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ZF结合政策、市场经济、开发商报价来定的。
㈡ 商品房价格属于国家哪个部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发(1993)60号文件规定:各级物价部门是房地产价格的主管部门,商品房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对商品房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商品房采取相应的价格管理形式:经济适用住房、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3%,普通住宅商品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8%。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在物价局核定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内确定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3%,普通住商品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5%,二者下浮幅度不限;高档住宅商品房和非住宅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自主定价,综合平均价格报物价局备案。其管理方式为:一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执行明码标价,并实行商品房价格“一价清”制度;二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在预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前5个工作日,应将预售价格申请备案表向县物价局备案,预售价格未经备案,县房产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三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可将工程造价决算报县商品房造价审核办公室审核,须向物价局申报销售价格,经认证审批后方可销售。
㈢ 房价是由国家的哪个部门来评估的
第一次居然还没有通过。。。。。。。对于你的追问,我没有看到在那回里可以回复,不知道答什么网页有什么问题在此给你作答,市场是一个抽象标准,在以前房地产没有具体的定价原则,基本都是通过对比法(比对其他同类项目,A盖的高层,B也是搞成,那么B定价就会去跟A对比,A是5000元/平方米,B的基础就是5000元,如果有其他比A出彩的地方,比如建筑材料,园林绿化比A要好,那么B就会根据这个基数加价,反之,如果B在软硬配套设置上比A要差,那么也会按照5000价格相应下调),或者是成本累计法得出来的,就是算出建安成本价配套设施建设成本,然后根绝市场回报率定出销售价格。评估部门或者是机构在以往都是在2手房交易中能够起到作用,但现也已经正式作为开发房产必须步骤,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调控房价,提高房屋质量,比如开发商为了省钱,可能原料上会选择便宜的,但是最后售价跟市场基本持平,那么评估机构就会给出一个标准来。 不过呢,说白了。现在刚开始实施这种机制,还存在着诸多弊端,再说了,现在什么不是QIAN砸出来的,要想使过程透明化,合理化,现实只存在理论的可能性了。
㈣ 房子出售前定价是属于哪个部门给定
这个属于房管局定价和规划的,他们都要去房管局拿很多资料和证明,然后才能出售
㈤ 房价由哪个部门监督
物价局呗。
㈥ 房价评估是哪个部门
房地产估价公司属于社会中介类机构,是企业法人。
行业属于当地房地产估价师及经内纪人协会管理容,也属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管理,资格等级属省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省住房与建设厅或者国家住房与建设部)管理,收费及经营方面和一般企业一样归当地物价局及工商局监督管理。
房地产估价公司一般情况资质等级分三级,2007年左右,以前是分地区从事评估业务的。即一级机构全国执业,二级资质全省执业,三级机构当地地区执业。但现在资质等级取消了地区的限制,只是根据不同的资质等级对其房地产估价目的进行了规定。也就是说即使是三级资质一样可以在全国承揽房地产评估业务,但不能承揽司法诉讼等业务。
㈦ 房价也是经过物价局审核的吗
就目前已有的政策来说,房价仍然属于市场调节价格,但是需要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进行明码标价销售。
㈧ 房价是怎样认定的是由当地房管部门定价的吗
房价是怎样认定的?吗?
不是的
是由开发商自主 定价的,
但是定好价格后,要报备到房管局的,
㈨ 房价是由哪个部门定价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之类的是政府定价。
商品房是开发商定价,二手房是房主定专价。
房价(房地产价格属)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
房价有三种存在形式:要约价格、成交价格、申报价格。要约价格随市场行情随时波动,成交价格是供需双方博弈后的结果,申报价格是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的结果。而广泛使用的房产成交价格往往是申报价格,而申报价格质量非常差
㈩ 房价是房地产公司的哪个部门定的
营销策划部提供定价依据,最后老板来拍板。不过很多时候往往是老板直接拍脑袋就拍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