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固定资产净残值怎么计算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率。
有时也可用自已根据以往经验估计的净残值来算。
目前,我国内资企业的净残值率,在税法上规定为5%。
Ⅱ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怎么算!工式!
固定资产净残值来=固定资产原值自×预计残值率
作用:
1、可以重新计算折旧,将多提的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2、调整本年度多提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红字)
贷:累计折旧(红字)
3、调整以前年度多提的折旧
(1)调整多提折旧
借: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规定:
内资企业比例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
外资企业比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的规定,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
企业的各类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该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取消上述审批后,对企业新购置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对一些固定资产凡能预见在其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可不留残值。
Ⅲ 预计净残值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回
(1)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答)/预计使用年限×100%;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1)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3)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3)房产的净残值怎么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Ⅳ 固定资产折旧的净残值是怎么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回的答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Ⅳ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怎么算
固定资来产净残值=固定资自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
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5)房产的净残值怎么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一般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按照我国现行财务制度,根据重要性会计原则,公司通常只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资料,列为固定资产: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凡不符合上述标准和条件的劳动资料,都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而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与核算。
Ⅵ 房屋土地折旧的残值如何计算
1.年限
会计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可以由本企业自己来做决定,
但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而且税法规定净残值率不得低于10%。
所以为了,年底汇算清缴时不调整这些内容,还是按税法规定的好。详细如下: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2.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特点: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Ⅶ 固定资产净残值怎么算的
从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固定资产净残值的常用计算公式有两个,版固定资产净残值权=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预计净残值率则是=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的百分数。净残值一般是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计算预计净残,至于怎么计提折旧一般是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购入原值-净残值/折旧年限/12。
固定资产软件中对固定资产的净残值计算还是比较简单的,我们只要知道固定资产净残值的计算公式,提前设置好,很快就能得到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方便快捷。虽然净残值计算简单,但是我们在使用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这样一个疑惑:我司购买一套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云管理》,那么我们在计入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会计分录时,又该怎么处理呢?这实际上还是对无形资产折旧上认知不清楚的问题。
你要确认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如果软件只有你们公司可以使用,可以判定所有权归你们公司,按固定资产入账,残值率不高于3%,折旧年限按3年计算。如果是销售方卖同样的软件给其他客户,那么你们只是购买了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则按无形资产入账,无形资产没有残值,摊销年限不短于3年。
Ⅷ 房屋的残值该怎么计算
残值率由企业估计确定,一般是0%-5% 。
年折旧率需要知道折旧方法,残值率才可以计算的,比如直线法,残值率5%,使用年限10年,那么年折旧率=(1-5%)/10。
由于各个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可以向当地相关拆迁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8)房产的净残值怎么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2009年09月0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生效。
《解释》第十一条、十二条内容如下: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上述条款中“残值损失”的定义及计算方法回答如下:
残值损失是指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这一“价值”的确定是以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值为基础,且不能低于合同履行期间摊销的装饰装修费用。
《解释》依照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行业惯例、交易习惯,规定在双方当事人无约定情形下,承租人的附合装饰装修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摊销完毕,出租人无需补偿。按照这一规定,合同履行期间已经摊销的装饰装修费用,不应列入合同解除的损失范围。
如装饰装修造价60万元,租期5年,则60万元造价摊销在租期内,每年平均摊销12万元。合同履行两年后解除,按照评估价值,装饰装修现值为30万元,但按照租期内摊销价计算,三年摊销费用为36万元。
则残值应当按照摊销费用确定为36万元。如果装饰装修现值高于摊销的造价费用,则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的现值来确定残值。
Ⅸ 固定资产净残值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率
1、可以重新计算折旧,将多提的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2、调整本年度多提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红字)
贷:累计折旧(红字)
3、调整以前年度多提的折旧
(1)调整多提折旧
借: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中国规定
内资企业比例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
外资企业比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的规定,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的各类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该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取消上述审批后,对企业新购置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对一些固定资产凡能预见在其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可不留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