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土地财政导致高房价坑害的是房奴对吗
具体要看看房价涨还是跌。如果一直涨,房奴的房子是资产。如果跌了,就是负债。中国内现在盖了太多的容房子了,市场并没有那么多居住需求,导致房价必然会跌,房价一跌,有房人的资产会缩水。简单来说就是,你刚买了房子,房价就跌了,你说你苦不苦。
我国房价未来是一定会稳定的,首先没有上涨空间了,盖那么多房子,那么多库存挤压,消化起来需要一些时间。跌的话,是不可能的,因为跌了有房子的就哭了。所以,未来肯定要减少土地供给,尤其是那些库存多的地方不能再继续盖了,改拆就拆,该收房就收房,不再大水漫改,而是增加精准投入。维持房价长期稳定。
B. 刘尚希:土地财政是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吗
土地财政是一种现实状态,其本身无所谓好与不好 所谓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从土地开发及其相关领域所获得的税收收入和公共产权收入,并且在近几年房价高涨的情况下,这两块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的一种现实情况。现在,国内对于地方财政的看法多是从贬义的角度出发,认为土地财政不好,应该取消土地财政。其实,对于土地财政,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评价,土地财政本身是一种现实状态,其本身无所谓好与不好。 我国宪法规定,城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应由政府来获得相应的土地收入,这是一种公共产权收入,这是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 不过,我国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地管理。现在财政部已经规定,土地收入要纳入预算管理。我认为,这不仅要纳入预算,还应该增加土地收入使用的透明度,要让老百姓都知道这部分财政收入的具体用途。如果这部分收入,能够用来改善老百姓的住房状况、改善基础设施、改善民生,那么老百姓肯定会满意。 土地财政与高房价没有必然联系 房价是各种因素决定的,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不是单一的地方政府的卖地行为造成的。例如,上海土地财政所占比重就相对较低,但是上海的房价依然很高,所以房价与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对于地方政府的卖地行为也要进行客观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转让土地,是必然之选。如果回归到计划经济时期的无偿行政划拨的使用方式,则可能会诱发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等种种问题,更加不可取。尤其是面对着市场上数量众多的开发商,如果直接划拨,无偿供房地产商使用,那么,在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不会降低房价,而只会增加房地产商的利润空间。 实际上,房价稳定,不大起大落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个表现,说明房地产市场很兴旺。这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如果房价过快地上涨,超出了老百姓的购买力,则会影响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也非常不利。那么如何实现房价的相对平稳呢?这就涉及到一个各方利益调整的问题。不同的经济主体,都是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发表各自的见解。应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站在各自利益的角度发表看法,也是无可厚非。但是任何一个社会,不论是作为自然人、个人、居民,还是作为企业、单位、法人,都应该有一个社会责任,都不能一味地、不顾一切地去追求个人利益。这就要求政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实现各方的共赢。 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存在着比较高的风险 地方政府过于依赖房地产开发所带来的财政收入,存在着比较高的风险。因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波动的,具有阶段性,不可能持续地高速增长。今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楼市新政,调整房地产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财政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冲击。但是,房地产的健康发展事关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我认为尽管楼市新政可能会使地方财政的收入受到影响,但是各地政府仍然要积极配合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能够仅着眼于本地的当前利益。 对于楼市新政可能对地方财政所造成的影响,我们应客观、全面的看待。我国目前各地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不同,有的依赖程度较大,有的则不然,对此不能一概而论。而且,我国当前各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主要被用于地方的经济投资上了,用于社会性的支出很少。因此,即使土地收入减少了,不会影响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对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并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而是更多地对地方政府的投资产生一定的抑制性作用。不过,很多地方政府的投资项目,往往是一些对当地发展不甚必要的、或者是过高标准的项目,这些投资项目少做一些,反而更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 调整经济结构,获得可靠税源,是地方财政转型的关键 土地财政的发展与我国城市化、城镇化的进程密切相关。从长期来看,只要城市化的进程没有停止,就会存在着土地财政现象。当然,各地城市化的进程不同,其土地财政色彩也就不同。一般来说,城市化程度已经较高的地区,土地财政特征已经不明显;而城市化程度较低或仍在快速扩张的地区,土地财政的特征就很鲜明。例如,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其地方土地财政特征已经大大弱化,而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较慢的中、西部地区,其土地财政特征就十分明显。 土地财政具有波动性、不稳定性,长期看具有不可持续性,因此,地方政府只有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获取稳定的税源,才是长久之计,这是摆在首位的。只有经济结构更加合理了、不过分依赖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才能带动地方经济的均衡发展,才能真正获得可靠稳定持久的税源。财政收入来源于经济增长,如果地方有了一个合理的经济结构,那么发展就可持续了,财政收入也就可持续了。反之,发展不可持续,财政自然不可持续。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过分依赖于房地产来带动地方的经济发展、带动地方的就业,这样就存在很大风险,对当地的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以及财政都具有很大风险。因此,面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地方政府要未雨绸缪,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换来实现财政的稳健和可持续性。(刘尚希 作者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C. 众所周知,价值是商品里凝结的人类无差别的劳动。那么现在中国房价那么高,与其本身所具有的价值相符吗
首先,需要明确两个概念,“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商品价值的大小就是“价值量”。所谓“无差别”,是指不管商品的使用价值多么千姿百态,不管生产商品所使用的工具、材料以及生产方式、方法多么千差万别,它们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耗费了人类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简言之,这个无差别是要撇开劳动的具体形式(如使用的工具等等),还原为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消耗,即体力和脑力在生产上的支出。而衡量这种无差别劳动大小(商品价值大小)的天然尺度是劳动时间。由此可知不同种类的商品,。。。
很多人都认为开发商都是些借着政策发不义之财的奸商,可是,事实上,开发商在全国性的房价上涨风潮中一直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地位。一方面,他们要冒着巨大的风险来面对一天比一天高的土地成本和政策成本,忍受着政府和政府官员的盘剥;另一方面,还要忍受着消费者的各种指责,当着黑心肝的代言人。我在做第一个房地产项目时,除了地价,我们要交六十四项行政性收费。我和莫小平在核算成本,她深有感慨地说,如果这些收费减少一半,中国的房价至少降三分之一。为了少交或者免交某些费用,开发商必须想方设法拉关系走后门。我一直认为房价过高最大的问题,在于开发商对政府官员的行贿贿行为由买房者承担。而国家对房屋价格的控制事实上是加大了税收,但是高税收最后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商是谁?各级政府,它们利用手里的土地批租,然后再向房地产商收取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等房子建好了,卖出了它们还要向房地产商和购房者收税。房地产商有风险,可是,各级政府那是包赚不赔啊。其实房地产也是风险投资项目,只是和股票等玩意相比,它不会一夜之间让你血本无归而已。
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我真希望中国各级政府的官员不要自从数据去分析GDP的增加,而是从当地普通家庭的年收入和当地的房价的比例去看。我一直想问他们一句话,你们政府认为用一个普通家庭20-30年的全部收入去换一套只能用几十年的房子,正常吗?一套房子,首付掏空了上代人的积蓄,分期付款让这代人没有什么积蓄,这是哪个国家能干出来的事情?可是这奇妙的事情就发生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房产只是众多产业中的一个,但却掏空了人们大量积蓄和未来收入。房价当然与开发商有直接关系,可是,那更多的是一种无奈。提高房价,使他们为了抵御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不得不做的自我保护。资金是有成本的,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做生意是需要流动资金的,没有流动资金,再大的企业也无法运作。所以对于开发商来说,他们更关注的是现金流,房子涨了当然好,可以赚得额外的利润,但是,你要明白一个楼盘的销售时间越长,对开发商本身越不利,只有傻瓜才会捂盘惜售,那要捂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企业及时套现才是正路。开发商必须遵循生意规则,你如果硬要开发商要有良心,不能涨价,那我要说,这话你跟中国政府说最好。谁控制了土地,谁就控制了房价。所以,中国的房价不是控制在开发商手里而是控制在政府手里的,只是这个道理一般人不明白。囤积土地是需要巨额资金的,就像生意人所说的压货,你能压多少货?卖几十年?对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适当压一两块土地,保证公司开发的延续性,节约运营成本是完全必要的,压多了,谁有那么大的资金?有这个能力的只有政府!
房地产行业的大部分利润都被收到政府的口袋去了,尤其是在现在以拍卖拿地的现状下更是如此。说个最简单的,某城市的地王,44亿的标价,土地面积1.3709万平方米,容积率4.8,总建筑面积6.58万平方米,楼面价就是6万多。也就是说,房子还没建,政府就已经揣到自己口袋这么多钱了。国土局为什么那么容易出贪官,受贿原因全是那红线内外一米,或者容积率那零点几的小数!很多朋友都以为,开发商是想咋建就咋建,可是事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国家政策在那里呢,土地竞拍就是一把刀,容积率又是二把刀,直接就限制了房屋总量的提高。地价是楼价构成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它的高低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走向。所以,一道政府搞房地产市场所谓的宏观调控我就发笑,他们不是少收点地价,而是加税,你说,这不是更加推动房价高企吗?
经常有朋友问我,一个平方米的房子的成本有多少?我告诉他,其实,直接成本很小,比如我这个项目,建筑成本大概在1850-2500之间。包括:土建,装饰,园林,水电!土建是指毛坯大概1200元m2,包括地下室和基础;装饰部分80元/m2,包括外墙砖,入户门,栏杆和铝合金窗等;园林大概550元/m2;水电大概250元/m2,包括电缆,智能安装,及室外排水设施。 其实,要算房子的成本还要加上营销成本、财务成本、各种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等。 就说,那容积率吧,我要不是通过卿至泰把它提高了,就原来批的1.7,我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说到这里,我不免又要罗嗦几句,说说什么是容积率。容积率就是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可是,国家还有个规定,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嘿嘿,要是都按这个来,在考虑到光照指数,开发商根本赚不到钱。所以,大家就各显神通提高容积率。关键是送多少钱。容积率相对真实的只有别墅。所以更加卖得死贵。放眼全国,无论哪里,开发商和规划局都在一起愚弄人民。当然其中的公关费很可观,但与房价利润相比实在是太划算了。 正因为容积率是可以托关系修改的,所以,没有哪个开发商会傻傻的按照既定好的容积率来开发。 我曾经跟卿至泰说过这样的话:“面粉涨价了,包子馒头能不涨?”他笑了,我也笑了。
大家在骂房地产商黑心致使房价猛涨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土地现价早已涨过房价的涨幅了。现在地方财政就是土地财政,地方政府拼命要卖土地赚钱,中央想控制都控制不了,你看现在全国各地哪个城市的城区面积都在不断蔓延。房价的高低有无标准。答:房价乃政府能够忍受的价格,房产现象只是中国政治经济体系的一个表征。 我有时觉得政府官员真的是很蠢,一块地,如果作为住房用地来卖,那么他所得到的税收只有卖房那么一次的税收,而一套房子可用年限至少有4-50年,甚至70年也就是说政府这4-50年就收这么一次税。但如果作为工业用地,做厂房,做企业,那么政府可以年年向企业商家收税,所以对于政府来说卖地建房是下下策的方法。但是,为什么他们还要买呢?因为一个地方的一届领导做多干五年,他做事只管这五年自己的财政收入,至于五年以后,他都不知道调到什么地方去了,所以,一届又一届政府是只管现在不管将来啊!
现在最搞笑的还是那个招挂拍制度。据说这个制度是向香港学习的,可是人家那是民主社会,法律多健全啊?可是在内地,这制度一出台就为政府官员游戏法律提供了更多的空间。没实行这个制度以前买土地,一般只需要出个10来万撑死100来万忽悠贿赂一下国土局的实权人士乃至一把手,那么土地譬如说本来价值1000万的土地,一把手银子捞足大笔一挥也许2,300万就搞到手了,反正都是公家的地。而现在呢?实行的正规的招拍挂,一般人就不大敢便宜卖了,你要敢这样做,不是下台也得双规,官员们心里也是有点忌惮的。
那么,价值1000万的土地可能就的掏出1500万银子才能摆得平,即使你有关系后台够硬那么最少也得7、800万才能堵上众人的嘴巴。因为能够搞房地产资质,能拿到土地的老板哪个是没有后台的,哪个是后台不硬的?你以关系拿到了,那我拿不到我可以利用我的关系在后面捅你一刀还可以名正言顺的把你身后的后台给拉下马。所以土地这块上多出来的价格是谁来承担?当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不可能善良到自掏腰包,当然的把房价抬上去。 制度是决定资源分配的根本原则,可笑某些人还在寄希望于宏观调控,根本的原则不调,怎么调都是空调!
我问过一个规划局长,“作为一个规划局的局长,你从你的角度说说,政府能不能暂时不卖地?”
他笑着说:“不卖地,哪里来钱养活那些公务员?” 在房地产行业,对于地产商追求高回报大家不能有过多指责,因为逐利是企业的本能。大家应该关心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个别贪官不顾国家的一系列制度规范,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他们凭什么滥用公权利?用公权利牟利呢?在地方政府政绩观的支配下,特别是一些官员在金钱诱惑下,都能想出应对、变通的对策。
比如说:招拍挂制度,很轻易地就被地方政府架空,当做摆设。另一方面,对于土地的违法行为,恫吓的多,实际上处理过软。国家确实处理了一批土地违法者,但是,轻描淡写地给省级干部、主管领导一个处分,起不了太大作用。一些受处分的领导干部,不但毫发无损,有些官帽子还越戴越大呢。 以前我只是一个搞建筑的,现在做上了房地产,干什么吆喝什么,我现在就不得不研究国家关于房地产的有关政策,就不能不千方百计地和对我有用的各级部门官员打交道。
作为一个做房地产的商人,我的脑子里一直有一个声音:“一套房子会压垮中国。” 为什么这么讲?因为我开始加入房地产行业的时候,正值香港经历亚洲金融风暴不久,香港很多老百姓正经历负资产的风暴。什么是负资产呢?我现在简单说一下:房价一旦提高,你要它降那是非常困难的,为什么?因为银行跟房价捆在一起呢,房价一旦升高,你买房子,如果你要做贷款,是不是要以市值做贷款?肯定不是拿净值做贷款吧?得,这就出现了问题,一旦房价大幅度下跌,就像97、98年的香港,遇到到亚洲金融危机,当时100万的房子只剩40万的价值,可是你的贷款是七成,也就是,这时候你借了银行70万,可是房子现在的价值只有40万!现在,你把房子卖掉还给银行,你还欠银行30万,这时候,你应该怎么做呢?你应该不还了,把房子给银行算了,我何必再赔30万呢。可是,香港老百姓当时并没有把房子给银行,为什么?因为香港有很完整的信用体系,你一旦把房子给银行,你的信用就完了,以后你找工作、创业、纳税甚至生活都会出现问题,你不能拥有私家车,不能到高级消费场所等等。所以,香港老百姓没有办法,只好硬抗着。
可是,中国大陆就不同啦,因为没有完整的信用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如果出现了负资产,老百姓立刻就会把房子扔给银行,那时候,比亚洲金融风暴和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风暴马上就席卷全国,中国经济马上就到退三十年。 所以,很多朋友总寄希望于宏观调控,认为国家出了重拳房地产价格就会降下来,可是,你不明白,中央可明白宏观调控政策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以及把金融机构搭上去的银行风险呢。 再说,各地方政府能让房价下来吗?房价一下来,GDP立刻就降好多个百分点,政绩怎么算?税收怎么收?地方财政怎么来钱?银行坏账是不是又要超过国际标准若干个百分点?
但是,不宏观调控好不好?也不行,那就是第二个日本泡沫。二者泡沫就会造成经济过热,物价上涨,通货膨胀,企业运营成本提高。所以,还要调控,而调控的主要手段就是紧缩银根,提高利率,而这样的做法作打得一个恶果就是叫制造业赚不到钱,使得制造业老板把钱从制造业抽出来投入股市、房市从而使泡沫越来越大。
这不是似乎进入了一个怪圈?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老百姓就要坐等灾难的到来而无能为力?其实有办法,这办法就是让这房价高企的始作俑者放弃对房价的操控。
大家知道,房地产项目,立项到开工,一直到峻工验收合格包括期间的销售等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政府的影子,就连最后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那本来应该是个类似市场之类的东西吧?那也是国土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大家知道只要有政府影子的地方就一定有滥用职权,而滥用职权就意味着腐败,而这样也就提高了交易成本。所以,让政府推出这些所谓的监管,或者减少监管,或者公开监管,都会让房地产市场减少腐败,减少成本,最主要的就是那么行政性的收费项目能不能取消呢?我就不明白一件事,在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你收了建筑公司的税、验收合格以后你又收了房地产公司的税、交易过程中你又收了房地产公司和买房者双方的税,这些税不就是用来支付你那些行政机构的费用的吗?你政府为什么还要重新再收一遍呢?
D. 中国的房价那么贵,除了土地财政,还有哪些原因
还有老岳母的要求提高了房价。开发商就是利用这点,老爸工地盖房,老妈要求女婿买房!什么时候是个头?
E. 土地财政与高房价有必然的联系吗
一、土地财政与高房价没有必然联系。
房价是各种因素决定的,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不是单一的地方政府的卖地行为造成的。例如,上海土地财政所占比重就相对较低,但是上海的房价依然很高,所以房价与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对于地方政府的卖地行为也要进行客观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转让土地,是必然之选。如果回归到计划经济时期的无偿行政划拨的使用方式,则可能会诱发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等种种问题,更加不可取。尤其是面对着市场上数量众多的开发商,如果直接划拨,无偿供房地产商使用,那么,在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不会降低房价,而只会增加房地产商的利润空间。
实际上,房价稳定,不大起大落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个表现,说明房地产市场很兴旺。这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如果房价过快地上涨,超出了老百姓的购买力,则会影响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也非常不利。那么如何实现房价的相对平稳呢?这就涉及到一个各方利益调整的问题。不同的经济主体,都是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发表各自的见解。应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站在各自利益的角度发表看法,也是无可厚非。但是任何一个社会,不论是作为自然人、个人、居民,还是作为企业、单位、法人,都应该有一个社会责任,都不能一味地、不顾一切地去追求个人利益。这就要求政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实现各方的共赢。
二、“高地价”导致“高房价”?这是因果关系没搞明白的错误观点。
那么这种论调有没有道理呢?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错误说法
要头脑清醒地认识到,是高房价导致了“地皇”,而不是“地皇”导致了高房价。正因为房地产开发商从高房价中赚了钱,他才有实力去买地;众多的开发商赚了钱,就有实力去参加竞拍,即竞争性地买地。
这个因果关系要搞清楚,因为有了开发商舍得一掷万金的买地行为,才有了“地皇”这个“果”。换句话,开发商从经营中赚钱在先,高价买地的行为在后。
因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土地价格高导致开发商成本上升,土地价格高决不是房价疯涨的主要原因。恰恰相反,房价疯涨是“地皇”频现的主要原因。
咱们可以举个例子。如果北京的开发商以楼面价每平米一万元拿到了土地,所有建设成本摊下来是每平米五千元,总成本一万五,他会不会就卖每平两万?此时就算卖两万开发商也不少赚,他有百分之三十多的利润啊。可是因为种种原因(
F. 请问抑制土地财政是否意味着抑制房价
铅笔经济研究社 陈青蓝
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政府可算是操碎了心。先后出台了121号文件、国六条、新六条、紧缩银根和紧缩信贷等宏观调控手段。然而遗憾的是,至今这些调控措施依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于是,很多学者和老百姓认为,是地方政府在土地转让过程中牟取暴利的行为导致了房价的暴涨。
一个“好消息”是:近来,饱受诟病的“土地财政”似乎将会淡出。据报道,国土资源部《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已基本修订完成,年内可正式下发。该文件规定,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将在财政部系统中设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专账”,按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地方政府不得作为当期收入安排使用。同时,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必须用于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
一、土地财政的根源是地方政府事权大财权小
所谓土地财政,简单地说就是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以土地出让金为主。一个地方的政府依靠卖地来维持,这大概是中国转型期才有的特殊现象。
对于“土地财政”出现的原因,学界普遍的共识是,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事权过大而财权过小,是诱发地方政府挖掘土地财政潜力的主要因素。根据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方案,大约70%的税收划归中央财政,地方税收大约只占30%。中央政府缩减了地方政府的财权,却没有相应缩减地方政府的事权。这种财权明显小于事权的状况造成地方政府入不敷出。尤其是在涉及民生的各种支出项目,地方支出是中央的数倍,甚至十几倍。地方政府为了应付开支,只能在税收之外寻找收入途径。土地出让金就成了地方政府的生财之道。
土地财政在过去的十年中弥补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地方政府能有足够的激励源源不断的供应土地,促进了房地产的发展。但地方政府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严重的违规行为、腐败寻租行为、破坏环境、拆迁过程中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似乎证明了: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严重扭曲了地方政府的治理行为。
二、中央收回地权并不能抑制房价上涨
我们无法知道国土资源部出台《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抑制土地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腐败、违法行为的话,那么我们说,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解决,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如果目标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让城市居民能够住得起房的话,那么可以说这项改革是南辕北辙,目标错误,最终只能走向其目标的反面。
因为,扩大中央政府部门的土地管理权,固然可以控制建设用地增长的势头,抑制投资过热,但市场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控制土地供应,就会使得市场土地供应不足,从而减少住房供应,推动房价上涨。这是很简单的道理。我想国土资源部并不会不清楚这一点。因此,他们的目的显然不是抑制房价上涨,而是相反。
三、这项改革的真实目的就是中央意图分享土地收益
那么他们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呢?由于设计政策的是国土资源部,在目前与土地有关的收入的分配格局中,地方政府享有全部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央政府只能分享“两税一费”,数额较小。因此,他们出台的改革方案自然会侧重于重新分配土地管理权力,扩大中央政府部门的土地管理权限,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土地收益分配,增加中央政府可支配的土地收益。
,对整个国家建构良好的市场经济体系实际上是有害的。土地收益分配调整应当慎之又慎,简单地缩小地方政府土地收益份额,很可能诱发地方政府在制度外另寻财路,乱收费、乱摊派将会更加严重,这又将对我国的企业乃至个人的生存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影响到整个经济的活力。
G. 土地财政的房价
根据《通知》,国土部要求各省级政府要以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市、县(含独立于设区市本级的区)为调查单元开展调查,调查完成后,以纸质和电子方式逐级汇总相关数据。国土部还将选择部分城市进行实地调研。国土部此次的《通知》也关注到了地方土地储备机构“收支”问题。在一份表格中,地方政府就需要填报土地储备资金来源(土地出让收入、贷款等),土地储备资金支出(前期开发、拆迁补偿等),以及资金结余等内容。总之,表面上,《通知》试图“全面了解目前各地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研究分析当前土地储备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土地储备相关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和措施”。据国土部总体监测数据,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逐年高涨,2006年为7000亿元左右,2007年受到楼市过热影响,当年土地出让收入高达13000亿元,2008年又因楼市下行而回落至9600亿元。
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之命脉在于土地出让收入,因为这种模式,推高了地价并造出了一个个地王,同时又反作用房价,形成新的房地产泡沫。远超出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的房地产泡沫对整个中国的经济和金融都或将产生致命毒害,社会就业。在这种祸害紧密相依的情境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模式必须作为焦点和切入点进行深度解剖思考,以获得一种既提振经济,又防止房地产极度泡沫的新经济增长模式。必须应对的2010年的中国经济“悖境”,这或许是这次国土部紧急调研背后的深意吧。
土地财政因其大量卖地,一般会使土地的价格降低从而降低房价。但是由于政府大量发行钞票抵消了其推动地价降低的趋势。
H. 房价上涨跟什么有关,我想不到!
房价上涨的最大动力就是地价的不断上涨,这些年地价的上涨幅度决定了房价的回涨幅,在房价的构成答中,地价是排第一的,而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又推动地价不断上涨,也就是说,土地财政才是房价上涨的最大因素。另一个方面,炒房客也是造成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I. 土地财政:历史、逻辑和抉择 读后感
赵燕菁:抄土地财政:历史、逻辑与抉择
作者: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总设计师、Cardiff University PHD)
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这一独特的制度,使得土 地成为中国地方政府巨大且不断增值的信用来 源。不同于西方国家抵押税收发行市政债券的 做法,中国土地收益的本质,就是通过出售土地未来的增值(70年),为城市公共服务的一 次性投资融资。
改革就是一系列选择。但真正改变历史的选择,当时并不一定看得清楚。“土地财政”就是 如此。从诞生到形成,它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设 计,甚至“土地财政”这一名词,也是后来才想 出来的。但正是这个来路不清、没人负责甚至 没有严格定义的“土地财政”,前所未有地改变 了中国城市的面貌,成为全球经济成功与问题 的根源。
“土地财政”是否可以持续?是否还能改进?还是必须全盘放弃?乃是攸关国家命运的重大抉择。由于“土地财政”被“房价”、“腐败”、“泡沫”等敏感的社会话题所绑架,摒弃“土地财政”,几乎成为学界和舆论界一边倒的共识。本应客观、专业的学术讨论,演变成了指责“土地财政”的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