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产税怎么计提
1%到5%。按0.057%计算是正常的。
Ⅱ 工程完工未决算的房产要按暂估值补房产税吗
《财政部、国复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所以,工程虽已完但如果尚未使用则不需缴纳房产税,如果在决算前已经投入使用则应缴纳房产税,计税依据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Ⅲ 暂估入账建筑物缴纳房产税吗
暂估入账建筑物交来付使用的,要从交付自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89号 )第二条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Ⅳ 暂估为建筑物,实际为生产厂房 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暂估入账的建筑物交付使用的,要从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内产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89号 )第二条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Ⅳ 企业房产税需要预提吗之前都没有缴纳!房产增值应如何预提
房产税是按入账原值扣除一定比例(一般为30%)后为计税价值,所占用的土地也内要按宗积率计入原值中,容房产投入使用即要缴税,预提了而不缴纳是欠税了且要交迟纳金
房产增值应分清原因,如果是装修建议走长摊费用。
之前预提的不用更改
建议及时申报缴税
Ⅵ 关于房产税的计提,希望高手回答!
自建房屋,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计提按你缴纳的数即可。
Ⅶ 厂房的决算价值和暂估价值不一致,房产税要退补吗
一般不退补。目前各省规定不尽相同,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新建的房屋,建成内验收后尚未决算的,容应先按暂估入账的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待决算完成后再调整房产原值。对已交纳的房产税差额部分不再退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财〔2000〕398号)第五条规定,关于尚未决算入账但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征税问题。
根据《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三条关于“工程尚未决算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依照基建计划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税;…已按计划价值或核定价值征纳税款的不再退补”的规定,对已经投入使用但工程尚未决算的,在工程决算前,暂按工程预算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对工程决算后,应自工程决算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决算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对工程决算前已按预算价值计算缴纳的税款不应再多退少补。”
《山西省实施细则》(晋政发〔1986〕95号)第五条“新建房屋从房屋入账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没有验收入账但已投入使用的,应从使用之日起征收房产税。”
Ⅷ 请问如何预提房产税,分录怎么做,并且应该什么时候上交
如果你想预提房产税的话,那你可以做以下分录:借:管理费用—税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当你交纳房产税的时候则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房产税是年末才交的。
Ⅸ 房产按评估净值入账房产税应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专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属,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Ⅹ 收到房租费如何计提房产税,交税时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房产税
贷:应缴税费版---房产税
第一,权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费用(成本)、利润;
第二,确认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借或贷);
第三,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
第四,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