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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融资租赁的房产应按什么计征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3-02 18:03:05

1. 融资租赁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例:某(甲)企业于2009年12月20日将A处房产融资租赁给乙企业,房产原值500万元,合同约定租期从2010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共4年,每年收取租金120万元。2009年12月30日,企业又将B处的房产融资租赁给乙企业,房产原值1000万元,合同注明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190万元,没约定租期开始日。这两处房产2013年度的房产税应如何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A处房产,应由甲企业缴纳2010年1月的房产税,即应纳房产税=500×(1-30%)×1.2%÷12=0.35(万元),由乙企业缴纳2010年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的房产税,即应纳房产税=500×(1-30%)×1.2%×11÷12=3.85(万元)。对B处房产,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的房产税全部由承租人乙企业缴纳,应纳房产税=1000×(1-30%)×1.2%=8.4(万元)。

2. 融资租赁的房屋是否交房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专收范围限于城镇属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3. 从租计征的12%房产税是不是可做营业税金及附加

不可以
现行税法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我国现行房产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此处的出租是指经营租赁,而不包括融资租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三条规定,对于融资租赁的房产,应当由承租方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如果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会计准则中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范了“管理费用”科目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和账务处理方法。
“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可见,现行会计准则中对于房产税的核算涉及“管理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两个科目,其中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要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应用指南,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者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其中“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结论
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若该建筑物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则需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以这种方式缴纳的房产税是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因而应当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也就是说,对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当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而不是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4. 融资租赁房屋,以房屋的余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来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自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要转移到承租方,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按1.2%税率计算征收。对融资租赁房屋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国税函发[1993]368号)

5. 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产,房产税如何缴纳

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产,房产税的缴纳如下:
1、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专下并且是首属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6.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计入哪个科目

对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在会计处理时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还是“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现行税法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我国现行房产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此处的出租是指经营租赁,而不包括融资租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三条规定,对于融资租赁的房产,应当由承租方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如果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会计准则中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范了“管理费用”科目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和账务处理方法。
“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可见,现行会计准则中对于房产税的核算涉及“管理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两个科目,其中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要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应用指南,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者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其中“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结论
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若该建筑物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则需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以这种方式缴纳的房产税是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因而应当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也就是说,对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当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而不是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7. 融资租赁的房产,谁来缴纳房产税啊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们公司现在使用的办公楼是融资租赁的,请问应在什么时候缴纳房产税?
专业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8. 融资租赁的房产在什么时候缴纳房产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们公司现在使用的办公楼是融资租赁的,请问应在回什么时候缴纳房产税?答

专业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9. 融资租赁的房产,谁来缴纳房产税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内第三条关于容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因此,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我来说一下为什么由租房子的人承担。因为融资租赁相当于比如A是渔民想买条船,但是A没钱。但是B是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他知道了A的需求就帮A买了条船,然后让A分期付款。相当于A向B借钱买了条船。那您觉得谁有义务交房产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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