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在租赁时,已抵押给银行怎么办
呵呵,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去租这种房子。租赁方在明确告知内房子所有权存在不确定的因容素后,再去租这种房子,后果难料。而银行是不会考虑你已经提前给付租金让你住在这种房子里的。随时可能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的。
② 房产抵押与租赁发生冲突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可见,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效力,抵押权人在实现权利时,能以房屋并无租赁关系存在(即无权利瑕疵)变卖、拍卖而获得清偿,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亦无约束力。至于承租人可以依其与出租人之间的内部合同关系主张权利,即如果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没有告知承租人有关抵押的事实的,出租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已告知的,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关系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还是存在的,而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受抵押权存在的影响。也就是,即使租赁关系成立在后,承租人对该租赁房屋仍享有优先购买权。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2百三十条也有类似规定。可见,优先购买权是以存在租赁关系为条件的,即只要租赁合同关系存在,优先购买权就存在。承租人始终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其法理基础,即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本质是为了实现债权,只要抵押权人从抵押物上获得相当的补偿即可。所以,不管租赁关系设立的先后,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③ 一套房产既抵押又租赁了,别人还诉讼保全了,法院一般怎么处置
租赁人的租赁权不会受到影响,银行抵押权优先受偿,具体做法如下:通过诉讼,银行、其他债务人均能胜诉的情况下,将房屋拍卖,假如拍卖120万元,那么银行先受偿50万元及利息,剩余部分按比例支付给其他债务人(其他债务人没有抵押权的情况下),最终拍卖买方继续租赁给承租方,但承租方需要继续支付租金,如果不愿意继续支付,那么租赁合同解除,与其他债权人共同分割剩余价值。
④ 已经租出去的房产还能抵押吗
房屋出租和房屋抵押没有冲突,因为,房屋出租只是暂时性的将使用权租给租户,抵押是将产权暂时性作为质押,不涉及到房屋使用权。现将有关房屋出租和抵押的信息归纳如下供参考: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
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二者并无本质冲突,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承租权。抵押权实现后,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
如果将经济适用房出租,则属于经营范畴,违背了国家向其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从整体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经适房前需要补缴收益是合理的。
另外,北京地区规定,经适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严禁出租,否则将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者按照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并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⑤ 租赁已抵押的房产,如何规避风险
租赁抵押房产的风抄险在于抵押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房产将可能被抵押权人拍卖。而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一旦房产被行使抵押权,则公司不能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来对抗新的房产所有人。对此,只能是由公司与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尽量明确约定,一旦房产被行使抵押权,出租人应当如何赔偿公司的损失等。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种情形下,银行在处置抵押房产时,应当注意的是承租人的购买优先权,即: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对租赁的房产具有优先购买权。【来源于网络知道及法律咨询】
⑥ 被法院执行拍卖的房子之前己出租,法院会如何处理
先租赁后查封: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不动产承租人主张租赁权必须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占有不动产。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说明不动产承租人的承租人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承租人取得了该不动产的租赁权,此租赁权具有对抗受让人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在执行不动产时,应当依法保护不动产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租赁期内保留租赁权进行拍卖,并在拍卖公告中予以权利负担披露。
所以,租赁权设立于房产抵押、查封之前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关系在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但是,必须明确该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否则便是对所有权的过分限制。因为物权变动既可以基于法律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基于公法行为(如征收、征用、拍卖、变卖等)的发生。即便承租人对执行财产享有的租赁权真实、合法、有效,也不得基于该权利对抗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处置,但可以向法院主张在处置租赁物时对租赁关系予以披露,或向法院主张保障承租人在法院公开处置租赁物过程中的知情权、优先购买权和参与竞价权。
⑦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却没有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
如果原承租合同是有效合同并在有效期内,则该合同继续有效.
纵横法律网 朱一平律师
⑧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如何认定
根据来《<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自,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出租的,原则上抵押权人不能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解除抵押人与第三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抵押权的实现应当在执行程序中解决。对于在执行程序中抵押人作为被执行人擅自出租经法院查封抵押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另案答复。执行法院有权以裁定形式直接予以处理。第三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查封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解除其占有,但不应当在裁定中直接宣布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而仅应当指出租赁合同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
⑨ 对“已出租的住宅房屋”是否可以抵押,两个相关规定中有矛盾之处,求解释!
可以,办理抵押手续时,必须出示承租房屋合同(复核后留复印件备案),必须要承版租人在抵押申请表上签字权知道该房屋做抵押,在抵押期间因借款人违约导致房屋处置时,有责任积极配合协助债权人处置该抵押品,同时同意终止该房屋租赁合同。我们银行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遇见很多类似事情,比如房东要将铺面房做抵押品做商业经营性贷款,而他的铺面都是出租给其他商户在承租,均是按此类办法处理的。
正好手头上有份文件:
银发[2009]289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中,在第三章贷款担保里第八条第四款:以出租房产抵押的,承租人须出具因借款人违约导致房产处置时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承诺。
⑩ 如果房子在出租期间被抵押了怎么办
读者:李先生李先生:你所反应的情况主要是物权法中的抵押权和用益物权(本案是承租权)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抵押权和租赁权谁优先的法律问题。主要是看两者设定时间的先后顺序。 如果抵押权设定在先,即在你租赁房屋之前,出租人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则抵押权优于租赁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一款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所以银行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租赁合同关系,并且你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因此给你造成财产损失的,根据上述条文第二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通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据此要求出租人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租赁权设立在先,即在你租赁房屋之后,出租人才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房屋购买人的所有权不得对抗租赁权,抵押权并无优先于所有权的效力,租赁权当然也可以对抗抵押权而继续有效存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所以你的租赁合同关系仍然有效。 值得指出的是,抵押权人的抵押权是价值权,而不是支配权,法律赋予抵押权人的是从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不是任意处分抵押物的权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银行在拍卖该房产时,你享有优先的购买权,即在价格同一情况下你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苏和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