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拍卖房产有假租赁合同怎么办
你应该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或利益提问了!作为申请执行人,如果在申请专执行中,法院拍卖被属执行人的房屋,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房屋有租赁,提出只需不破租赁,而法院采纳了这个异议。那么首先要看,法院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采纳房屋有租赁的异议;其次,只需布匹租赁的前提是法院查封在租赁之后,法院先查封再租赁,则不存在只需布匹租赁的情形;再次,如果申请执行人对法院采纳有租赁有异议,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最后,申请执行人应要求法院审查租金的交付、租期的合理、被执行人与承租人的关系、承租人何时占有房屋等各方面审查是否虚假租赁抗拒执行。
❷ 被法院执行拍卖的房子之前己出租,法院会如何处理
先租赁后查封: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不动产承租人主张租赁权必须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占有不动产。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说明不动产承租人的承租人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承租人取得了该不动产的租赁权,此租赁权具有对抗受让人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在执行不动产时,应当依法保护不动产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租赁期内保留租赁权进行拍卖,并在拍卖公告中予以权利负担披露。
所以,租赁权设立于房产抵押、查封之前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关系在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但是,必须明确该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否则便是对所有权的过分限制。因为物权变动既可以基于法律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基于公法行为(如征收、征用、拍卖、变卖等)的发生。即便承租人对执行财产享有的租赁权真实、合法、有效,也不得基于该权利对抗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处置,但可以向法院主张在处置租赁物时对租赁关系予以披露,或向法院主张保障承租人在法院公开处置租赁物过程中的知情权、优先购买权和参与竞价权。
❸ 拍卖的房子如果有租约怎么办
直接凭人民法院裁定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司法机关文书权威性很大的。
❹ 在不知房产抵押银行法院已执行拍卖变卖,签订了租赁合同怎么办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版的效力”,即权人们通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也就是说,就算法院已经执行了拍卖,买受人也必须履行承租人此前与房产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❺ 拍卖不破租期。我租的房子没有到期,但是房东因为欠债被法院执行,现在已经进入拍卖程序,房东能以此为
1、如果租赁在来前,抵押源在后。将来抵押权实现时,不管房屋拍卖给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2、就是如果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的话,租赁权是不能对抗抵押权的。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一、出租人将出租房已抵押的情况告知了承租人,承租人还是愿意租赁房屋,那么抵押权实现后,对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二、出租人没有将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抵押权实现后,对于承租人的损失,由出租人承担。这里的告知,必须是以书面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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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被法院执行拍卖的房子之前己出租,法院会如何处理
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拍卖,但原承租者可以继续租住至期满。
纵横法律网 戴晓彦律师
❼ 房屋被强制拍卖后,原有的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
依然有效,买卖不破抄租赁,租房人还享有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优先购买权的保护)规定:“拍卖进行中,有最高出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接受,如无更高出价,则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出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为表示的,则归最高出价人。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接受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