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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怎么卖

发布时间:2021-02-12 23:29:44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时需要另一方签字吗

一、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需另一方签字的,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专有财产。
二、婚姻法属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只有房产登记上的产权人一方签字即可:
1、其他共有人(指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产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签字人既是产权人之一,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丈夫有精神疾病(肢体疾病不限制该行为人的房屋买卖民事行为能力),妻子(或父母等)被认定为监护人的情况下,监护人签字有效。但是产权受益人可以提出异议并应当分得合法收益。
2、其他产权人与签字人形成委托关系。比如丈夫是船员常年在海上工作,不可能有时间参与买卖房屋的活动,他可以与妻子达成委托买卖的协议,这时候妻子可以以代理人的名义签字。
注:不是签一个人的名字,而是签三个名字(假定产权所有人仅为夫妻两人),一个是妻子的名字,一个是丈夫的名字(妻子代签),一个是丈夫委托代理人的名字(妻子)。

Ⅱ 夫妻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卖房吗

你好,这得看是否为共有财产了,这个房产证如果是结婚前个人买的,那么房产证上的那个人就可以独自卖了,否则的话就需要两个人一起才能卖

Ⅲ 婚后购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该方可以单方出售房产吗

婚后购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在共有栏是单独所有的回话,属于个人财产答,可以单方出售房产。否则无权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Ⅳ 丧偶后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卖房时需要哪些手续

住房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是属于夫妻共有住房,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死亡,需要办理继承手续。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三方当事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取得继承公证书,再由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住房为继承人和死者配偶共有,由这两位和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Ⅳ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但卖房时只有一方签字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产证上抄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需另一方签字的,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只有房产登记上的产权人一方签字即可:

1、其他共有人(指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产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签字人既是产权人之一,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丈夫有精神疾病(肢体疾病不限制该行为人的房屋买卖民事行为能力),妻子(或父母等)被认定为监护人的情况下,监护人签字有效。但是产权受益人可以提出异议并应当分得合法收益。

2、其他产权人与签字人形成委托关系。比如丈夫是船员常年在海上工作,不可能有时间参与买卖房屋的活动,他可以与妻子达成委托买卖的协议,这时候妻子可以以代理人的名义签字。

注:不是签一个人的名字,而是签三个名字(假定产权所有人仅为夫妻两人),一个是妻子的名字,一个是丈夫的名字(妻子代签),一个是丈夫委托代理人的名字(妻子)。

Ⅵ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此人可擅自卖房吗

不能,因为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合同生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无效条件,合同的签订是否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6)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怎么卖扩展阅读:

对善意购买第三人权益的保护: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买方有理由相信出卖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买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关于买方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合同解除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

Ⅶ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能单独卖吗

不行的。
一、如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合同生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无效条件,合同的签订是否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四、对善意购买第三人权益的保护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买方有理由相信出卖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买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关于买方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合同解除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

Ⅷ 婚后购房的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该方可以单方出售房产吗

现实问题

严某(男)是一家跨国公司的经理,在和华某(女)结婚后,便被公司派遣到国外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严某在国外期间得知国内房价飞涨,便嘱咐华某立刻购买一套房屋用于投资,由于华某在办理购房手续的时候严某还在国外,房产证上便只写了华某一个人的名字。几年后,严某和华某的感情出现危机,华某打算将该套房屋出售。那么华某有权单方决定出售该房产吗?

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在这则案例中,由于购买房屋时双方已经结婚,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华某一个人的名字,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华某不能单独处置。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Ⅸ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 可以单方卖么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 可以单方卖么;如果是婚后房产,现在规范管理后,单方是不能专卖的。属。。
如果是婚后房产,房产证是一方名字,如果要单方变卖,(需要另一记同意),并且还需要双方到场签 字的。
如果另一方不到场签字,就需要提供单身证明,或者离婚证。否则是不能过户的。
只有属个人房房产的(婚前房产)才可以单独变权,不需要另一方同意。

Ⅹ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要出售需要什么条件

这要取决于房产是单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1、如果是婚前财产,回属于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另一方签答字。
2、如果是婚后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另一方签字。
(10)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怎么卖扩展阅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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