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佛山买房子可以入户佛山吗
您好!现在是抄袭2019年了!
如果是2019年新买的房子不可以直接入户佛山了,只能走积分入户。
今年是佛山购房入户的最后一年过渡期,必须是2019年之前已经网签,而且2019年内可以拿到房产证的才可以办过渡期的购房入户。
当然也可以走其他方式入户,
一、佛山入户硬性条件有:
只要无犯罪记录,都可以申请。具体要看个人的条件。
注:满足硬性条件才可以入户。
二、14种不同佛山入户方式:
(1)引进人才入户;
(2)积分入户;
(3)购房入户;(注2019年是佛山购房入户的最后一年过渡期)
(4)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5)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6)随军家属入户;
(7)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入户;
(8)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及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9)收养小孩入户;
(10)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
(11)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12)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13)原我市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我市定居入户;
(14)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其他人员入户。
B. 在佛山买新房是否可以入户
据佛山市政府抄出台的袭相关购房入户政策规定,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即购买一手楼可直接入户。
佛山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C. 外地居民如何入户佛山已在佛山购有房产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一
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入户
1、审批条件
(1)经市(区)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招聘、调动的,其本人可申请入户;
(2)由市(区)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以上的高中级专门人才,以及经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调动(交流)具有技师以上技术资格的,可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3)由市(区)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本人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注:
〈1〉以上人员在本市无固定居住地且单位无集体户口、无单位接收户口的,属审批条件(1)、(2)的可申请迁入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居(村)委会或工业园区人才集体户,属审批条件(3)的可申请迁入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2〉在我市落户的中、高级科技人员到基层工作,并已将户口迁往工作所在地的,允许其随时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
(5) 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8)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独立申请市外迁入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9)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同时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二
在我市兴办实体、公益事业入户
1、审批条件
(1)国内公民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年纳税10万元以上,并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的法人代表、合伙人(股东)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入户;
(2)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我市投资经商或兴办企业,年纳税15万元以上,或为我市公益事业一次性捐赠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其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的一名境内亲属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注:
在各区投资、经商纳税与捐赠的,应在所在区申请入户,不能跨区入户。对市一级进行投资、经商纳税与捐赠的,可在任意一区申请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投资、经商的,提供工商局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企业上一年度的缴纳国、地税的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捐赠的,提供慈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捐赠证明(受捐部门不是慈善机构的,应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捐赠公证书和受捐部门出具的证明);
(3)《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与投资、经商或捐赠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
(8)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9)市外迁入的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0)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独立申请市外迁入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级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11)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同时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三
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
1、审批条件
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1)连续在我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
(2)连续在我市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
(3)连续3年在我市居住,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并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为我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注:
在各区经商、暂住、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的,应在所在区申请入户,不得跨区入户;在市一级经商、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的,可任意一个区入户。属于区级奖励的,应在所属区入户,不得跨区;属于市级奖励的,可在任意一区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以审批条件(1)申请,属经商的同时提供由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属就业(务工)的同时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暂住证》(除证明外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暂住证》、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供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5)以审批条件(3)申请的,同时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暂住证》、市内国、地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证明或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纳税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以及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近年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供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以审批条件(4)申请的,同时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嘉奖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
(7)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8) 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9)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四
购房入户
1、审批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 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 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在各区投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在所在区入户,不得跨区;在市一级投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任意一个区入户;
〈2〉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3〉审批条件(1)中,“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不包括本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区购买“二手房”(本市居民购买“二手房”的,区内可以迁移,区间不予以购房入户为由迁移)。
〈4〉“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房地产公司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房地产公司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8)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 产权人的学历、经本市市(区)人事局确认的资格(职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及注册资金金额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注册资金金额证明),或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交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 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五
夫妻投靠入户
(1)审批条件
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为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 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 市外迁入的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②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六
父母投靠子女
(1)审批条件
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 被投靠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 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 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七
子女投靠父母
(1)审批条件
[1]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②父母的《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⑤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⑥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②《房产证》或单位《房户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④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⑤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⑥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⑦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⑧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八
随军家属入户
1、审批条件
驻我市部队副营、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或服役满15年的军官、文职干部等,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随军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随军家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单位《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部队出具的安排居住证明;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市外迁入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 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独立申请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4]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九
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1、审批条件
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其本人及随军家属可以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随配偶入户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随父(母)入户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及双方关系证明凭据或证明书(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已随军的家属随迁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 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 随迁子女为18周岁以上成年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 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十
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及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1、审批条件
(1)公民考取我市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申请入户;
(2)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经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推荐在我市就业、安置的,可申请入户;
(3)原本市户籍公民到外地就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已将户口迁到院校,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的,可办理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大中专院校、中技录取的学生入户:
[1]《新生录取通知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录取新生名册》(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中技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入户:
[1]户口已迁入院校的,出具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未迁入院校仍在原籍的,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就业报到证明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中专、中技生除外)《就业报到证》或《录用通知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入户证明(介绍信)及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4]迁入集体户的提交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随父母入户的提交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及双方关系证明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1]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2]《毕业证》或所在院校出具的退学、休学证明(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
D. 我想将户口迁入佛山,应该怎么办 我在佛山已购买房产,谢谢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8)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产权人的学历、经本市市(区)人事局确认的资格(职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及注册资金金额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注册资金金额证明),或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交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3、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 申请人持《准迁证》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E. 如何入户佛山
一、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佛山流程及所需材料: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接收意向后,由接收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经核准同意接收的毕业生,出具《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将《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寄回毕业生所在学校。
2、毕业离校后,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接收证明,到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毕业生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二、在职人才入户佛山流程及所需材料:
1、在职人才需向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审核材料: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的《商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核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须提供全部商调及人事档案材料,经审阅后,发出《调动通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在职人才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三、技能型人才入户佛山流程及所需材料:
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技能型人才,先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递交《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凭人社部门出具的《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卡》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四、办理先入户后就业的人才入户佛山流程及所需材料:
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实行先入户后就业办法的各类人才,办理程序及需提供的审核材料,根据其本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引进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职人才程序办理。
(5)佛山购买房产怎么入户扩展阅读
《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条 引进人才的落户方式
1、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设立的人才集体专户;
3、用人单位集体户;
4、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第十条 分流用人单位集体户的“空挂户”
1、失业或自谋职业的人才,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户口迁入原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居(村)委会或工业园区集体户;
2、人才交流到新工作单位的,其户口迁入新聘用单位集体户,如新聘用单位无设立集体户,则迁入属地的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居(村)委会或工业园区集体户;
3、已办理先入户后就业手续,一年内未在我市落实工作单位的,落户者本人或公安机关应将其户口根据实际情况迁入现居住地、工作地或原户口所在地。
F. 在佛山买房子就可以落户吗
如果单纯的买房现在佛山是不可以落户的,现在佛山落户需要满足80平以上的住宅,近两年以内累计满一年以上的社保,以及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才可以申请落户哈。
G. 在佛山买楼要什么条件才能入户口.佛山市买房可以
广东佛山市购房入户政策:
一、审批条件
(一)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二)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在各区投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在所在区入户,不得跨区;在市一级投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任意一个区入户;
2、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3、审批条件(一)中,“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不含二手房)”不包括本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区购买“二手房”(本市居民购买“二手房”的,区内可以迁移,区间不予以购房入户为由迁移)。
4、“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房地产公司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房地产公司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
二、需提交审核证明材料
(一)《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三)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四)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五)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六)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七)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八)以审批条件(二)申请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产权人的学历、经本市市(区)人事局确认的资格(职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及注册资金金额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注册资金金额证明),或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3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交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H. 在佛山买二手房可以入户吗
如果是2019年新买的房子不可以直接入户佛山了,只能走积分入户。
今年是佛山购房入户的回最后一年过渡期,必答须是2019年之前已经网签,而且2019年内可以拿到房产证的才可以办过渡期的购房入户。
当然也可以走其他方式入户,找中介协助代办最快只需2个月!
I. 外地户口在佛山买楼要什么条件才能入户口。
外地户口佛山购房入户申办条件以及所需材料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住宅,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婚姻状况限制)可申请入户。申请人及随迁配偶的父母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为条件,可申请随迁入户。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当事人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
[4]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父母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已婚(含离婚、丧偶)的独生子女随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7]已婚(含离婚、丧偶)的在校就读子女随迁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
[8]累计参保3年以上且正在参保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9]入户地址房产证及购房发票。
[10]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入户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11]49周岁以下已婚(离婚)育龄人员(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9)佛山购买房产怎么入户扩展阅读
兴办企业购房入户申办如下: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住宅,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婚姻状况限制)可申请入户。申请人及随迁配偶的父母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为条件,可申请随迁入户。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当事人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
[4]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父母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已婚(含离婚、丧偶)的独生子女随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7]已婚(含离婚、丧偶)的在校就读子女随迁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
[8]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机读证明。
[9]反映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人身份及投资20万元以上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文件。
[10]入户地址房产证及购房发票。
[11]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入户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12]49周岁以下已婚(离婚)育龄人员(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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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佛山购房一定可入户吗
根据佛山最新入户政策,2019年开始佛山购房入户不可以入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