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抵押登记,对于地上房屋是否也享有优先受偿权
以土地使用权设立的抵押应及于地上建筑物。《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版“以建筑物抵押权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但《物权法》第二百条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贰』 房屋预售后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你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内售抵押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下容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的介绍了,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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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业务类别:土地房屋抵押权(地房)是什么意思
你的土地房屋地呀地是国家的房子是死人的,所以你要抵押给政府时候,必须地跟黄一起低压,回因为答你的是给政府租的,70年的时候简其实你很以后这个国家规定的使用期到国家决定收回土地的话,或者是你自己的,你就还要继续补交地价费
『肆』 房地产的土地抵押与在建工程抵押有什么区别
一、抵押性质不同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
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
二、抵押方式不同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在建工程抵押毕竟不同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4)房产土地抵押什么权利扩展阅读:
土地抵押的相关法律条例: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伍』 房屋和土地可否分别抵押
不可以。
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抵押的,房屋一并抵押,房屋抵押的,土地专应一起抵属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如果需要用房屋处理抵押债务,将房屋拍卖,土地会被一并拍卖,这样再把土地做另外一个抵押就是重复抵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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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陆』 房产局对国有土地及房产有权利办理抵押手续吗
您好,办理抄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袭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在房管局领取、填写);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抵押合同,相关内容、章印应完整);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产权人与抵押人一致或有授权);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文件);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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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什么要求谢谢。
国有来土地使用权抵押
申办材料自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7、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说明:①地上没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的,不受理报件。②地上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供双方就处置土地时优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承诺书。③属于分割土地设定抵押登记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线图,并由抵押双方共同认可。抵押期满后涉及法院裁定需处分土地的,应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兰线图。④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一式一份。 即办件
流程:
1、受理
2、核查
3、核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手续费:抵押额×3‰) (提交一式一份缴费凭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