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发现房产已被别的债权人保全。执行时的顺序怎么样
强制复执行的流程
(1)查制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❷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裁定查封房产的条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裁定查封房产的条件是: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2)借贷纠纷已保全房产如何执行扩展阅读:
民事执行中查封的要求,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
第十八条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已经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应当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因支付价款而形成的对该第三人的债权。
第十九条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
(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
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
第二十三条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❸ 被告人欠钱不还,请问法院可以对他的银行按揭房进行诉讼保全并执行吗会怎样执行
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对该房屋予以财产保全,但执行需要法院依法进内行。
借贷纠纷容,债权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解决。为了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原告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阶段申请法院对按揭房予以财产保全,在审判阶段只能对该房屋查封冻结,但不能执行拍卖。必须到执行阶段,法院才能根据案情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执行拍卖。如果决定拍卖的,应首先保证银行的抵押权的实现,就拍卖所得价款,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的执行措施涉及很多问题,在此无法一一说清,总之,法院会依案情决定是否执行拍卖并处理好拍卖过程中的很多问题。
❹ 民间借贷中房屋保全后强制执行的问题
你赶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吧 然后你们叫法院找开锁公司,然后对房屋评估,拍卖啊 感觉好的话,可要投我采纳哦。谢谢。
❺ 民间借贷房产被保全如何执行
等判决胜诉后,申请执行局进行执行,执行局会通过拍卖行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偿还借款
❻ 民事借贷纠纷中财产保全被告是唯一住房
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版,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权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
但是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唯一住房还要分情况。如果是豪宅别墅等,依然能够保全。如果是被告唯一生活用房,并且房屋价值不明显。很难保全。因为要保证被告的基本生活。
❼ 一套房子在多份诉讼保全情况下如何执行急急急!!!!
首先,如果是唯一的一套住房,则法院要强制执行时有诸多限制。
其次内,如果你首先保容全,在房子未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你的案件判决最先生效,则你可要求强制拍卖该房屋,并以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房子已设定抵押,则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再次,至于其他人申请保全,由于在你之后,如果房子拍卖后的价款有多余部分,则在你受偿之后,其他的申请人按保全顺序受偿。
当然,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有一定的裁量权,在目前混乱的司法环境下,有些法官乱整的也有。如有必要,建议向当地律师详细咨询。
补充:
如果是按揭房屋,在没还清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有优先权。至于其他的债权人,如果没有担保,则原则上按保全的顺序受偿。
❽ 民间借贷,对方欠我25W元,我申请了房产保全后,追讨未果,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法院已对房子进行了评估
1,财产保全仅仅是控制被告/被执行人财产使其免于转移隐匿的措施,并不使回债权人获答得优先受偿权,如果被查封的财产是债务人唯一或者主要的财产,则在拍卖变价后,首先应当用于清偿具有法定优先受偿权的债务,其次再由已经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执行依据确认的一般债权按照债权比例平均分配。
2、其他债权人,无论是一般债权还是法定优先债权,都需要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方能参与分配,但依法对该财产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外。是否轮候查封,不是参与分配的必要条件。
3、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因虚假诉讼利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1、可以依法向受理该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2、可以依法向受理该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进行申诉再审;3、可以在执行法院主持财产分配时,提出分配异议。
❾ 因民事借贷纠纷,我的房子被保全。但双方争议已经解决,法院为什么迟迟不给解除保全,我该在呢么办
争议已经解决指的是和解还是法院判决,如果是和解之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已经履行了的法院自然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