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产分割法律的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财产和对共有财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房产权利,一般基于共同生活关系产生,如夫妻共有房产、家庭共有房产等。按份共有,则是指各共有人按特定份额享有共有房产权利,如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确定了各共有人的具体份额,或者共同购房时各共有人约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
二、裁判分割
1、起诉要件
①对按份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②原告须有分割请求权。
2、分割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按照上述规定,共有房屋析产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和变价分割三种方式。具体而言:
(1)实物分割,是指直接分割房产,在各共有权人均主张取得房屋,并且房屋满足实物分割的条件时适用。举例而言,如一栋两层楼的房屋,两个产权人等份共有,则可以考虑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
(2)折价分割,是指房屋作价补偿,即由其中一个或者部分共有人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权,并对放弃产权的其他共有人作出补偿。
(3)变价分割,是指所有共有人均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通过将房屋出售或者拍卖等方式,将卖得的价款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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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该房产如何分割
1、该房产权属肯定是你本人的;一般房产权属归属判定,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版,主要以产权证权上名字判定归属。至于购房时其他次要的出资人,一般以算作产权所有人的借款即欠款,由产权人予以归还。
2、由于你父母在购房时出资一部分,但你父母不同意他们的出资是对你赠与,因此,在民法上讲,该笔本来是赠与性质的钱,由于父母反悔,现在可算作你从你父母那里借的借款。装修的费用也可算作你向父母借的款。
3、如果对该房析产,你对房产完全持有产权,但你应对父母的借款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是变卖房产,可将变卖所得,首先清偿你父母的借款(5+8=13万元),当然,考虑到房屋有一定的增值,你也可以适当地补偿父母(比如按银行利息付息等方式),可以多还一些钱给父母,毕竟是自己的父母,养育之恩不能忘记。
4、如果当时你与父母约定了房产的权属比率,又有书面约定,按我国〈物权法〉规定,则只能按书面约定,你得到房屋产权,你归还父母25万元(具体还多少钱,需对房屋进行评估,按评估后的价格,你还一半钱给你父母)。
⑶ 房产分割的问题
1、按道理是可抄以退的,但操作起来会比较麻烦,再说又不是相关几万块,是相差几万块的诉讼费,差不多也就三两百块钱左右的事情,能否退也无所谓啦。
2、如果估价公司(公估)的估价结果低于40万,原吿愿意出40万购买,法院不能直接判的,这个前提是被吿要同意。如果被告也愿意出40万或高于40万来购买,则要竞价,法院是支持价高者得的。但本着遗产法的精神,如果此房产是不便分割的,那么被告如果既不同意用等于或高于40万来购买,也不同意原告用40万的价格来购买的话,当法院一般会支持原告的主张,以40万做为交易额,各继承人按比例继承现金。(为什么说一般呢,这个还真的没有绝对的,因为房产不同于一辆车或古董,它还真的可能是可以分割的产权,君不见房管局每年开出多少张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房产证,所占的分额亦有等份与各占不同比例的份额,是吧?)
⑷ 遗产(房产)分配比例
你好!
房子应该是你奶奶和你爷爷的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它的性质不会改变,你需要注意的是你奶奶即便是所立遗嘱有效,她能处分的就是房子她那一半以及她作为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应该继承的那一部分,你爸爸可以继承房子的部分应该是你奶奶可以处分的那一部分,加上你爸爸作为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应该继承的那一部分。
还有就是需要注意的就是你奶奶遗嘱有效性的问题,老人年纪大了,再加上律师事务所做着个也不是专业的,将来会有这样一个瑕疵,就是老人立遗嘱时是不是清醒的,如果有人提出这样的抗辩,遗嘱的有效性就值得怀疑,如果是公证遗嘱的,一般都会录个像,证明老人是清醒的,如果律师见证做的专业的话,应该也有一个录像的。
补充一下昂,如果房子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去世时,没有留遗嘱的话,不是说当时没有分遗产就是其他人放弃了遗产,放弃要明示的,大家都没标明放弃遗产,那你爷爷的遗产不过是还没有分割,原因就是你奶奶还住在,还有老人在,如果你奶奶去世,房子整体是作为遗产分割的,你奶奶遗嘱,那么你奶奶的遗产按遗嘱走,你爷爷的遗产,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走。
具体怎么分,作为共同财产,房子你奶奶和你爷爷一人一半,你爷爷先去世,那么你爷爷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走法定继承,你奶奶和5名子女们,6等分的分,你奶奶和你爸爸分得1/6的遗产,那么1/2+1/6就是你奶奶的财产,有她来处分。
希望可以帮上你,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⑸ 房产证办了可以在加上房产分割比例吗
可以的。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九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六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5)房产分割按什么比例扩展阅读:
共有产权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一百零二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一百零五条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本章规定。
⑹ 财产如何分配比例
三个姑姑和一个孙女各占百分之二十五。
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第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专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属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第二,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如夫妻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