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判离婚后如何去掉共有房子上的名字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
1、无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如果是协议离婚,另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的话,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是离婚后直接到公证机关将离婚协议公证,房产交易中心一般会认公证后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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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参考自赣州律师http://www.lawtime.cn/ganzhou
2.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共有房产法院是否可以
诉讼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诉讼离婚后的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的上述行为,有新证据的,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二、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漏分的财产;
2、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的前提条件才可以要求法院对协议离婚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3. 离婚房产判完一人一半,姐姐们起诉这是共有财产法院怎么判
法院判案是有流程的,调查取证是不可缺少的步骤,既然判房产一人一半专,那至少说明房产是夫妻共同属财产,而且房证上只有夫妻二人或其中一人的名字,如果是你姐姐们和你的共有房产,那房产证上应该有他们的名字,法官难道会愚蠢到把共有房产分割给你们二人?所以只能是维持原判!
4. 法院判决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另案处理那共同的房子能一直共有吗
不能一直共有,有时间限制。
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那么属于夫妻共回同财产。
如果法答院没有判决或者另案处理,那么房子在两年之内属于共同财产,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未分割财产两年内提出分割申请。
判决离婚时法院应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方拥有房屋产权,则应该给予另一方经济上的补偿。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拆迁如何判决的问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明确离婚时房屋补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2014年11月17日)
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法院民庭;
各区、县法院民庭:
审判实践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计算房屋补偿时,存在计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统一裁判尺度,现将计算标准予以明确,供大家在审判中参考。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时,应当查明婚前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银行贷款及还贷、产权登记、夫妻共同支付款项、财产增值、尚未归还贷款情况。
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房屋评估现值以法院委托时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房贷的计算标准可通过当事人提供、向各银行查询及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方式了解。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酌情判定补偿数额。
具体审判中有何问题,可及时向我庭反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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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离婚后双方都坚持要房产法院会怎样宣判
产权归属谁就给谁。共有的例外
夫妻共有的:
1优先给需要的。例如扶养孩子或者老人多的。
2给婚姻存续期间无过错的。
3给弱势一方
4竞价。谁出价高就给谁。获得房产一方补偿另外一方
7.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共有房产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拍卖
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8. 法院可以冻结离婚后的共有房产吗
如果房产是婚姻承续期间购买的,那么只要有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也可以在离婚后查封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