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离婚,房子财产如何判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婚姻法的范围。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回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答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若离婚手续还没有办理,那丈夫修建的房子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 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法院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在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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