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律师可以到房产局查询被告的房产吗
不知你是哪里的人?一般来说,房产局是接受律师查询房产所有权及其受限状况(包括抵押贷款)的,具体还要看当地房产局规定。但全国的银行应该都是不接受律师调查的。
建议你委托律师,以某人或某公司与你老公发生诉讼,该律师作为某人或某公司的代理人前往房产局查询你老公房产状况,这样的方式最好。如果你老公真的购房了,那么既然到了按揭环节,那么其购房状况在房产局一定可以查到,即使还没发房产证,但应该已经备案或提交申请办理房产证的材料了。这样的话,你一样可以获取你老公的购房相关信息。
此外,既然决定离婚,建议提示着眼其他离婚可能涉及的财产,早作准备,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
❷ 房产登记信息查询办法规定律师查询权限
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版屋坐落(室权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律师处持有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证、委托书等材料。
❸ 律师无法院立案通知书可以查房产信息不
不可以查询,除非取得产权人或共有权人授权委托后查询: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回暂行办法》答(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关于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查询范围:
(一)房屋权利人或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房屋原始登记凭证,此条中可看出房屋权利人是可以委托他人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办法”对“他人”没有专门的规定,即任何非权利人都可视为“他人”,都可以接受权利人的委托为其查询房屋的原始登记凭证,故律师自然也可以受权利人的委托代其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房屋原始登记凭证。
(二)《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查询人对查询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他人,也不得不正常使用。”
❹ 律师可以到房产局查询被告的房产吗
不知你是哪里的人?一般来说,房产局是接受律师查询房产所有权及其受限状况(包括抵押贷款版)的,具权体还要看当地房产局规定。但全国的银行应该都是不接受律师调查的。
建议你委托律师,以某人或某公司与你老公发生诉讼,该律师作为某人或某公司的代理人前往房产局查询你老公房产状况,这样的方式最好。如果你老公真的购房了,那么既然到了按揭环节,那么其购房状况在房产局一定可以查到,即使还没发房产证,但应该已经备案或提交申请办理房产证的材料了。这样的话,你一样可以获取你老公的购房相关信息。
此外,既然决定离婚,建议提示着眼其他离婚可能涉及的财产,早作准备,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
❺ 离婚案件中律师如何查询房产购置情况麻烦告诉我
一般离婚案件中,都要涉及房产的分割,因此,律师掌握房产信息查询业务,是最基本的业务能力之一。
房产购置查询的难点之一,在与当事人不知道其配偶在本地及外地的购房情况,给主张权利的一方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在目前的网络条件下以及法律实践环境下,当事人仅凭自己的身份证去查配偶在一个城市的购房情况在绝大多数城市还不现实,因此,如果一点都不知道对方购房的坐落,即没有任何信息,只知道购了房,而想查到购房位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律师应建议当事人,如果一点都不知道对方购房情况,可以先“兜圈子”,从对方资金流向上找。比如,对方的账户上在可能购房的某个时间点上有大额的资金外付,就有可能是直接付到房地产公司的。再如,对方的某个帐户每个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缴纳的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用。如果一个人在外购房,只要仔细留心其生活起居习惯,一般总能发现一些线索。如果已经分居,或者对方非常谨慎,不漏破绽,也可以对其行踪进行调查,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摸排,通过对其出入的可疑房产处所的调查,可得出结论。
实践中,此类情况大部分是一方知道另一方大概购买楼盘的方位,比如,某一个小区,但不知道具体房屋的坐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想诉至法院,通过法院的渠道调查取证,可以每家每户的敲门排查或在门口守候。但是,如果小区规模巨大,几百上千套房产,或者是未竣工的小区,这个办法就不好使了。怎么办呢?小区规模再大,也是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的,因此,通过物业,可以查出对方的房屋坐落。
现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函往往会遭遇碰壁,《律师法》没有赋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保障,如果被调查单位拒绝配合,律师常常也束手无策。因此,通常律师只是手持自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或调查函,往往会吃闭门羹。因此,如果在物业有朋友通融,通常比律师持调查函管用,物业的朋友通融一下也不违法,只是谁都不愿意卷进官司,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朋友,房产公司也没有路子,相关信息把握人员又是不理不睬,则可以申请法院开据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查。一般对于法院签发的调查令,一般的房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还是会配合的,毕竟有意怠慢或不予配合可能会涉嫌妨害诉讼程序的进行,法院可以罚款,也可以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在这样的压力下,相关单位会识时务,通过计算机查到对方在小区的具体门牌号。
查到具体门牌号后,再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产的具体信息。比如,在上海凭身份证和几十元的查询费,就可以调查到房产登记的注册信息,凭身份证就可以查出几乎任何一套居住房的产权登记情况,而这种权利可能在其他城市很少能遇到,其他城市可能还需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介绍信甚至法院亲自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才能最终得到房产信息资料。
律师应注意,实践中,对于凭借配偶方的身份证号,在某一地区进行的房产信息调查其实是可以操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技术上现已完全可以达到,只是需要申请法院调查,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类问题。
❻ 律师可查房产吗
律师也是需要房产当事人的委托书,并办理好相关手续,才能查询房产登记信息的。如果律师没有房产当事人的委托书,同样是不能查询个人房产的。
❼ 律师可以查询房产的登记信息吗
律师也是需要房产当事人的委托书,并办理好相关手续,才能查询房产登记信息的。。。
如果律师没有房产当事人的委托书,同样是不能查询个人房产的。
❽ 律师怎么查询被告名下房产
作为一个律师,目前独立取证的空间相对有限的,但是房产信息查询,又是特别重要。因为这影响到案件的保全和最终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还是“以人查房”和“以房查人”两种方式。一,以人查房。检索输入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其名下所有的房产。二,以房查人。检索输入房产坐落,可以查到登记人信息的,但是只能查到该房屋的基本信息,房产变更等详细信息无法查询。
这两种方式,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拒绝通过以人查房的方式查询的。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根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也可以调取房产登记信息。并未区分“以人查房”和“以房查人”。但律师不可能因为查档的事情去行政诉讼,从时间上来说是不允许的。
那么,如果非要查询被告名下的所有房产信息怎么办呢?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也就是必须立案后再申请调查令。
房产信息查询一般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查询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授权委托书
5、介绍信
6、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7、权属证据,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能证明本案与涉案房产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据原件
❾ 律师查询房产信息需提供哪些证件
一、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需要调查有关证据的,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与案件有关的房产信息。
二、所需资料及证明文件: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律师执行业资格证明文件;
3、律师事务所证明;
4、法院受理案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5、房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❿ 律师可以到房管局查别人房产吗
不知来你是哪里的人?一般来说,自房产局是接受律师查询房产所有权及其受限状况(包括抵押贷款)的,具体还要看当地房产局规定。但全国的银行应该都是不接受律师调查的。
建议你委托律师,以某人或某公司与你老公发生诉讼,该律师作为某人或某公司的代理人前往房产局查询你老公房产状况,这样的方式最好。如果你老公真的购房了,那么既然到了按揭环节,那么其购房状况在房产局一定可以查到,即使还没发房产证,但应该已经备案或提交申请办理房产证的材料了。这样的话,你一样可以获取你老公的购房相关信息。
此外,既然决定离婚,建议提示着眼其他离婚可能涉及的财产,早作准备,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