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房产税
你好,我是菁英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三、关于“人民团体”的解释,“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四、关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否包括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六、关于免税单位自用房产的解释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 怎样申请公共机构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打12366咨询;
或者到产业园区主管的税务机关去咨询。
3. 房产税的减免政策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内列容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因此,除《条例》第五条法定免税外,《条例》第六条就是通常所称的房产税困难减免。条件就是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且纳税困难的,在年度终了前向主管地税局提出减免税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企业财务报表;
(2)减免税申请表;
(3)企业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4. 房产税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专列房产免纳房产税:属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因此,除《条例》第五条法定免税外,《条例》第六条就是通常所称的房产税困难减免。条件就是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且纳税困难的,在年度终了前向主管地税局提出减免税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企业财务报表;
(2)减免税申请表;
(3)企业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5. 房产税免征条件
下列情况可以免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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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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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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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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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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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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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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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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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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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7)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8)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 什么人能免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自用房产免税;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A、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
B、因企业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
C、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D、基建工地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E、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税;
F、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
G、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依照规定应征收房产税;但为了照顾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
(6)除上面提到的可以免征房产税的情况以外,如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个别地区针对残疾人“个人利用自有房屋及其所使用的空地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核,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另外,如果确实有困难,可参照第六条,向相关征收部门咨询是否可申请减免。
7. 房产税的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来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源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因此,除《条例》第五条法定免税外,《条例》第六条就是通常所称的房产税困难减免。条件就是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且纳税困难的,在年度终了前向主管地税局提出减免税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企业财务报表;
(2)减免税申请表;
(3)企业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8. 哪五类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来、人民团体自、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通知》中提到的房产税,是针对营业性房产征税,并非普通住宅。其中明确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属于免征房产税的范畴。既然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那就意味着,只有用于出租或经营且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才需要缴税。
也就是说居住属性的住宅影响不大,但商业性经营性的房产和租赁市场会受到影响,大家要注意4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了,房屋出租也将纳税。简单来说,房子你自住就不收税,如果出租了就要收税了!
9. 哪些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
房产抄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免征房产税的情况: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9.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