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房价什么时候开始涨的
房价是从2000年左右开始起涨的,其原因是:
1.商品房开发成本不断提高
(1)征用土地费与日俱增。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和竞争的激烈,使得近年来土地征用费不断上涨,地价越来越高。开发商把这些成本转
嫁到消费者身上,房价自然上升了几倍。
(2)折迁安置费强劲上涨。拆迁安置费用大,各项合理不合法因素多,补偿费用高,使得该项成本总体呈上升趋势。
(3)前期工程费上升较快。经调查,10年来开发项目前期工程费上升了近3倍,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多部门收费。据统计,开发项目在实
施之前必须交纳各项费用达30余项,最终都消化在房价中,致使房价上升。
2.商品住房需求旺盛
一是我国广大中小城市正处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对住房需求的增加。二是多年来住房消费观念扭曲。
没有宣传自住其力和适度消费,导致人们普遍地急于要买房、要买大房、要买好房,从而形成对住房市场的过高期望和强大压力。三是住房
保障制度的欠缺。本来城镇居民的住房不可能完全靠市场来解决,一部分收入处于中等以下的居民应该通过政府的帮助解决适当的住房。
1998年国务院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来,国家提出了住房保障的各项政策并要求各地落实。可是,各地普遍注意了住房市场的发展,却忽
视了住房保障件大事,以至于不少中低收入居民无奈地加入了住市场,增加了住房市场的压力。四是政府对于住房机抑制不力。多年来,不
少地方尤其是经济欠发达中小城市视房地产价格上升为小事,反而认为财政以从中得到实惠,有意无意地纵容房地产价格的升。在此思想的
指导下,将住房的短期炒作视为市和经济的繁荣而欢迎或默认,对于投机行为的抑制弱无能甚至放任自流,从而放大了需求,推动了住价格的快速上升。
3.住房结构失衡
长期以来,大部分中小城市居民住房消费习惯住大房,据调查,从2004年以来,鲁南地区某市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110平方米以上大
户型住房超过70%,8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住房不到10%,可以看出,大面积住房的比率过高。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浪费土地资源,扭曲
住房需求,抬高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不利于解决普通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 表1:鲁南地区某市与全国平均房价对比表(略)
4.商品住房存在投机炒作行为
房地产开发商针对消费者“买涨不买落”的购房心态营造商品房涨价气氛、投机炒作现象,某些房地产开发商甚至联手恶意炒地、囤房虚售、
哄抬房价进行投机的行为。
5.开发商追求高利润使得房价增长
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十大高利润行业中,房地产业名列榜首。开发商取得的高利润不仅仅是通过降低成本获取,更多的是通过提高商品住房的售价获得。
6. 经济发展的持续增长
从宏观背景来看,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已经持续了十多年,这一势头还将持续下去。尽管未来的发展速度可能有若干调整,但是,快速增长的
总趋势是很难逆转的。经济的热和旺,必然传递到住房市场及其价格上来。
㈡ 目前房价会跌吗,年前还是年后适合购买
现在整个杭州市场楼盘的行情来看,二手房在7,8月份的时候倒挂的现象比较严重,所以现在下跌的是二手房的价格,新房的价格基本还是在稳步上升的,只是价格相对平稳, 没有以前涨幅那么大。
㈢ 房产局一般年前几号放假啊过年前三四天能办理事情吗
房产局是按照国家法定时间放假的,过年前三四天也就是尚未到大年三十,是可以办理事情的
㈣ 年前年后房价有变动吗
说下来个人见解啊.你房间自整体上来看属于长方形,有点像农村修的房子,讲究方正。 外出的门户你是直接对客厅的,在客厅底部又是厕所。在传统的家庭,大门正对的是堂屋,一般都是在底部壁墙安放神位的,你客厅和厕所直接是玻璃隔的,透明的
㈤ 中国房价从哪一年开始起来的,什么原因造成的
2000年抄
以来进入本世纪,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改革在新的一波房地产投资热潮的推动下迅速升温。与此同时,政府也出台多项优惠政策,以期望房地产业成为新兴的支柱产业。使用的方法包括,退还个人所得税,降低交易契税,放宽银行贷款条件,加大房地产业扶持力度等等。在这种背景下,房价开始迅速窜升。这波房价波动中最为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
而中国大陆其他城市的房价也几乎以同样的增速不断向上:杭州的房价早于上海开始其向上突进的趋势,但也比上海更早遭遇到市场的反击;北京的房价涨幅也相当惊人,其中国大陆最高房价城市的地位至2003年初才被上海超出。房价的涨幅不但集中于中心城市,同时也蔓延到了一些二级城市。
㈥ 房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涨的呢
中国的情况来看,改革开放多年后的今天与改革初相比,房价有了巨幅增版长,就是源于全国的权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等一系列经济因素方面的迅猛发展。
沿海地区与内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与一般城市之间,房价水平有较为显著的差异,这也主要是由于这些城市之间,在以上经济因素方面存在的明显差异所造成的。
社会因素对房价的影响作用是相当复杂的,它的作用方式不如经济因素那样直截了当,作用过程也比较长,是一种渗透性的影响。如城市形成历史,对一个地区房价水平的影响,虽然不如经济因素的影响那样明显,但却常常是非常深远并具根本性的。
在中国许多城市中,某一个特定的区域,由于其独特的发展历史,而始终成为房价水平的高值区,如上海的外滩、徐家汇、厦门的鼓浪屿、青岛的八大观等。有些社会因素对房价的影响在不同的阶段,作用结果是不同的。
如人口密度的提高,一开始会造成房地产需求的增加,引起房价上升,但发展到一定程度,则会造成生活环境恶化,有可能引起需求量减少,房价下降。
㈦ 年前买房的多还是年后买房的多为什么
其实,除了政策原因,还有很多人年后入市心态的趋同,年前反而是买房的好机会。
限购限贷提高了买房门槛,将一部分购房者拦截在外。随着入市者的减少,房价回调,卖方议价空间松动,此时好好挑选,还是有不少笋盘可入手的。另外,随着调控的加强,银行渐渐有收紧房贷优惠的趋势,现在买房或许还能赶上这波房贷利率优惠潮的尾声。
春节前购买房源,可挑选余地大
一般在年底有部分人员因工作繁忙,会把看房、买房推至年后,这样无形中会减少需求竞争,为节前入手购房者制造良机,可选房源较多了,能更好的进行对比筛选,自然能选到优质称心的房子。一句话“节前客选房,节后房挑客”。
历年春节后需求大量释放,购房竞争激烈
大部分客户春节前的想法是观望,等到年后,看政府会不会出手调控,希望有更好更便宜的房子出现,等种种假想。所以大量需求压制到年后,造成年后市场井喷,导致购房竞争激烈。若在市场井喷的情况下买房,不但是房价更高,房源选择机会更少。因此可以说,春节前房价相对是处于低点,而且选择余地大。
年后学区客户大量引入,学区需求僧多粥少
幼升小每年5月开始登记,对于当年入学的孩子来说,3月是买学区房的最后机会,天下所有的家长们都希望孩子能接受最好的教育,上学尽可能的近,同时一般买学区也能满足家庭一方上班较近,一举两得,这样就出现学区资源紧张的局面,这时候买学位房那真的是超高位入市了,谈价也不好谈。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经历了严调控,但现在大部分城市学位房的房价依旧坚挺,预算紧张的朋友现在想买学位房还是得考虑再三呐。
这时候肯定有人会说,调控还没完,房价肯定还会降的,只要大幅下降,笋盘到处都是。
其实不是的。
调控的目的之一是稳房价,自9.28调控以来,加入调控大军的城市那么多,却没有几个城市的房价是真正降了的,降的是涨幅,降的是人们的入市意愿。
在今年的买房热中,有多少因房子一夜暴富,又有多少人因徘徊观望最终还是错过了这轮涨价潮?
买房讲的是时机,错过了自己中意的房子,又有几个人愿意等低价买个不甚满意的房子呢?对于刚需族来说,好房不等人,有需求就要抓紧时间入手。没有人知道房价什么时候是最低点,只要遇到合适的房子,在自己承受范围内出手就是最适合的时机。
㈧ 中国房价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合理暴涨的(具体年份)
2007年我们这的房价是5000左右一个平方,2010年是10000,所以根据推算2008-2010年是瀑涨期,2011年之专后国家开始调控,所属以逞微幅上涨。应该说2008年的全球的金融危机的影响是肯定的,美国经济受影响之后,大批投资者从美国拆
㈨ 请问房管局什么时候放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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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6年放假安排公布
2016年放假安排官方正式公布 除夕不上班!国庆节过后连上七天
信息来源:2016年放假安排时间表本文编辑:2016年春节放假安排时间表发布时间:2015-12-10
2016年12月10日晚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6年放假安排公布,2016年放假安排官方正式公布 除夕不上班!国庆节过后连上七天
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2016年部分节假日的放假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10日 cixian518.com放假资讯网提供
㈩ 一年中是不是年初,年末,年中的房价不一样
是,不一样
(一)替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你是买主,出价要低些。不过不能乱砍价,砍出的价格务必在合理的范围内。
(二)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让他表明所有的要求,先隐藏住你自己的观点。
(三)让对方对重要的问题先让步,如果你愿意的话,在较少的问题上,你也可以先让步。
(四)让对方努力争取所能得到的每样东西,因为人们对于轻易获得的东西不太珍惜。
(五)不要让步太快,晚点让步要比较好些,因为他等待愈久,就愈会珍惜它。
(六)同等级的让步是不活要的。例如对方让你60%,你可让他40%,如果对方说你应该让我60%时,你可以说,我无法负担来婉拒对方。
(七)不要作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某些益处。
(八)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
(九)记住“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这也是一种让步。
(十)如果你无法吃到大餐,便想办法吃到三明治;如果吃不到三明治,至少也要得到一个承诺。
(十一)不要掉以轻心,记住每个让步都包含着你的利润。
(十二)不要不好意思说“不”。大部分人都怕说“不”,其实,如果你说了够多的话,他便会相信你真是在说“不”。所以要耐心些,而且要前后一致。
(十三)不要出轨。尽管在让步的情况下,也要永远保持全局的有利形势。
(十四)假若你在做了让步后想要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那不算是协定,一切都还可以重新来过。
(十五)不要太快或者作过多的让步,以免对方过于坚持原来的价格;在谈判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对方让步的次数和程度。
2、注意的问题:
除了地段,嘈音,户型,开发商有没有五证(这些当然包括有没有升值的潜力了)
物业管理更是不容忽视的,还要挑选”性价比”最好的。
1,建筑商的信誉.买新房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建筑商破产失踪,追讨无门;交房期一拖再拖,甚至取消合同;交房货不对版,质量合要求等等.
2,不要被建筑商的样板房所迷惑.要知道那种美仑美焕是用钞票贴出来的.在样板房中要感受的是结构是否合用,大小是否合适.要计算update所需的花费.
3,建筑尚都喜欢用自己的购房合同,里面条款的主要保护对象是他自己.请房地产经纪和律师才能对买房者自己的权益更有保障.
4,新房检验必不可少.新房的检验侧重在室内.验房师会检查是否有未完工,缺漏和质量问题.会对新房的设备,管道系统,通风系统,采暖保温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会在完工接收证书和保修证书上详细记录.还会告知新房的一年,二年,七年保修的内容.所有的这些记录是与建筑商就未完工事项及质量问题进行交涉的依据.
5,许多建筑商不容许在新房交付前公开转手出售.要考虑在新房建好前如果自己的工作,家庭情况有变化而要采取的措施.对买新房进行投资的,更要注意炒卖楼花的可能性.
6. 选择有经验的经纪, 新房不讲价, 有人帮助, 何乐不为!
1、会看项目 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就当它是1号房、2号房,千万别主观或被误导以为某某花园,且一定是花园。
2、会看地理位置 所有房地产广告都会画个位置示意图,越画越艺术,仿佛个个毗邻
江湖、山川。其实,可能差几十里路,您只有对照坐标,在真正的地图上查找,您才会知道这楼盘的真实位置。
3、看清价格 购房人应弄明白是均价还是起价。如果是起价,是楼盘房屋的最低价格,而实际价格,会因楼层、朝向、户型以及施工进度而增加。当然没有人买时,楼价也会下调。
4、会分辨外观图您得将漂亮的外观图看清楚,是实景图还是效果图,千万别将后者当前者,效果图是电脑拟制的,别当真。否则,您会失望的。
5、别迷户型图 户型图对购房人有吸引力,但是您别被它迷住,得亲自去看看。因为有的户型图比例明显不当,感觉上会比实测中空旷得多。
6、了解开发商 购房人看房地产广告时,一定要了解开发企业或其他参与项目单位是否值得依赖。不了解别轻易购房。
7、别被优惠迷了眼 目前房地产广告中都登有项目的优势与优惠,却从来看不到该项目的弱势与弱项。您得想想是真是假,别被什么“机不可失”之类的字眼所迷惑,更别为各种名目的优惠而心动。
8、资质证号很重要 如果广告中没有资质证号,只说保证产权您可别买。授予产权是一种政府行为,开发商的口头“保证”是不可靠的。
9、仔细看按揭,算算可合算 购房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付款方式,很多广告中都会标明按揭哪家银行、多少年、几成,您向专家咨询一下贷款政策和知识,然后仔细算算,哪种方法合算。
10、其他 别忘广告中还有绿化、物业、保安等许多承诺,您在签合同时,更别忘了这些内容。连连
2、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看房选房请参考:http://bj.house.sina.com.cn/choose/index.html
合同签订请看:http://bj.house.sina.com.cn/contract/ 这个问题可复杂了。要慎重啊! 要想把这些问题写入合同难度不小。
签约注意事项:
1、 会所同时使用。否则罚款;
2、 大堂规格
3、 广告做附件
4、 楼层描述说明
5、 保证多久产权证到手
6、 所有涉及到的证件复印附上
7、 签字人委托书正本副本
8、 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9、 要求查附上面积测定证明
10、 审查开发商的资质、销售资格
11、 地上物的排他权、房屋结构、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价款及付款期限、房屋及产权证书的交付时间、质量条款、保修责任等关键内容更应审慎对待,
12、 如果打算采用向银行贷款按揭的方式购买期房,应当考虑到贷款不成的情况,因为银行在放贷前既要审查楼房的建设情况、也要审查贷款人的资信和还贷能力。因此,事先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贷款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购房人不会再为追索已付的首付款而耗费精力。
13、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14、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5、 中心花园面积、泳池确认入合同
16、 查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是否出让、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房屋的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允许该项目的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5.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该房屋.
开发商证明上述五证是真实有效且未经修改的最后版本,任何修改都必须即使通知我方,我方保留权利。
17、 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证实无抵押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办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都没有提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查这个许可证列明的规划建设单位是可以申请更改的,通过看此证和查规划并不能保证买房人所买房屋的规划环境不会改变。
2.有预售许可证没有土地许可证售房的不止一两家,按建设部相关规定和合同示范文本,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的就可以出售。批准文件真伪和有效性,普通买房人更难辨别。
3.按我国抵押法的相关规定,有抵押的不等于不能转让(出售),经抵押人同意,被抵押物一样可以转让(出售),在实际操作上房地产商将土地抵押换取贷款对加快房屋建设不一定是坏事,没有周转资金,房子迟迟盖不起来,对买房人不同样是风险?
4.房地产商超许可证面积销售并非从房号上就一定能看得出来,最近北京某小区的面积纠纷实际上是房地产商在公摊上做手脚,所有房号都包括在许可证范围之内,当时从许可证上很难看出破绽。
5.没有强制性法规要求房地产商在售房时必须向买房人出示“五证”正本,售楼人员经常给买房人出示的都是影印件,如果房地产商在影印件上做手脚,买房人还是防不胜防。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买房人保护自己的方法只能从合同入手,将风险“转嫁”给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合同在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中约定清楚:“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在政府做完备案登记后__天内。”这样所有查证手续都由政府完成,将来出什么问题也由政府负责。目前法院判定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的惟一标准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银行能否给买房人发放贷款的前提同样也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对于居住环境特别关心的买房人则最好从合同的补充协议入手,要求房地产商注明光照、房子间距等条件,这比去查将来可以变更的规划来得更实际一些
18、 用电负荷
19、 道路不得收费
20、 环保家装无异味
21、 产权年限
22、 房产允许抵押、置押
23、 垃圾何处处理
24、 万分之一违约款太低
25、 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收房时一定要查看相应的法律文件(一表二书等),避免因入住行为造成既成事实给自己带来被动。
26、 确认楼层和楼号的描述
27、 开发商对赠送的产品质量负责。
28、 要开发商承诺工程进度便于破产前打官司
29、 可否写两人所有,开发商对产权不得抵押
30、 印花税双方出
31、 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