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与精神病人离婚的财产分割
如果房子是男来方结婚前就已经有的自,那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分割的只能是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有符合以上规定的情况,是需要给对方以适当帮助,具体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❷ 和一个二级精神病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这问题明摆着会判给你,你丈夫有精神病,法院会按照谁会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情况下来判,所以你不必担心!
❸ 怎样与二级精神残疾人士离婚
法院起诉
❹ 我是精神分裂症、精神二级残疾,能不能办理离婚证
2003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求离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不予受理。所以精神病人不能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这一点是毫无疑问、没有争议的。但是现实中存在这样一个矛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审查当事人双方是否是无民事行为的精神病人;但是根据目前关于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程度的认定权在法院不在民政部门,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漏洞,即对《婚姻登记条例》的上述规定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因为一方面法律要求民政局对申请登记的人的行为能力进行把关,不符条件的不予登记,另一方面对行为能力的认定权又不在民政局,并且法律也并未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必须先到法院作行为能力的认定。这样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时,只能通过言谈举止等表面现象来判断,如观察双方神态举止,对问题的反映程度等,如果表面上看不出双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民政部门只能依法颁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但是很多精神类疾病通过这样简单的交谈是看不出来的,对这类病人一旦民政部门颁发离婚证,日后其近亲属以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法院撤销该离婚证,民政部门通常都会败诉,离婚证也要被撤销。
目前只有法院通过法律程序才能做到这一点,经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的申请,法院会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其患病情况以及行为能力作鉴定,从而对被申请认定的行为能力状况作出判决。此外,还有另一种情况,如果被申请人患有的是公认的精神病,法院也可以根据医院的诊断书,做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而不必进行鉴定。
❺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妻子跟我提出离婚分配房产财产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2属于可离婚理由。无需赔偿
❻ 和精神病人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急
广东胡律来师:
这个房自产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就是只有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也是 个人共同所有,对于现在财产分不公,那只有去法院了,但是你父亲有病的情况,不排除法官会对你父亲保持同情。
对目前的问题,我劝你还是让你妈算了,去争那个房产对你母亲也没有多大益处,你母亲现在离了婚就是她最大的解脱,一样可以开始新的生活,没有你父亲拖累,你母亲也就解脱了。
❼ 离婚后一方要求房产过户给二级智力残疾人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要求房产过户给二级智力残疾人。四可以的,这个残疾人是离婚的,什么人呢?如果是他的儿女是可以的,如果是别人有可能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