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你好 交房5年了没办房产证 过诉讼时效了吗
交房五年,开发商没有给业户办理房产证。
从没有办理房产证第二年开始起,专
业主们就应属该联合起来找有些主管部门解决这个问题。
到了交房第五年为什么还是不能解决办理房产证问题?
是开发商缺五证等问题?没有经过有关监管部门审批。
只要不间断找开发商,不间断找政府监管部门,就没有过诉讼时效。
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护业户利益。
② 开发商一直没有办房产证,起诉开发商的时效期是多长时间
通常民事诉讼期是两年时间。
按照购房合同起诉,如果违约是可以起回诉答的。
开发商的信息,起诉状,身份信息,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③ 逾期交房和逾期办理房产证纠纷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回释》
第十八条答,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④ 逾期办理房产证是否有诉讼时效 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回》
第十八条,由于出答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⑤ 房子办理房产证诉讼时效问题
[问题一]关于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应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经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胜诉权。第二种意见,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间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简单地认定为已超过诉讼时效,而应区分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分别进行处理。 [问题二]关于买受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才请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也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出卖人所承担的主给付义务为转移房屋的占有,更为重要的是转移房屋所有权。如果出卖人仅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系没有履行转移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主给付义务,已经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应该起算。因此买受人未在出卖人违约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丧失胜诉权。第二种意见,房屋已经交付的,买受人在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二、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亦已实现对房屋的占有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⑥ 买房拿不到房产证有诉讼时效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⑦ 后五年没有办房产证,起诉过时效了吗
起诉开发商未按期办理房产证有诉讼时效限制。自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完版毕的时间开始计算。 开发权商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对其不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追究,属于请求权的范围,适用诉讼时效规则。
⑧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了吗
1、没有过诉讼时效。
2、依据购房合同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⑨ 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诉讼时效从交房日期算起还是从合同约定日期届满算起
根据《最高人来民法院关于审理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⑩ 起诉开发商未如期办理房产证有诉讼时效吗
一般认为,已经合法占有使用房屋的受让人请求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是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的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模糊认识。
一般认为,办理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的请求权与要求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的请求权性质不同,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属于单纯的债权性质的义务,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及尽快稳定社会秩序的角度,逾期办证违约责任的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八民会纪要(民事部分)》在此基础上规定,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从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办证违约金数额的,为一时性债权,从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诉讼时效。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日或月为单位累计计算违约金数额的,属于继续性债权,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分别适用诉讼时效,这既可以促使出卖人尽快履行办证的义务,也可对买受人给予适当的补偿,有利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10)房子不办理房产证诉讼时效多久扩展阅读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内容具体情况,对违约金责任的承担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办证违约金数额的,为一时性债权,从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诉讼时效。
第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日或月为单位累计计算违约金数额的,违约金的数额随着违约行为的持续发生不断增长。对这一违约金的请求给付是一种继续性债权,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违约金应当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分别适用诉讼时效。
此种继续性债权的诉讼时效即为两年,只是权利人在办证期限届满超过两年后起诉的,由于违约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故一般会保护自起诉之日倒推两年的违约金。
第三,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的,从公平诚信原则出发,按照第二种情况的处理办法,由出卖人按照买受人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自起诉之日倒推两年的违约金。
即《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在理解适用该规定时,也是将违约责任作为继续性债权来确定违约金数额,这既可促使出卖人尽快履行办证的义务,也可对买受人给予适当的补偿,有利于公平合理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