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业主不办房产证,应该怎么办
可以起诉解决,按照购房合同处理,可以赔偿损失或者退款。
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⑵ 办房产证如果托很长时间不办有什么后果
不及时办理产权证书,一旦开发商出现问题,房产被抵押或再次出售,业主的合法权益回受损。
法律依据《中答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⑶ 不办理房产证有哪些影响
一、房产证有什么作用?
迟办或不办房产证对购房者保护自身的权益是非常不利的。从根本上来说,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下面具体介绍房产证对购房者来说到底有那些作用?
1、房产证是房产的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时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任何房产交易行为的第1个步骤就是验证房产证的真实和有效性,可以这样说,房产证是一切买卖交易的基础法定文件。
2、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还是那句话,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
3、置换与出租等形式的房产交易行为同样无法进行,即使签定了相关合同或协议也会被视为无效,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4、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该房产无法进行质押、典当等行为。无法通过房产的质押、典当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5、在该房产所处土地被征用或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现在房产市场上的所谓“小产权住房”就会因没有房产证存在这些问题。
6、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存在将房产抵押借贷的行为或因债务问题被强制执行时,该房产可以被债权人(如银行)依法拍卖还贷。
7、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时无法对继续使用该土地进行申请。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押贷款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在购买不动产时,办理房产证在购房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对于物权采取的是登记公示主义,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登记,才是真正拥有该物的所有权,就购房来说,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后,才能真正意义上说对此房拥有了所有权,这时,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你对该房的所有权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许多人只有在自己的房产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才想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最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A.房屋的变动,在法律上是严格的登记公示主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会导致继承合同、赠与合同的无效。
B.夫妻在离婚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而对房屋的分割尤其重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同样也是无法进行分割的。
C.购房者购房往往有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动的时候,购房者会考虑对房屋进行变现。但房产的交易是需要房屋权属证明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交易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D.银行办理*押需要对房产证进行审核,没有房产证是无法办理*押贷款的。
E.如果承租人以出租人没有房产证不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为由不交租的话,法律上是支持这种观点的。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不利于在房屋灭失或者损害时得到补偿以减少损失。
国家在拆迁补偿中也是以房产证为补偿依据的,没有房产证的购房者有可能在拆迁中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从而遭受巨大损失。
我国的物权制度是公示主义,没有登记的后果是产生物权纠纷后,不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开发商,如果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房钱两空。最普遍的情况是,开发商一房两卖,与另一消费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证,结果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至于能否要回房款,血的教训是,大多购房者是房钱两空!
此外,传统的观念常常会使购房者不愿意考虑房屋遭受灭失或损害的情况,但这也是最容易让购房者蒙受损失的地方。房屋在因战争、台风、洪水、火灾等情况灭失或者损害的话,没有房产证可能无法获得相应救济。
3、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盖好房子会抓紧让买房人尽快办产权证,这主要是出于对自己资金的考虑。过去贷款买房的人很少,开发商为了晚交大部分土地出让金,几乎全部是能拖就拖;现在贷款买房的人多了,开发商要提供买房人在办理*押登记前的阶段性担保,而做*押登记首先要办下产权证,这就意味着买房人不办产权证,开发商押在银行对业主进行担保的资金不能动,所以现在开发商正常情况下比买房人还着急。
但如果开发商有以下行为,不要说补办房产证了,就连新买的房子都可能被强制拆除或者拍卖。
一是没有资金补齐未交的土地出让金;
二是将土地或房屋*押给了银行,*押没有解除又得不到银行办理房产登记的同意;
三是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表,政府还没有认可其工程合格;四是开发商开发项目的手续根本不齐全甚至违法。
4、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众所周知,我国房产并非永远产权,而是有产权年限的,虽然目前从法律专家的角度来讲,一旦房屋产权到期,房屋产权人是可以交钱续期的。
但问题是,如果你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你是房子的产权人,这样一来,房子到期之后在肯定会被国家收走,届时面对的肯定是“无家可归”的情形。
⑷ 贷款买房后拖延不办房产证有什么影响吗
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来屋后不能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租赁、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
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一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3,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注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仅是购房者的权利,也是购房人和开发商都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一般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并入住后的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在具备办证条件下,购房者应抓紧时间办理,否则以后可能出现开发商人员变动、办公地点变更以及超过一定期限税务部门对发票的领取限制等问题,导致办证困难,影响业主权益。
⑸ 不办房产证有没有什么问题
不知道你的房子有没有贷款。如果有贷款:买房人买房贷款,担保方一般是开发商,只有开发商拿到小区的大产权证,业主拿到自己的小产权证,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才自此取消。自那时起,业主的产权证抵押到银行,开发商担保贷款变成抵押贷款,业主什么时候交清房款,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领到产权证。如果买房人遇到还款困难,银行在追讨无效的前提下,会向作为担保人的开发商催款。
如果不办理产权证,这个房子就不属于你自己的。按照规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经鉴证后、且房屋已交付,在90天内必须办理商品房所有权登记根据国家《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期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并按原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该处人士表示,目前南京对住宅类的商品房产权的登记办证费用按件收取(每件80元)。
。
你这个是新房。我国法律规定,不能办产权证的房产是不能上市出售或者对外出租;(2)买受人虽已实际占有房产,但是在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该房产将被视为开发商的资产,一旦开发商破产或倒闭,银行等债权人将进行资产清算和清偿债务,因此该房产业将作为开发商的资产被清偿;(3)未办理产权证,买受人对房产发生的意外要进行赔偿。
房产所有权虽未发生转移,但由于买受人对房产进行了占有使用,风险责任随之转移到买受人,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房产受损,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未办理产权证,不能得到物权法的保护,不能对抗第三人。
⑹ 如果买了房子,一直不办房产证会怎样
如果买了房子,一直不办房产证对购房业主来说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不算合法的拥有房子使用权。维护不了自身利益。特别是面临拆迁补偿等情况时,最好是及时办理房产证。
不办房产证的影响:
1、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房子,按法律规定,是无法进行买卖、置换、继承、出租、赠与、抵押贷款等活动的,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不办房产证,只有使用权。
2、有拆迁需求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我国在拆迁补偿中也是以房产证为补偿依据的,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时可能跟其他户主相比,补偿较小,或得不到补偿,没登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而遭受巨大损失。
还有一种状况就是,如果不办房产证,发生产权纠纷时,这个房产的本质还是属于开发商的,不办理房产证小心房钱两空。
3、我国房产有年限,目前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一旦房屋产权到期,房屋产权人是可以交钱续期的。然而没房产证,无法证明这是谁的房子。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根据《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的证件作用:
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
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
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
(6)业主不办房产证有什么影响扩展阅读:
本报讯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继续推进。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9月23日起市区将不再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意味着它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不动产登记证》。
据了解,从下周起,市住房保障局仍将承担房屋交易业务的办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流程和要件均不变,平稳过渡两证转换。
《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因为可能在购房过程中涉及贷款等情况,在取得房产证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业务不少,而这个工作长久以来都是由建设部门负责的。
据统计,市住房保障局自承担房屋登记职责以来,截至9月22日下午5时30分,共办理业务量近80万笔,涉及权益人147万人次,涉及房屋124万套,发放各类权属证明(书)约104万本。
据市住房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陈建强介绍,市建委房产交易大厅涉及的房屋登记办理业务比较多,比如房产证、预告证明、抵押权证等,覆盖的范围是整个市区,经过几十年的累积,数据库已经非常庞大。
记者了解到,在全面停止房屋登记业务受理之后,市住房保障局的技术人员对数据进行转移。据介绍,这个数据库涵盖了市区所有的房屋登记信息,“比如输入一个房屋地名,可以查到这套房屋的所有交易信息,包括曾经有过几任房主,是否有抵押登记,或者是否被暂停交易等。
可以说这就是市区的房屋档案库,它保障了市民房产交易的安全。”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数据库也将是建设部门与国土部门日后开展工作的基础。”
“2006年,我们对所有的历史档案进行了数字化扫描并归档,从第一本房产证开始,一页一页,扫描成彩色图片,归档到每一套房屋的数据库里。因为是涉密文件,都是我们自己的工作人员用周末加班完成的。”
陈建强表示,之前的房产证办理都是通过纸质档案完成的,在这之后房屋登记的数据库建立起来,并不断扩大。
据了解,市区第一本房产证,登记编号000001号,该套房产坐落在南埝街127号,现已拆迁,房主姓顾,是居民自建房,在1990年7月进行的登记申请。而市本级发放的最后一本房产证是*******号,房屋坐落在赞成·学仕苑小区,资料登记的房主姓朱,委托了中介来办理和领取房产证。
记者了解到,从下周一起嘉兴市本级将迎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了平稳过渡到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办理房屋交易的流程没有变化,保持原样,需要提供的主要材料也没有变化,市民不必担心。
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建议,由于从9月18日起他们陆续暂停受理部分房屋登记业务,26日开始正常受理业务之初,积累了一周的交易量将非常大。
“虽然我们预见到可能会出现交易高峰,也已经制定了值班和应急处理方案,但仍然建议不急着进行房产转移的市民尽量避开可能出现的交易高峰,缓一段时间再来办理。”
房产证特点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
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
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
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
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
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
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
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
可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证的证明作用是极为有限的,远不如生活中常见的其他一些证书,如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等。当然,尽管房产证的交付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但在审判实践中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债的关系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证明意义。
例如,房产证的交付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可以证明卖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动中,抵押权人占有房产证可以证明抵押合同关系的存在等等。
⑺ 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对我们有什么危害
不能办产证就是俗称的大产证没有才不能办,你说的情况如果已经入住了,哪肯定不是大产证(土地使用证)没有拿到,一种可能是挪作他用,一种可能是你这个房子有可能是小产权房,也就是征集农民的宅基地建的房子。这个要看你有没有拿到预售或者销售合同,如果合同有,哪就说明是挪作他用了,如果只有一个购房的发票,合同都没有的话,就说明是小产权房,哪就很危险了,有可能被拆除,也有可能在国家法律没有对小产权房松口之前一直都拿不到产证。
没有产证你的房子就不能销售转让,不能作为居住地址来办理户口,建议尽快联系开发商办理,如果不行还可以联系消协和房管局
⑻ 不办理房产证的危害有多大
如今在房屋买卖的时候有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很多地方都出现,买房人声讨开发商“入住N年为何房子不办房产证?”而且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购买期房的买房人身上。
那么,问题来了,没有房产证到底对我们会产生多大影响呢?
简单来说,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在购买不动产时,办理房产证在购房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对于物权采取的是登记公示主义,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登记,才是真正拥有该物的所有权,就购房来说,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后,才能真正意义上说对此房拥有了所有权,这时,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你对该房的所有权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许多人只有在自己的房产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才想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最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的变动,在法律上是严格的登记公示主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会导致继承合同、赠与合同的无效。
夫妻在离婚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而对房屋的分割尤其重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同样也是无法进行分割的。
购房者购房往往有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动的时候,购房者会考虑对房屋进行变现。但房产的交易是需要房屋权属证明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交易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银行办理抵押需要对房产证进行审核,没有房产证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
如果承租人以出租人没有房产证不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为由不交租的话,法律上是支持这种观点的。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不利于在房屋灭失或者损害时得到补偿以减少损失。
国家在拆迁补偿中也是以房产证为补偿依据的,没有房产证的购房者有可能在拆迁中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从而遭受巨大损失。
我国的物权制度是公示主义,没有登记的后果是产生物权纠纷后,不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开发商,如果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房钱两空。最普遍的情况是,开发商一房两卖,与另一消费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证,结果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至于能否要回房款,血的教训是,大多购房者是房钱两空!
此外,传统的观念常常会使购房者不愿意考虑房屋遭受灭失或损害的情况,但这也是最容易让购房者蒙受损失的地方。房屋在因战争、台风、洪水、火灾等情况灭失或者损害的话,没有房产证可能无法获得相应救济。
3、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盖好房子会抓紧让买房人尽快办产权证,这主要是出于对自己资金的考虑。过去贷款买房的人很少,开发商为了晚交大部分土地出让金,几乎全部是能拖就拖;现在贷款买房的人多了,开发商要提供买房人在办理抵押登记前的阶段性担保,而做抵押登记首先要办下产权证,这就意味着买房人不办产权证,开发商押在银行对业主进行担保的资金不能动,所以现在开发商正常情况下比买房人还着急。
但如果开发商有以下行为,不要说补办房产证了,就连新买的房子都可能被强制拆除或者拍卖
一是没有资金补齐未交的土地出让金;二是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没有解除又得不到银行办理房产登记的同意;三是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表,政府还没有认可其工程合格;四是开发商开发项目的手续根本不齐全甚至违法。
4、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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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商品房五年了还没办房产证,会有什么不良后果
没有房产证的后果:
1、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不能买卖、交换、租赁或抵押。
2、没有办理房产证,就不能进行房产转让、赠与和继承。
3、没有房产证,房子拆迁时,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这也是小产权最大问题之一。
房产证办理是房主自己决定的,可以暂时不办理,没有什么滞纳金,但是你的房屋以后交税,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可能会受到许多政策的影响。
房产证是购房者取得房产产权的凭证,有了它,就可以依法对房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不及时办理,可能会给你以后处置房子带来一些后患。
房产证办理: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⑽ 买房不办房产证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简单来说,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在购买不动产时,办理房产证在购房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对于物权采取的是登记公示主义,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登记,才是真正拥有该物的所有权,就购房来说,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后,才能真正意义上说对此房拥有了所有权,这时,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你对该房的所有权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许多人只有在自己的房产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才想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最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的变动,在法律上是严格的登记公示主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会导致继承合同、赠与合同的无效。
夫妻在离婚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而对房屋的分割尤其重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同样也是无法进行分割的。
购房者购房往往有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动的时候,购房者会考虑对房屋进行变现。但房产的交易是需要房屋权属证明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交易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银行办理抵押需要对房产证进行审核,没有房产证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
如果承租人以出租人没有房产证不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为由不交租的话,法律上是支持这种观点的。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不利于在房屋灭失或者损害时得到补偿以减少损失。
国家在拆迁补偿中也是以房产证为补偿依据的,没有房产证的购房者有可能在拆迁中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从而遭受巨大损失。
我国的物权制度是公示主义,没有登记的后果是产生物权纠纷后,不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开发商,如果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房钱两空。最普遍的情况是,开发商一房两卖,与另一消费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证,结果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至于能否要回房款,血的教训是,大多购房者是房钱两空!
此外,传统的观念常常会使购房者不愿意考虑房屋遭受灭失或损害的情况,但这也是最容易让购房者蒙受损失的地方。房屋在因战争、台风、洪水、火灾等情况灭失或者损害的话,没有房产证可能无法获得相应救济。
主楼 2016-11-0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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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房说地
北海新人
3、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盖好房子会抓紧让买房人尽快办产权证,这主要是出于对自己资金的考虑。过去贷款买房的人很少,开发商为了晚交大部分土地出让金,几乎全部是能拖就拖;现在贷款买房的人多了,开发商要提供买房人在办理抵押登记前的阶段性担保,而做抵押登记首先要办下产权证,这就意味着买房人不办产权证,开发商押在银行对业主进行担保的资金不能动,所以现在开发商正常情况下比买房人还着急。
但如果开发商有以下行为,不要说补办房产证了,就连新买的房子都可能被强制拆除或者拍卖
一是没有资金补齐未交的土地出让金;二是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没有解除又得不到银行办理房产登记的同意;三是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表,政府还没有认可其工程合格;四是开发商开发项目的手续根本不齐全甚至违法。
4、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众所周知,我国房产并非永久产权,而是有产权年限的,虽然目前从法律专家的角度来讲,一旦房屋产权到期,房屋产权人是可以交钱续期的。
但问题是,如果你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你是房子的产权人,这样一来,房子到期之后在肯定会被国家收走,届时面对的肯定是“无家可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