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在房地产销售提成要扣税的问题,急
其实很多人性化的中间商公司(简称中介,可能不是很多人喜欢这个词语)为了鼓专励员工会比较隐性的属规定和员工达成某种协议
比如奖金不扣税啊 提成不扣税啊
奖金提成通过现金方式发放不通过银行转账啊
这种操作都是双赢的 一方面 sales们的付出有更实在的回报 一方面 公司又可以免去一定的税收
但是
对我们换过来想 这对员工自身也有可能造成 无保障 的隐患
而且这种操作一般是没有 合同啊 书面格式的 完全是靠双方“自觉”遵守 那处于劣势的员工也可能碰上‘过河拆桥’ ‘完全不记得’ 之类的用人单位 那到时候就是有口也说不清了
自己好好衡量吧 个人觉得不要因为小小的税收而烦恼 贵公司还是比较正规化的运作模式 毕竟你拿到的是大头 交了小部分的税
❷ 公司销售房产,要交什么税和税率是多少啊
你们公司销售房产,仅就销售行为来看,要交的税有:
1.营业税5%;
2.营业税对应版的城市建权设税(看你在什么地方了,分为县市、镇、其他,分别为:营业税×7%,营业税×5%,营业税×1%三种)
3.营业税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如果是外资的就不用交这个税):营业税×3%
4.土地增值税:这个看你的增值额,适用不同的税率;
5.最后就是销售产生了利润,要交相应的所得税,税率根据你家公司的情况而定咯
上面那位说的契税,是买房的人交,销售的人不交,纳税人搞错老哦
❸ 房地产企业如何交税
房地产企业纳税的方法:
包括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计算的依据是增值额,分为4个级次,即: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增值税的税率是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40%;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50%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60%。如果能够提供原来的购房发票,营业税按照差额的5.6%缴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全额的0.05%缴纳。
(五)作为公司出售房产收入,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差额的25%。
(六)企业出售房产,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3〕16号: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按照营业税额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3.出售房产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税率25%。
参考链接:国家税务局
❹ 企业卖房要收哪些税税率多少
一、增值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转让购买的房产,要按销售不动产的标准来收取增值税,即一般纳税人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买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全部收入与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买或受让原价后的的差额。
二、企业所得税。取得房产销售收入应并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准予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上是其计算公式。
三、印花税。公司卖房子需要要缴纳税0.5‰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
四、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
应纳税额=增值额×30%。以上是计算增值税的具体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数的简便方法计算。
1、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有偿转让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2、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
3、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4、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5、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6、不动产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如土地使用权租赁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❺ 房地产销售要交什么税税率分别是多少呀
公司销售房产需要交纳的税:
1、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5%(以销售收入计税);
2、城建税 税率7%(以营业税计税,分乡1%、镇5%、县城以上城市7%);
3、教育附加 税率3%(以营业税计税);
4、地方教育附加 税率1-2%(以营业税计税,是否征收以各省规定为准);
5、印花税 税率0.05%(以销售收入计税);
6、土地增值税 税率30%-60%(以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土地成本后的增值部分计算)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应由销售产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负担的销售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包括营业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具体实行时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辖镇(区级镇),县城、县辖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辖镇的,税率为1%。
(4)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镇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注意不是税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三税”税额。
❻ 房地产企业如何交税
你可以参考下:
问:我卖办公楼要交营业税及附加费,还有什么税,比如说土地增值税要交吗?如何交的?
答:除了营业税及附加费,还有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另外,营业税如果是公司自己建的,要交两道营业税,一道是建筑营业税,一道是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按土地的增值额计算。
问:还有我方出土地,买方出钱建楼,又该怎么交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第十七条对合作建房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二)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例如,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资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甲方。在这一经营过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为代价换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建筑物。甲方发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其按“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乙方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营业税。对双方分别征税时,其营业额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核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核定顺序是:(一)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问:怎么样才能合理的少交税 ?
答:职业问题,不能公开回答。只能告诉你,依法纳税才是公民的义务。
一般来说,内资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上“做手脚”多采用虚假成本的方式避税,而外资房地产企业则擅长运用“转让定价”的手法避税。所谓“虚假成本”,就是通过虚增成本,尽量使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利润降至最低甚至亏损来逃避所得税的征收。
一位有过六年房地产从业经验的人士透露,调整报表转移利润的行为在房地产行业非常普遍。如广州某房地产公司想转移利润到国外,对其会计说弄个“海外业务接待费2000万元”。另一个房地产企业,则将一些设计工作交给海外自己的关联公司来做,将设计费用定得很高,以此转移利润。一位曾在广东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财会人员透露,这家公司的全资文化公司、技术咨询公司等就有三个,号称多元化经营,实则利用这些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完成利润转移。其下属各公司一年收到的所谓宣传策划、咨询费高达上亿元,然后再通过购买所谓的艺术品作为文化公司的固定资产,以完成最后的利润转移,因为这些艺术品是从母公司老板手中买来的,根本就不值钱,不过是个道具而已。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03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中,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即使是专为房地产企业设置的“2003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纳税十强”里,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总额也并不乐观。
二、避税具体方法
一)是预售购房款挂在往来账面。将预售购房款记账,使得应该马上缴纳的税款变成往来流动资金,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较为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
二)是预收房款开具收据,不开具发票,隐瞒收入或不按收入原则确认收入。预售商品房收取的预收款,只给购房者开据《收款收据》,在帐务处理上不做预收处理,或根本就另外记一套流水账,内部掌握。
三)是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以各种理由诸如未清算、未决算或者是商品房销售没有全部完毕等原因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是随意调整税款申报数额。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紧张,在年度内随意调整税款的申报数额,通常做法是年初、年中减少申报数额,年末全部缴清。
五)是钻政策"空子",不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开发项目应在全部竣工结算销售后清算土地增值税,而部分开发商迟迟不结算或者是故意留有一两套尾房,结果无法进行整个项目的结算,影响了土地增值税的及时足额入库。
六)是虚列开发成本,任意扩大成本开支范围,虚列工程成本。企业预收的售楼款甚至收取的全部售房款,不记收入或帐外循环,从而少纳或不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加等。
七)是以房抵债、商品房自用不按收入原则确认收入。以商品房抵顶工程款,只在与工程队的往来帐上记载,而不做相应的收入调整。将代理销售商手续费支出直接从售楼款收入中抵减,而从代理商处收取的楼款净增额为计税营业额,以此少缴营业税。
八)是扩大拆迁安置补偿面积,减少可售面积,多结转经营成本。
九)是降价。无正当理由降低销售商品房价格,从而达到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十)是故意拖延项目竣工决算和完工时间,躲避土地增值税清算。
三、税务部门如何核查房产企业税收
为全面加强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规范税收日常管理,夯实房地产业征管基础。一是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征管基础资料。房地产企业征管基础档案应涵盖房地产企业从土地取得、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工程预(概)算、商品房预售等一系列与税收密切相关的涉税资料。二是实行项目管理。要按开发项目进行纳税登记,建立项目纳税台帐,并按项目进行税收跟踪管理,按项目核查发票取得情况和监控纳税进度情况。三是加强源头控管。与开发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定期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控管的建设项目信息;委托房管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实行"先税后证",防止税源流失。四是推行房地产和建安企业纳税评估。将涉税资料的日常审核与纳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本辖区行业利润率、行业税负率、营业税负担率、企业所得税负担率等预警值指标体系,通过票表比对、票额比对、逻辑相关分析等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及税收跟踪重点对象,及时发现漏洞,实施税务约谈、函告等手段及时排查和纠正,督促纳税人主动自查纳税。五是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稽查。要适时开展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配合征管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对典型偷税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达到以查促管的目的。
二)把好征收方式认定关,管好两个所得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特点是投入资金多,开发经营时间长,按税收的法理原则来说,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无疑是一个最佳选择,也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因而应积极研究和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建账建证,并按实申报缴税的征管措施,这是加强税收征管的总体方向和目标。但从调查结果看,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向税务机关披露的会计信息不真实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鉴于这种情况,当前在税收征管中一方面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房地产企业规范账证,财务核算真实;另一方面又要想方设法防止纳税人做假账、报假数、少缴税。要对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征管统一实行所得税最低负担率与查账征收相结合的办法,即对房地产企业收入实行按最低负担率预征加纳税人按实申报,预征的企业所得税与营业税同步征收入库,对纳税人实行最低负担率预征后,若企业实际应缴所得税超过已预征所得税的,要按规定的纳税期限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按实补税。
三)加强房地产营业税征管。对已完工交付销售的开发项目,应及时督促房地产企业在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一年内进行工程结算并取得税务发票。对故意拖延不结算的企业,应按税收有关规定,采取核定计税价格征收建安营业税。要根据本地建安造价水平,制定最低计税价格。加强市区房地产建安工程税收控管,统一房地产税收和建安工程税收管辖权,将税收管辖权归并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加快房地产业税收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筑业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源监控、税源分析、情报交换、信息采集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和管理。对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要发挥好以票管税的作用,房地产企业预收定金、预收房款时必须开具《商品房销售(预收款)票据》,要加大对不动产转让(销售)专用发票的审核和管理力度,对纳税信誉较差、欠税的房地产企业,不宜售给《不动产转让(销售)专用发票》,需开具发票的一律到税务征收窗口开具,并认真做好开发项目税收的预结算,做到税票两清,真正做到以票控税。
❼ 企业房产销售如何缴税
1.企业出售房产,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5%。回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答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3〕16号: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按照营业税额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3.出售房产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税率25%。
❽ 企业出售土地、房产怎么交税
缴纳以下税款:
(1)营业税金及附加:以转让财产取得的全价和超额费用为计税基础,营业税应按“销售房地产”税项计征。
计算公式为:应纳营业税=房屋转让收入×5.65%
房屋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为房屋转让支付的总价和附加费。纳税人的房屋价格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确认的契税征收时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所得税:转让房地产的所有内资单位(民营和合伙企业除外),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缴纳企业所得税;私人,合伙企业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屋进行补偿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缴纳土地增值税。
1.计算增加值:增加值=收入额-减去项目额
2.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
(8)房产企业销售红包怎么交税扩展阅读
征收方式
第一步
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第二步
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所得税
网络-土地增值税
网络-营业税金及附加
❾ 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子如何征税
1.营业税
(1)预收收入*5%
(2)已竣工备案交房,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合回同价-以前已预征了税款的答预收账款金额)*5%
2.城建及附加
以营业税为基,城建=营业税*7%
附加=营业税*3%
地方附加=营业税*2%
3.土地增值税
(1)未达到清算条件,预收收入*适用税率(普标、非普标、商业、其他税率各不同)
(2)达到清算条件,按清算
4.所得税
(1)未达到清算条件,预收收入*毛利率*25%
毛利率:15%、10%、5%三档
(2)达到清算条件,按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