。
除了对图纸的种类和数量做出要求,在装修施工工艺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也做了相应规定。对材料环保型要符合什么标准,也有明确规范。这就能让家装的用户直接算出来,自己哪项需要多少钱,一目了然。中途可能有一些小调整,是被允许的。
《规范》编制组成员李闽川博士介绍说,他们曾走访南京的很多装修家庭,结果发现,不少人为了格局更美观、使用面积更大,就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甚至不惜砸梁拆柱,“很多设计师在用户要求下,或者自作聪明主动给用户家的房屋结构进行盲目改动。比如为了增加客厅面积,就把客厅和阳台之间的墙壁打掉,这对房屋结构有很大的危害。”
另外,他们在调研中还发现,有设计师为了实用的需要,甚至将承重墙掏空了做壁橱。
对此,《规范》在结构安全部分作了明确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应在梁、柱、板、墙上开洞或扩大洞口尺寸,不应凿掉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柱、板、墙的钢筋保护层,不应在预应力楼板上切凿开洞或加建楼梯。”
还有一条规定:不宜拆除框架结构、框剪结构或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墙,不得拆除混合结构住宅的墙体,不宜拆除阳台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窗下坎墙。一旦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那么设计师将难辞其咎。

规范出台后对于有些家庭不按照原来的建筑图,对卫生间的结构进行大改造。将原先的马桶位置挪到另一边,这就要重新在楼地面开洞布置下水管,势必会破坏卫生间的防水层。一旦防水层被破坏,如果后期处理不当,会出现卫生间渗水等问题。如果设计师不按规范进行设计,未来一旦出了问题,用户可以依此向设计师维权。
一些家庭在装修时,将卫生间和厨房的给水管藏在墙体里或者是地板下。《规范》中明确表示“这些部位敷设都存在一些弊端”。《规范》称,“无论在墙体或楼地板下敷设都需要开槽、打洞,都有可能破坏建筑结构和其他设备管线,并且完工后还会影响后期的维护、检修。”
因此,《规范》规定:在装饰装修设计中应标注给水管的敷设,需避免破坏建筑结构和其他设备管线。另外,水平给水管宜从吊顶中暗敷。
阳台的栏杆高度、客厅吊灯的重量,都隐藏着安全问题。但很多人装修的时候对此都很随意。那么,栏杆到底要多高?吊灯要多重呢?
对于高层住宅而言,阳台栏杆的高度要在1.1米以上,栏杆下不能再设计会降低有效高度的可踏面。因为“在阳台地面靠近栏杆处设置低柜或装饰物具有可攀高的条件,这等于降低了阳台栏杆的高度,使栏杆实际的围护功能大大减弱,从而带来安全隐患。”
而吊灯的重量尽量不要超过3公斤。《规范》规定“顶棚上悬挂自重3公斤以上或有振动荷载的设施,应采取与建筑主体连接牢固的构造基础。”
此外,《规范》对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各个功能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装修之前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利益,监理在施工前了解这些规定也是有必要的。现在的老百姓对装修的要求越来越高,既要舒适美观,也要环保,因此设计师必须提高质量。

㈤ 家庭装饰装修主要工种施工有哪些规范要求

电工、水暖工、泥瓦工、木工、油漆工等五个工种是家庭装饰装修的五 个主要工种。它们施工的规范要求分别如下:

  1. 电工
    导线(有色线)接线的规范要求是》导线接头少,绝缘及防潮处理完好i 线管的走向(包括强电和弱电)、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与设计图一致;选 用额定电流的电线,电线穿管要符合要求;墙壁里隐蔽线管要固定,不松 散;对已隐蔽的线路要随时做好标记,防止被下道工序的施工人员无意损 坏>购买的电器配件要有产品质童认证和安全认证标识。

  2. 水暖工
    水管和管件连接的操作规范要求是:连接处接口密封良好》冷热水管 的排列位置正确;洗面盆和洗菜池的下水管安装“s”弯,要求水封,防止返 味;连接主管与沽具的软管应是优质材料,安装时要求将软管理顺,打弯处 要缓慢过度,不打死弯;安装坐便器时,在底座凹槽里要填满油腻子,装好!

  3. 泥瓦工
    泥瓦工施工规范要求是:基层处理到位,墙、地面要干净,基层要充分 湿润■面层抹灰要均匀(如抹灰层较厚需分层施工)5地面做防水工程前必 须进行基层处理,地面防水施工后要做闭水试验;铺设墙、地砖要平整无空鼓。

  4. 木工
    木工施工规范要求是:细木制品与基层(或木砖)攘钉牢固,用手扳无 松动现象;细木工制品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光滑,棱角方正,线条 顺直,无钉帽、刨痕、毛刺与锤印等。

  5. 油漆工
    油漆工施工规范要求是:油漆施工一定要在水电、泥瓦和木工程结 束,并将室内打扫干净后才能进场。油漆工使用的油漆色板需经客户认可,并要保存备査:施工不能使用塑料皮刮板、滚筒,应用铁灰刮、刷子;要 选购优质的涂料和油漆,以免有害物质超标。


㈥ 国家2018年后对房屋精装修的要求

国家2018年后对房屋精装修的要求:

《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基本上提到了以下三点:

1、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市、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不含四层以下住宅及单套面积大于200的住宅)。

2、鼓励样板间建到所需交付项目内部,且需在取得预售证之前完成,如果不,在合同预定的交房日期之后180日内不得拆除。

3、对于诚信房企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并增多师范单位评选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品住宅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成品住宅项目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可由地方政府予以减免。对采用配装式建造方式的成品住宅项目,减半收取农民工的工资保证金;对采用成品住宅技术的优质诚信企业,在收取国家规定的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时,可适当给予减免。

(6)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范扩展阅读:

目前,我省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成品住宅标准体系。如《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标准》、《河南省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深度标准》、《河南省成品住宅内装部品选型标准》等,从成品住宅设计、计价、施工、验收、评定等环节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从源头进行严格把关,加强成品住宅用地保障。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载明建设成品住宅的要求,凡供开发成品住宅的土地都要按照成品住宅要求进行招拍挂。

三是加强成品住宅建设和质量管理。加强对成品住宅工程的质量控制,成品住宅项目实行分户验收并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没有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成品住宅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是规范成品住宅销售管理。成品住宅销售合同应在附件中载明主要部品、设备的性能、规格、类型。开发企业对成品住宅质量保修负主体责任,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部品维护保养要求等详细信息。

五是充分发挥我省住宅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作用。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重点扶持成品住宅集成解决方案,加快形成成品住宅成套技术和通用化的部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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