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州房产继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内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容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2. 请问下房产证如何继承,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如何分配
房产证有子女名字,。子女就是住房权益所有人之一,
如果房子房产证只有子女名内字,就不存在继承容,住房就属于子女合法所有,
如果有子女和死者两位名字,那么两人共有住房产权,各占一半。
死者死亡,是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协议,
一起签字做公证,
得到公证书吗,再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房产证登记的子女,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住房继承过户。
3. 房子如何继承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问题属于《继承法》范畴。
首先,在您的描述里,您专母亲并没有留下遗属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应该直接开始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如果您母亲去世时有配偶,则应该子女和配偶一同分这套房,但如果仅有子女,则子女之间对这套房进行分配。
其次,您提到有四位子女已经去世,如果这四位子女都是在您母亲去世之前便已经去世,那么他们四位的子女有权继承本属于他们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如果没有其他需要少分或不分的情况,这套房应当分为七份,其中三份由你们兄弟姐妹进行分配,其余四份由已经去世的子女的孩子继承。如果没有孩子,这个子女的份额就由其他人分配。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采纳并点赞。
如果您的问题能更详细,我们能给您更专业的回答,欢迎您就法律问题进一步电话或当面咨询我们的专家律师。
4. 房屋遗产如何继承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内理,遗产按照下容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1、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 关于房产怎么继承
关于房产继复承,首先制需要对该住房确权。就是确定该住房有多少权益属于死者所有。如果是死者婚前个人所得个人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就是办理继承全部产权。
如果是死者婚后取得财产,依照婚姻法规定,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这样的情况是办理继承一半住房产权手续。
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就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以及养子养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名下房产份额。
三方继承权利和继承份额均等。
6. 房产怎么继承
你好,通过你的描述,该房屋应当是你父母从外公处购买取得,但并未办理房专屋过户登记。这种情况只要能属够证实房屋是购买取得,且支付了相应购房款,他日外公去世,房屋也不会被他人继承。但房屋未过户存在一定风险,建议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保留好买卖合同、汇款凭证等证据,以证实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7. 房产如何继承
我国对于房屋所有权的认定是以在相关部门进行的产权登记为准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房产证上记载的人才是所有人。
共有房屋所有权概念:房屋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对同一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
房产证都是你爷爷的名字,就说明了房屋的所有权是你爷爷,关于你爸爸又盖了几间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如果你爸爸能出示盖房子时的出资证明(如原材料购买收据、或者出资盖房时家里人的协议),则可以在继承时加以区分。
如果你爷爷留有遗嘱,在遗嘱内容合法有效的基础上,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如果你爷爷没有立遗嘱的,则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来办理.
继承的顺序是: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地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就是说:如果你爷爷已经过世了,应该把他名下的房产的一半(可折价)平均分配给你爸爸和几个女儿。另外,一半则归你奶奶所有。如果你的奶奶也不在世了,则可以由你爷爷对房屋所有权自行支配。如果你爷爷还在世,就不能算做继承,最多属于赠与性质。
另外,继承法还有相关规定: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