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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办房产证的地方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1-03-06 01:21:04

⑴ 哪里办武汉江岸区的房产

武汉市级试点窗口设在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汉口高雄路166号),由武汉市房地产版交易管理中心和武汉市权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受理中心城区(不包括东西湖区)原属在武汉市办理的个人商品房、存量房房产、土地登记。市民办理前,请先向开发商咨询所在房产项目是否在办理范围之内。

区级试点为汉阳区,汉阳区除属武汉市局办理范围外的个人商品房、存量房房产、土地登记,由汉阳区房产局、土地分局受理,试点窗口设在汉阳区政府政务中心房产、土地登记服务窗口。

据介绍,买商品房的市民办理两证前,必须拿到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初始登记和土地部门土地分割登记;二手房办理两证的,房屋转让方必须是个人,且持有土地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据介绍,此次试点个人办理商品房两证时限为6个工作日,有贷款抵押的为15个工作日;二手房办理两证时限为8个工作日。

明年,一站式办两证将在全市推开,不过,购房者期待的“两证合一”尚未排出时间表。

⑵ 武汉市房产证办理

如果买方来结婚了,就源需要带买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还有买房时的发票,夫妻双方本人必须亲自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如果买房没结婚,需要带购房发票,身份证,如果是到了适婚年龄,还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一张未婚证明。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如果本人不能去办理,就需要到所在地的公证处办一份委托公证书。

⑶ 武汉怎么办房产证

武汉房屋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登记)
一、办理事项

商品房买卖登记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第6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第10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23、32、33条。

三、实施机构

1、受理: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各区房管局

2、审批: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房产登记发证中心、各区房管局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三)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五)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1、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2、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3、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4、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5、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6、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7、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

五、需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3、房屋测绘平面图;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发票;

5、买受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明,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6、代理人身份证明(买受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7、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8、期房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书、银行委托书、期房抵押证明书(有抵押情况的需提供);

9、监护关系证明(买受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0、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1、境外个人购房的,提交承诺书原件,用工证明、工作学习或居留证明;境外机构在武汉设立的分支机构购房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审查内容

1、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格式、是否齐全;

2、申请材料之间、申请材料与登记薄记载之间是否存在冲突;

3、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与登记薄的记载冲突;

4、对申请人或代理人进行必要询问,询问结果与申请材料一致;

5、是否存在法规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市房产交易中心及各区房管局交易大厅收件、收费→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并归档

八、办事时限

(一)法定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未抵押:3个工作日

2、已抵押:7个工作日

九、证件及有效期限

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屋再次转移及灭失前有效

十、收费项目及依据

(一)收费事项:

1、房屋交易手续费:

标准为住宅每套3元/㎡,非住宅每套11元/㎡。

2、交易印花税:

交易金额的0.05%(2008年11月1日(含)以后购买或转让住房,对个人免征印花税)。

3、契税:

标准为住宅根据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合同签定的不同时间点,以及是否是家庭首次或唯一住房情况分别按2%、4%、6%、1%、1.5%、3%征收,单位购房按4%征收,非住宅按4% 、6%征收。

4、维修基金交存:

标准为1999年1月1日签订合同和房屋竣工的按住宅成交价格2%,非住宅成交价格1%;2008年11月1日起按房屋建筑结构收取49元/㎡、55元/㎡、61元/㎡、73元/㎡。

5、房屋登记费:

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6、证照印花税:

每本5元。

房屋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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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9/24 字号: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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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

商品房买卖登记

一、办理事项

商品房买卖登记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第6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第10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23、32、33条。

三、实施机构

1、受理: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各区房管局

2、审批: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房产登记发证中心、各区房管局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三)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五)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1、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2、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3、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4、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5、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6、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7、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

五、需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3、房屋测绘平面图;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发票;

5、买受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明,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6、代理人身份证明(买受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7、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8、期房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书、银行委托书、期房抵押证明书(有抵押情况的需提供);

9、监护关系证明(买受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0、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1、境外个人购房的,提交承诺书原件,用工证明、工作学习或居留证明;境外机构在武汉设立的分支机构购房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审查内容

1、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格式、是否齐全;

2、申请材料之间、申请材料与登记薄记载之间是否存在冲突;

3、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与登记薄的记载冲突;

4、对申请人或代理人进行必要询问,询问结果与申请材料一致;

5、是否存在法规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市房产交易中心及各区房管局交易大厅收件、收费→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并归档

八、办事时限

(一)法定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未抵押:3个工作日

2、已抵押:7个工作日

九、证件及有效期限

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屋再次转移及灭失前有效

十、收费项目及依据

(一)收费事项:

1、房屋交易手续费:

标准为住宅每套3元/㎡,非住宅每套11元/㎡。

2、交易印花税:

交易金额的0.05%(2008年11月1日(含)以后购买或转让住房,对个人免征印花税)。

3、契税:

标准为住宅根据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合同签定的不同时间点,以及是否是家庭首次或唯一住房情况分别按2%、4%、6%、1%、1.5%、3%征收,单位购房按4%征收,非住宅按4% 、6%征收。

4、维修基金交存:

标准为1999年1月1日签订合同和房屋竣工的按住宅成交价格2%,非住宅成交价格1%;2008年11月1日起按房屋建筑结构收取49元/㎡、55元/㎡、61元/㎡、73元/㎡。

5、房屋登记费:

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6、证照印花税:

每本5元。

(二)收费依据:

1、鄂价房服[2008]109号;

2、武价房[2008]87号;

3、发改价格[2008]924号;

4、武价房字[2002]74号;

5、鄂价房服(2002)77号;

6、鄂价规[2011]27号;

7、武价房[2011]45 鄂价房服[2007]77号;

8、武价房[2007]43号;

9、国家测绘局[2002]第83号令《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十一、办理结果

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十二、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1、办公地址: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各区房管局

2、咨询电话: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85482021

⑷ 请问在武汉如何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地点在哪里

房产证不是房产公司办吗?要是中介买的话都是别人办的,办房产证当然是武汉房地产交易大厅了,貌似在西北湖附近,具体地点忘记了,离香格里拉大饭店不远吧,网络一下嘛

⑸ 武汉哪里可以办房产证

只有房产局才能办理,有各个区房产局和市房产局,看给你的房子划分到哪里办理,一般贷款的房子都在市房产局办理。

⑹ 武汉办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第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第二商品专房销售统一发票属原件。第三房屋的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第四完税凭证第五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六)单身的购房人: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3、以及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⑺ 武汉办理房产证流程,要带什么证件

武汉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一手商品房:需要买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确权审批表。

2、二手商品房:需要买卖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

3、初始登记的新建房屋: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

4、继承的房屋:身份证明、房权证、公证书、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分家协议书、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房权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

5、离婚的房屋: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房权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

6、法院拍卖的房屋:身份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拍卖协议、拍卖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


(7)武汉市办房产证的地方在哪里扩展阅读

办理房产证的一般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办理登记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⑻ 武汉市居民在哪里办房产证

你在哪个区啊 ?到所在辖区的房管局就可以了

⑼ 武汉市桥口区如何办理房产证

在硚口区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市民办理产权证时,已可以两证一起办了。
程序:领取《武汉市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武汉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各领一张。若无抵押贷款情况则只领取第一种表格。

可在此时先将表格填好,大厅正中有填表样本,照着填就好了,其中《办理抵押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要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房款总额以购房发票为准,不要照着合同上填,因为合同上为预估面积(期房),与实际核算面积会有些许误差。

二.拿以上三种表格,以及合同原件、身份证到开发商那里盖章;领取办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合同原件两份;领取《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及房屋平面图;领取《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有贷款情况的另付五百块钱押金,等开发商通知后,再去领取银行盖章后的后两种表格,以及《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

三.带好现金,再到政务服务中心(不能刷卡)。先领号,有三种号分别为“维修基金”、“交易”、“抵押”,如果人多,可把前两种号一起领取了。然后到“维修基金”窗口(3号窗口)交付《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 工作人员开具缴款单并将权属证明书退还给你,然后到二楼57号窗口缴款,拿着缴款后的两联票据回到一楼三号窗口盖章。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

四.到“交易”窗口(7、8、9号窗口)交付购房合同原件X1、《武汉市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X2 、购房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维修基金缴款联;有抵押贷款情况的同时交付《武汉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 工作人员开具缴款单,然后到二楼60号窗口递交缴款单、到63号窗口缴款,其中契税=总房款的2%,交易转移印花税=总房款的0.05%,权属证照印花税=5元,土地使用税=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X1元/年,产权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X3元。缴款后,拿其中两张单据交付楼下“交易窗口”,领取收件单。

五.一个月后打电话查询,若已办妥,就到政务服务中心,先领取“抵押”的号,然后到11号窗口递交身份证、收件单、《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工作人员找到你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他项权证》,并打印一张缴款单交给你,同时扣下你的身份证。然后到10号窗口交5元钱领取印花税票并粘贴在他项权证上,再到二楼62号窗口缴纳10元钱的他项权证工本费,然后将房产证和他项权证复印,再拿这些东西交到一楼11号窗口。工作人员把他们交到15号窗口,即可领回房产证、他项权证、身份证、缴款的收据。

六.到规划国土分局24号窗口交付《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契税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张申请表,即可领取收件单。

两天后再到规划国土分局18号窗口,递交收件单、房屋所有权证,同时验证你的身份证。工作人员找到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17号窗口打印一张缴款单给你。然后到二楼59号窗口缴纳33元钱的土地登记费,再把缴款收据交给一楼18号窗口领取土地证,然后将土地证拿去复印,将复印件再交给18号窗口,签字后即可领回房产证、缴款收据。

七. 拿《房屋他项权证》、押金单据、交易手续费发票找开发商要回押金,并让开发商负担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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