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产证上户头是奶奶和孙子,房子继承权是孙子还是姑姑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上面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说奶奶只占了百分之五十的产权,也就是说姑姑即使要继承,也只能继承百分之五十产权的一小部分。
B. 房产证上是奶奶的名字 孙子如何为积分入学政策加积分
首先房产证要改成孩子父母的名字才有效,可以加分。你可以和你同事商量一内下和她结个婚,变容成一家人,然后把你和孩子的户口还有她和孩子的户口都弄到一个户口本上,以后谁的孩子都可以积分入学。商量下看她会不会同意。
C. 房产证上是孙子和爷爷的名字,等爷爷奶奶过世,产权怎么分配
等爷爷奶奶过世后,孙子拥有产权的1/2;另1/2由孙子爷爷奶奶的儿女们继承。
D. 奶奶与孙子共有房产过户
孙子如果未成年,这房子无法过户,
因为房管部门,不受理未成回年人名下住房卖掉过答户的申请,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 房产证是奶奶和孙子的名字,奶奶去世了。孙子可以直接继承吗
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
如果没有,属于法定继承。要看奶奶去世时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如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有,上述继承人继承属于奶奶的一半房产。孙子不能直接继承。
F. 房产证是孙子的,爷爷奶奶能分割财产吗
那要看是怎么回事了,是爷爷奶奶买的房子还是出钱帮买了,还是回迁楼版,要是什么都没有权做,一分钱也没有出,孙子还活着,那就只有养的义务,没有分财产的可能,要是孙子不在了,孙子的父母也不在了,孙子也没有结婚,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了,爷爷奶奶就有可能,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了,如果以上都没发生的话,个人觉得是不能的。
G. 奶奶和孙子在一个房产证上,奶奶如何把她那份过户给孙子
奶奶委托律师或其他第三方签一份财产赠与书面文件即可,或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变更
H. 奶奶的房子子女都放弃的产权那么孙子和孙女可以分吗
如果奶奶健在,别人谁都无权干涉。
如果奶奶已逝,最关键的是奶奶的配偶,如果奶奶的父母依然健在,他们的意见不容忽视,奶奶的兄弟姐妹、外孙子女与孙子女在继承权方面权利平等。
I. 房产证上写奶奶和孙子两个人的名字,奶奶百年后,孙子有权利自由处置房子吗
您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专配偶、子属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按照楼主所作出的描述,做出以下分析:
1、老人百年以后,老家的所有子女均可拥有继承权。而所有的子女可继承该房屋一半的产权;
2、老人家没有立下遗嘱,指定某人继承。
按照上述分析,孙子是没有单独自由处置房子的权利;建议:
1、如老人未过世,建议老人立一份遗嘱,指定孙子继承该房屋产权;(需付百分之六至三十的遗产税)
2、如老人过世,老人的子女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孙子(但是需要付个人所得税以及各项相关税费)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如有不妥之处,请见谅!谢谢~~~
J. 奶奶孙子儿媳三个人旳房产证如何分割
依据《华民共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列顺序继承: 第顺序:配偶、、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媳回公、婆丧偶婿岳父、答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作第顺序继承 第十四条 继承外依靠继承扶养缺乏劳能力没源或者继承外继承扶养较给适遗产 第三十条 夫妻死亡另再婚权处所继承财产任何干涉 根据描述应该爷爷奶奶先世随爸爸世我认遗产应该进行二割首先爷爷奶奶遗产先按照定继承顺序由其第顺序继承进行割根据律规定认定爷爷奶奶媳其尽赡养义务情形即便改嫁应该具继承权割候第顺序继承身份进行割爷爷奶奶父母(太爷爷奶奶应该世)所割候应该爷爷奶奶媳(爸爸)参与割原则应平均配 补充段说明我认爷爷奶奶媳参与割前提应其爷爷奶奶世爸爸世前改嫁(至少间节点)其爷爷奶奶世前已改嫁 我认其具备第顺序继承资格 爷爷奶奶媳爸爸世前已改嫁应参与二割爸爸参与割遗产应由其第定顺序继承参与割继承 爷爷奶奶媳爸爸世才改嫁我认其权参与二割爸爸世间夫妻关系依存 受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