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产遗产继承分配份额
住房属于你姥姥姥爷婚姻期间取得,就是他俩共有,一人一半权益份额!内
一方过世,需要容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
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你姥姥)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
死亡的一位子女,她的后代子嗣,可以作为她的代位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和享有继承份额,
综上,你姥姥本身就有50%,
你姥姥和六位子女,平分你姥爷的50%,
2. 共同房产继承问题
他们各自的份额由各自的儿女继承,看房产证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各自儿女继承房产的50%,按份共有的话继承房产证上所记载的份额
3. 遗产份额如何继承母亲和子女什么比例分配
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1)一般版情况下,同一顺权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4. 已继承一半的房产,另一半是办买卖或赠与好,还是将来继承好
1、亲人之间的过抄户,最划算的就是继承了。
2、如果出售的房子离上次交易时间未满5年,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下,还是赠与比买卖划算些。
3、如果出售的房子离上次交易时间满5年,不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下,赠与和买卖划差不多。
注意:现在免营业税已经由5年改为2年。
5. 房产问题,家产怎么继承
你家的房子如果是父母所有,父亲已经在母亲之前去世,也只有兄弟俩再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回妹答,且爷爷奶奶也在父亲去世之前就没了,那么,父亲去世时可由母亲得一半,母亲和你们兄弟俩平分另外一半;等到母亲去世,母亲名下的份额可由你们兄弟两平分继承。母亲过世前也说过两个一半一半,也可以当做遗嘱,就算没有母亲这句话,基本上也是如此。你哥哥如果霸占不给,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找家族其他长辈、所在村社区协调,再协调不成当然只有上法院起诉了。但走到这一步比较伤,毕竟家和万事兴。
6. 关于房产怎么继承
关于房产继复承,首先制需要对该住房确权。就是确定该住房有多少权益属于死者所有。如果是死者婚前个人所得个人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就是办理继承全部产权。
如果是死者婚后取得财产,依照婚姻法规定,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这样的情况是办理继承一半住房产权手续。
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就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以及养子养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名下房产份额。
三方继承权利和继承份额均等。
7. 关于房产继承份额的分配问题
一 共同财产的另一半,加上个人的财产都是遗产范围
由其妻子,父母,子女 均分
二 此时要离婚,是可以要求分儿子的一半的
可以放弃继承权
三 离婚只涉及到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和小孙子没有关系
兄弟姐妹分不到
过户需要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才可以,要公证才能办理
8. 继承的房产怎么分割份额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有以下规定:(1)同一顺序继承人内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但不列入继承顺序。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研究,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 遗产继承份额如何分配
根据《继承法》第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