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专租的),以属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⑵ 房产税中的扣除比例怎样定的
房产税中的扣除比例一般为10%-30%,这个比率是指扣除后的价值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的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权的税率也有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
2.另一种是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其中关于出租住房的: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税率、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详细)
(一)、计税依据——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1.对经营性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二)、房产税的税率(详细)
1.从价计税:1.2%
2.从租计税:12%
3.(房产税税率优惠)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网络-房产税如何计算
⑶ 安徽省如何规定缴纳房产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缴纳房产税。
安徽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皖政[1986]106号
颁布时间:1986-12-31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其范围按现行行政区划确定。
第三条 房产税均按其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会同房产主管部门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所规定的自用的房产,是指各该单位办公、业务和生活使用的房产,不包括出租房产和非本单位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
第五条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包括门诊部、诊疗所)等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第六条 经房管部门和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和其他纳税确有困难的房产,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在房产座落地点缴纳。房产不在一地的,按房产座落地点分别缴纳。
第八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季或半年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县税务局确定。
第九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安徽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由省税务局解释,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1986年12月31日
⑷ 谁知道安徽省租房需缴纳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分别是多少
如果个人
出租房来屋
用自于个居住的,
房产税
税率
适用4%,
营业税
按3%,
个人所得税
10%,那么相关的
税额
如下:
房产税=9600*4%=384元;
营业税=9600*3%=288元;
个人所得税=0(因为,每年
租金
9600元,月租金为800元,个人
所得
税规定租赁所得每月低于4000元的允许扣除为800元,租金减去扣除
限额
之后,已经不足扣除相关
税费
,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⑸ 想买房,安徽房产税税率现在变成多少了
两种,一种按房产余值计算,一般是4%,一种按出租收入的12%计算。
第一种有点复杂,用的也少了,主要是出租收入了。
个人出租和承租按4%优惠税率计算。
详细请网络:房产税暂行条例。
⑹ 安徽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
一、安徽房产税如何征收
安徽拟开征房地产税,安徽征房产税条件已成熟。之所以说,安徽已经具备房地产税开征条件,是因为安徽的房地产基本"数据库"已经建立起来。
房产税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⑺ 房产税计提比例是多少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内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容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⑻ 房产税的税率是多少
现行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
1.按房产原值计税
对纳税人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一次性减除一定比例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从其规定可以看出,决定房产税多寡的因素有两个:其一上房产的原值;其二是一次性减除比例。
(1)房产原值。房产的原值,实际上就是房产的造价或者购置价。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五条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则对上述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3号)的解释,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进一步重申了上述原则,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2)一次性减除比例。现行房产税政策所规定的一次性减除比例有两种:
其一,对于地上建筑物,《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减除比例为10%-30%,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我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其二,对于地下建筑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苏财税〔2006〕6号)则对比例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2.按租金收入计税
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⑼ 房产税如何计算,合肥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版有人征收的一种权财产税。
房产税分两种计算方法: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1]
二、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