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产证上面写着70年产权
我是抄一名房产工作者~
房子过了70年还袭是你自己的~!
科学的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①居住用地七十年;
②工业用地五十年;
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⑤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在我国用于居住的商品房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满了以后只要交纳土地使用费和地税就可以继续使用。
⑵ 房产证七十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产权年限分为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自权。房屋权是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的。一般所说的房子产权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权。而土地是归国家的,一般说的房子七十年产权就是指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一般住宅用地70年。
七十年产权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一直到七十年为止。并不是从我们买到房子那时候开始的。因为房子还存在开发周期,短也的开发周期也得1-2年,这样房子到我们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
(2)70年产权是什么房产证扩展阅读: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⑶ 房产证上面写着70年产权
70年是指你的使用年限,我国规定土地不能归个人所有,可是个人有使用权,70年后,你要是想再使用话,
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意思就是你买断该土地的使用权,
⑷ 我的房产证上注明是70年产权,是不是说70年后房子就不是我的了
房子还是你的。
房屋产权70年是指房产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而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
房屋从购买之日起,就是属于购买者了,只是,土地国有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开发商买地,买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所谓的70年,只是说,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与房子是没有关系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4)70年产权是什么房产证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
1、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⑸ 请问一下,(房产证)老房子70年的产权到了之后,国家会实行什么政策
按照新颁布的《复物权制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⑹ 房产证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百悦大通提示: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版设用地土地权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⑺ 怎么看是不是70年大产权
土地使用权为70年:住房用地。
土地使用权为50年:工业用地、科教、文体、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
土地使用权为4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辨别房屋产权:根据房产证的建筑年代来判断剩余使用产权,如房本为2000年,那至今使用了13年,剩余使用产权年限为(70-13)57年。
大产权不是通过70年或50年来体现的,只要是正规房本的房子就是大产权房屋。平时说的40年、50年或70年说的是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而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另外也不用担心,物权法规定只要是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
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7)70年产权是什么房产证扩展阅读:
70年大产权:
一、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
二、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三、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四、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⑻ 我的房产证是70年,70年以后怎么办难道我辛苦买的房子就不属于我了吗
不是,70年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土地是国家的。
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相关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70年产权是什么房产证扩展阅读
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住宅楼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2、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3、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4、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