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婚前财产死后如何分割
婚前抄财产是袭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可以进行分割,婚前个人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② 女方婚前财产死后怎么分配
规定是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按照遗嘱执行回继承,
无遗答嘱,是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③ 婚前财产 死后如何分割问题
1、房子是男方复和原配的共同财产,现制任妻子是没有份额的。
2、原配偶去世后,其房子份额应由其丈夫和2个子女继承。那么男方应有2/3的份额。
3、在男方去世后,其份额应由现任妻子和其2全子女继承。但是若男方留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而其他继承人又放弃继承的,他的女儿是可以全部继承的。
房子是谁所有,主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而且他所说的1/4之一是无法放弃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4、综上所述,房产局的做法是错误的。他只是想通过此途径增加税收而已。
如果他坚决要收才给过户,那可以告他行政违法。
(当然通过新闻加爆光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可以请律师去帮你办理。)
④ 女方婚前财产 死后怎么分配
女方来的婚前财产,其去世后变成了她源的遗产,可以发生继承关系,女方生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按顺序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⑤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一方死后他的财产怎么分
怎么样才能使一方的婚前财产在一方死后,只分给死者的女孩呢?这个做法比较简单,你只要立一份遗嘱就可以了。在遗嘱中写明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归女儿就行了。遗嘱最好办公证。
⑥ 再婚半年丈夫去世,婚前房产如何分配
再婚半年丈夫去世,婚前房产分配方法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男方再婚,今后的遗产,其女儿有继承权。
房产属于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丈夫死后,应当由后妻和丈夫所有的子女平均分割房产,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继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也与其他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
因此,房屋作为遗产,应当由养女、亲生女儿和后妻平均分割,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6)婚前房产死后如何分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⑦ 夫妻有一方去世,但去世的一方有婚前财产,请问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