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庆房产税怎么收
重庆房产税调整内容:2019年1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这意味着从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
重庆房产税分两种:
1、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1.2%
2、从租计征: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上搜房网了解更多房产知识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四、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五、税率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二)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七、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一)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上搜房网了解更多房产知识
八、征收管理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住房的次月。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住房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三)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
(四)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Ⅱ 请问:重庆和上海开始了住房的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上海是购买来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源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征收0.6%的税率,如果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重庆是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及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征税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税率分为2种: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Ⅲ 2016年重庆住房房产税是多少
2016重庆最新房产税政策:住房契税政策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的内1%征收契税;住房容契税政策个人购买90平方米(含)至144平方米之间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住房契税政策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上及其他房屋权属转移,或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宅,但成交单价高出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一律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Ⅳ 重庆的房产税怎么算什么样的房子需交纳房产税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如下: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房。
三、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四、税率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面积后的面积。
(二)面积的计算。
扣除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面积。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面积为180平方米。
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面积。
六、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
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和缓缴税款。
七、征收管理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住房的次月。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住房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收入使用:个人住房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维护。
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下半年落成,杭州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Ⅳ 重庆房产税税率是多少具体应该怎么计算
重庆市《暂行办法》规定,凡纳入征收对象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征收缴纳房产税不再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旦纳入应税范围,只要没有新的规定,就一直属于征税对象。无论产权是否转移、变更,被纳入应税范围的房产的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都不再变动。在这个基础上,重庆房产税的税率如下:
1.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2.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
3.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4.
在重庆市无法达成户籍、企业、工作条件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Ⅵ 重庆房产税计算方法
首先在上海和重庆试点,然后再全国铺开。重庆市房产税征收根据《通知》,房产税征收的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征收房产税的时间和方式,还有待中央批复。”市财政局官员表示,我市是全国最早向国务院上报房产新政方案的城市,获得批复后将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房产税的征收时间,很可能会设在明年年初。 一位接近设计房产税的人士表示,房产税的征收方式至少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按照人均面积征收。比如一家有三口人,每人仅能拥有一定面积的房产,若超出该面积,就对多余的房产按照面积征收;另一种则是针对套数征税。若一个家庭有两套以上的房产,则针对二套以上的住房征税,金额是按每套房产的实际市值征收。 重庆工商大学财税专家尚克文认为,若政府要保证对高档房征收房产税,按套征收更为现实。政府可依照每套房产的售价和品质设定不同的税率,按照(房产评估价格-费用)×税率的方式征收房产税,这样更能体现税收的调控作用。 对于这些“坊间传闻”,市财政局官员表示,目前该税种的具体内容仍是机密,不便对外界透露。具体的征收方式需要等待中央批复。 用途 将投入公租房建设 “开征房产税并不是政府为了增加收入,更多是起调节楼市的作用。”市财政局官员称。 事实上,征收房产税仅是我市房产调控“组合拳”之中的一步。按照我市的房地产调控思路,要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 按照我市今年年初规划的,促成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组合拳”,政府提供公租房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对于中高收入者,主要靠市场出售的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而别墅、花园洋房一类的高档住房,则要进行一定的约束。房产税所得的收入,将会投入到我市的公租房建设中。
Ⅶ 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内(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容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Ⅷ 重庆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专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属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