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企业都有哪些避税方法呀
一、 预收购房款不入帐,通过假借款形式计入“应付帐款”,隐瞒销售收入。
二、 房地产项目清算存在多结转成本及超标准列支计税工资、业务招待费及广告费等,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的税。
三、 销售房产后把部分收入长期挂在往来帐户上,或者通过其关联企业设立的“应付帐款”或“内部往来”科目隐匿收入,不在帐本上体现为销售收入。
四、 以商品房抵顶工程款、材料款,直接在帐面上抵减“开发成本”,而不做收入处理。
五、 向关联企业出售不动产,不按常规计价,少申报交纳营业税。
六、 拆迁安置住宅、店面等面积新旧房互换,价格相抵部分未按规定申报营业税。
七、 采用由中介公司包销方式销售商品房,而中介公司取得的手续费或价差,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八、 年末预收购房款不及时入帐,做未到帐处理,个别企业年末未入帐数达到上百万元甚至千万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九、 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记载资金的帐薄未按规定贴花,签定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十、 分解售房收入,将部分款项开具收款收据,隐匿销售收入。
十一、 价外费用和代收代付款未计入收入纳税,如房地产企业向住户收取“代收管线费”等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十二、 部分房地产企业已经取得土地批文,但地块分期开发,对未开发的土地未按规定申报土地使用税。
㈡ 对方少我才料款,把房产抵押给我了,我有权去住吗
这要看你们是怎么协商的,如果约定了时间的,到了就可以入住,没到时间就不能,如果没有时间约定随时可以入住。
㈢ 我欠甲方材料款,甲方欠我加工费,来回相抵,凭证怎么做
1.欠甲方材料款分录抄为:
借:原袭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甲方
2.甲方欠加工费,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甲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冲账分录
借:应付账款—甲方
贷:应收账款—甲方
㈣ 房屋拆迁废料款与工钱能相抵吗
两回事,不可冲抵。除非另外有协议明确约定
法律严格保障工资款支付,不保障废料款收支
㈤ 开发商与建筑商签订合同,工程款以房相抵合法吗
怎么不可以,很多都是这样的,就是不签合同里面也有这样做的。
㈥ 求房款和工程款相抵协议书
直接去当地的房产局,那边会有人教的,签抵押合同,房地产价值协定,一些手续,然后送去房产局抵押就可以了,不是很麻烦,如果你的房产手续不全就请律师帮忙吧!
㈦ 我们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房抵账给施工单位,有贷款和一次性的,请问怎么进收入,具体账务处理怎么做
1、应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或者其他劳务款应有固定数据(工程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等);
2、开发版公司的房号、权房价也是固定的具体的数据(销售部);
3、应付款与销售房价相抵后,差额多退少补;
4、签个原主合同的附合同,只是原合同的付款方式变了,付合同(低房协议)里从新规定了有关付款的方式及低房细节列明;
5、账务上各方以各自合同价做收入、完税。
㈧ 新房子用来相抵工资可以吗
可以,
但是住房需要手续齐全,有房产证登记人和你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住房过户,重办你名字房产证,这样才是合法有效的,
不然,房产没过户,没有你名义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是无关的。
㈨ 请问高手:企业应收的账款客户以材料相抵我该怎样做账呢
你们必须要发票的,你们不取得发票的,你们
债务重组
部分的材料不得
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的。
分录为
借:原材料
贷:
应收账款
㈩ 我想买房以租抵供,但不知道月供开始的时间
“买房以租抵供”,是一种办法,问题是租金是否可以抵供,月租能否抵消月租版?光听开发商的介绍不行吧,你可权以跟开发商去商量办法,好好算算账,同时必须考虑到首付多少,贷款方式、贷款利息和风险因素,政策变化等等。所以建议你还要去了解银行放贷的条件,不同银行也会有不同的办法。
有的开发商还推出“贷款买房竟可零月供”, 房租还贷噱头or事实?开发商替卖房子的人算账都是利好,能否实现?完全相抵有点难,仅仅是开发商的营销噱头,并没有实现真正的“零月供”。况且,什么形式的出租,也要看租约怎么定。
至于买期房,“要两年后才交房。可以商量交房后才贷款交月供吗?”这事首先问开发商,开发商和银行哪个不同意“交房后才贷款交月供”都不行。买房子的当然要算自己的帐,开发商也在算自己的帐呢,往往买的没有卖的精。所以,还是多看看现成的案例,问清开发商和银行的“条件”,自己再仔细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