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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时怎么确认是夫妻共有

发布时间:2021-02-13 04:21:22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属夫妻共有吗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后购买的财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法律认可的婚后时间,从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记算。

(1)办房产证时怎么确认是夫妻共有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㈡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属夫妻共有吗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5条规定:婚后购买的财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法律认可的婚后时间,从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记算。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的规定

结婚后,一方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屋,房地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姓名。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双方平分。

婚姻法新规定:夫妻共同拥有以一方名义登记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该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收回该房屋。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同住家庭的需要。一方擅自处理共同所有的房屋,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离婚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办房产证时怎么确认是夫妻共有扩展阅读:

新婚法关于婚后买房的通知:

在一起买房时,有四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例如,签订合同、申请抵押贷款和转让交易,夫妻双方都必须在场。此外,还需要提前研究文件的准备和住房贷款的申请。

1。合同双方均亲自到场。

在购房过程中,涉及到签订销售合同、申请抵押、转让交易等多个承包环节,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在场。

除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外,申请住房贷款和办理过户手续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住房贷款时,有时他们会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申请,因此银行需要同时检查他们的资质,同时签署相关手续。

此外,转让手续原则上要求同时在场,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购买的财产无论是共有还是共有,都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然后在房地产凭证上体现出来,所以双方都需要o出席签字确认。但是,不能到场的,还必须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并对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2。文件准备是关键

当一对夫妇一起买房子时,他们需要提供更多的文件,而且没有一个能少。

夫妻共同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如果是非本地居民,还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当地纳税或社会保险支付证明。否则,应按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处理。

当然,在抵押贷款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收入较高,通过资格审查和批准不是问题,另一方的收入证明也不需要。

3。主贷款和次贷款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的变化,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和次级贷款机构,而不是简单地取决于收入水平。

夫妻共同还款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次贷款人。一般来说,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有一方被视为“贷款人”(通常被称为主要贷款人),无论双方的名称是否写在房地产证书上,另一方都可以被视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选择收入较高、较为稳定的一对,并注意年龄限制,否则会影响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们警告说,需要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非当地居民一年以上不能提供当地税务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按不同处理。例如,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会提高,利率也会提高,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考虑这一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应提前确定财产份额。

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有。因此,在共同购买过程中,即使对方的姓名没有出现在房地产证上,也不影响房屋所有权。

但目前,有一些时尚夫妻的财产是AA制度。当他们一起买房子时,他们需要考虑财产份额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业主可以选择共同所有权的形式。业主选择共有形式的,双方的权益相同。如为股份共有,需提前分割,并在房地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这方面,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许多潜在的夫妇一起买房。为减少纠纷,专家建议,房地产证书的登记应努力。

这里的“准夫妻”是指那些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人。夫妻的婚姻期限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计算。因此,共同购买无结婚证的房屋不能视为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共同投资,比例为一半,则两人的姓名应同时登记在房地产证书上。双方出资比例不一致的,应当在房地产证上登记,但必须说明各自的出资比例。

另一种情况需要事先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另一方的名称是否也登记在房地产证书上;如果已登记,非出资方的份额是多少,也需要在房地产证书上确定和显示。

㈢ 房产证只有我老公的名字,怎么做才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你传递的信息有两个,并且把两个关系并不密切的事情强扯到了一起。
第一,专必须肯定属,婚后购房,无论产权人为谁,均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二,若是全款购房,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和土地局办理加名手续。只收取手续费。若有贷款,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因为银行是他项权利人,有权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其实银行不愿意协助你们办理这个手续,主要原因是,产权人变更后,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同时要补很多涉及贷款的手续。银行不想麻烦,所以不愿意。这个问题与你是否为房屋的共有产权人,没有必然联系。

㈣ 在婚前买房,领了结婚证之后房子才交付可办理房产证,请问房子算是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住房只要是登记在你一人名下,又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此类情况,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而不看房产证领取时间。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办房产证时怎么确认是夫妻共有扩展阅读:

婚后财产的判定

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法律规定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婚姻法》解释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㈤ 房产证必须有夫妻双方签字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住房是否算作夫妻共有财产,要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是谁,以及是不是婚版后取得。
权规定是领取结婚证后取得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具体规定为: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㈥ 结婚后房产证才办下来,属于夫妻共有还是个人啊

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㈦ 房产证是夫妻两个人的,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1不是婚后财产
2由于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所以房子你有份。
3如果按揭是婚前办的话,贷款就属于你老婆个人债务,离婚后贷款得她还
4如果不是,贷款你们一起还

㈧ 办房产证时写的我本人的名字,以后的房子是我一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

看你是什么时候结婚的
结婚前买下的,一般是你的婚前财产
结婚后买下的如你无特别的证据证明是你个人付款买的,则视为共有财产,

㈨ 你好,请问结婚后房产证办下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2]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㈩ 夫妻二人共有房产证怎样办理

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回,需要在买卖合同中答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因此,夫妻共同购买房子的话,必须双方都要一起来办理、签字。如果有特殊原因没办法亲自到场的话,则需要办理相关的委托公证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这一点是大多数购房者都不了解的一个注意事项,很多购房者为了图方便,仅派一人代表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即使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买的,也是无法办理房产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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