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产商应该归哪个行政部门监管
房产开发商欺骗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投诉,涉及到合同欺诈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1)商品房价格监管是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开发商违约找找房管局投诉。按照合同约定,商品房工程质量必须取得工程验收合格证,并取得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给购房者。
所以房屋的交付日期应按照取得交付使用证开始计算,如购买人对房屋质量有疑问,可以申请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确实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以字为据,确实无法解决的,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不能解决就只能通过法院。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超过时间不交房,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按照购房者的申请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
如果购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因延期交房在外租房子的租金可向开发商索赔。
B. 国家那个部门管商品房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发(1993)60号文件规定:各级物价部门是房地产价格的主管部门,商品房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对商品房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商品房采取相应的价格管理形式:经济适用住房、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3%,普通住宅商品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8%。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在物价局核定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内确定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3%,普通住商品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5%,二者下浮幅度不限;高档住宅商品房和非住宅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自主定价,综合平均价格报物价局备案。其管理方式为:一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执行明码标价,并实行商品房价格“一价清”制度;二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在预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前5个工作日,应将预售价格申请备案表向县物价局备案,预售价格未经备案,县房产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三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可将工程造价决算报县商品房造价审核办公室审核,须向物价局申报销售价格,经认证审批后方可销售。
C. 商品房价格备案在物价局,还是在政府房产(住房国土)部门备案备案价格会在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吗
(一)房地产开发来企业在自申领普通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到县物价局办理价格备案手续;
(二)备案资料齐全时,物价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凭物价部门的备案通知书到房产处申请领取预(销)售许可证;
(四)为保持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已备案的销售价格原则上半年内不予调整变动,因开发周期、成本等因素需调整价格的,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每套住宅的实际销售价格,实行“一套一标”,并一次性公示全部备案销售价格。
D. 开发商的房子价格有没有什么部门监管
房屋价格要报物价局审批,工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有权监督开发商的销售行为。
E. 房地产的监管部门有哪些
各地名称有所差别,国家性的管理部门主要是建设部,以下依次级别:各省建设厅或回省建设委员会、答区建设委员会、地区房管所。层层节制,根据具体业务有所分工。
主要是监管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和建筑质量、安全方面。同时监管:
负责上报开发企业的资质。
核发商品房预售证。
核发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
负责对开发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
负责对开发企业的财务、统计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对开发经营市场秩序的执法稽查和对违反开发经营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对商品房有关事项的投诉处理。
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F. 购买限价房属于政府哪个部门直接管理
限价房作为政抄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一般是归当地住建委、民政局等部门管的。
G. 房价是由哪个部门定价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之类的是政府定价。
商品房是开发商定价,二手房是房主定专价。
房价(房地产价格属)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
房价有三种存在形式:要约价格、成交价格、申报价格。要约价格随市场行情随时波动,成交价格是供需双方博弈后的结果,申报价格是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的结果。而广泛使用的房产成交价格往往是申报价格,而申报价格质量非常差
H. 买房,开发商的价格没有职能部门监管吗应该找哪些职能部门
没用,国家有设定地区价格范围,但是,其中有很多例外,后门可变通,你花很大力气,效果不会很好,最直接的就是,你别买
I. 商品房价格属于国家哪个部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发(1993)60号文件规定:各级物价部门是房地产价格的主管部门,商品房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对商品房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商品房采取相应的价格管理形式:经济适用住房、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3%,普通住宅商品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8%。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在物价局核定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内确定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3%,普通住商品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5%,二者下浮幅度不限;高档住宅商品房和非住宅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自主定价,综合平均价格报物价局备案。其管理方式为:一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执行明码标价,并实行商品房价格“一价清”制度;二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在预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前5个工作日,应将预售价格申请备案表向县物价局备案,预售价格未经备案,县房产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三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可将工程造价决算报县商品房造价审核办公室审核,须向物价局申报销售价格,经认证审批后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