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房迁户口要办理哪些手续
买房落户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买房落户简单的讲,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自己现购买的房子上。买房落户办理需要哪些手续?买房落户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买房落户口具体手续如下: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
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房产中介或者开发商咨询;
2、买房办理房产证
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房产证;
3、准迁入程序
然后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准迁出程序
带着(1)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
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派出所落户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完成。
二手房买房落户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地产中介三方签订购房合同
2.找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约需时3天)
3.将所有资料交到所在地的房管所审核(约需3~7天)
4.去财政局缴契税,在地税局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5.凭税票等资料领取房地产交易证明书以及房产证,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二手房成交后原房主户口将保留一段时间,直到找到接收地为止)
办理买房落户(购房入户)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7-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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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如何办理房产证户口迁移需要哪些程序
户口迁移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一一对照:
①婚迁户口步骤:
第一步: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村委会),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村委会)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②大学生毕业回迁: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没有的不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一般情况下,学校会统一办理。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没有的不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大学迁走时没有重新办理身份证的,不需要重新办理)。
③购房迁移: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④离婚迁移: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到娘家派出所户籍室或者其他房产处(迁至其他房产处所需材料见购房迁移)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C. 购房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准备资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3)办房产证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扩展阅读
购房子落户条件:
1、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不动产统一交钱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有稳定职业,在市里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口的人,可以在网上进行签约房子。
3、在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和二手住房,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有权证的,办理时,落户的人还得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D.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办理要多长时间
以杭州市为例,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材料及办理时间具体如下:
一、申请手续材料:
(一)夫妻投靠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一方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原件1份;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杭州市辖区2006年1月1日起登记的无需提供,下同】;
5、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出生医学证明(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老年投靠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并签名,原件1份;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原件1份;
4、老年夫妇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1份;
7、若有多个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1份;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离异或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进杭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3、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4、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二、办结时限:
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15个工作日;市公安局户籍办证中心直接受理审批的,7个工作日。
(4)办房产证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五十二条 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办理:
(一)在经常居住地有固定住所并长期居住的;
(二)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
(三)未成年人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投靠父母的;
(四)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投靠子女的;
(五)符合设区市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规定的户口迁移条件的;
(六)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其他户口迁移条件的。
第五十三条 户口迁出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四条 公民申报户口移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移入地公安派出所凭相关证明办理:
(一)在设区市市区范围内稳定住所发生变化或直系亲属相互投靠的;
(二)在本县(市)范围内固定住所发生变化或直系亲属相互投靠的;
(三)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在学校所在地落实工作单位的;
(四)符合当地规定的其他移居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