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般房地产估价人员对房屋进行评估需要多久
正常3天左右;2-5天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效率低的话也可能长一些,开发商可以催促对方的。
❷ 高院房产评估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高院房产评估抄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只要材料齐备,在高院当地一般最快需要3天时间左右。。。
因为房产评估是需要实地考查,房产年限折旧计算,验算报告等等程序。如果顺利的话,最快需要2-3天时间左右,不超过5天时间。
❸ 房产评估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如果该房产两证俱全,产权归属没有纠纷,经测量和拍照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出结果。谢谢阅读!
❹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产评估需要多长时间
整小区第一套二手交易房评估大约多久才能出来
❺ 一般评估一个房产到拍卖结束要多久
收到评估报告之后,拍卖单位要先拟定拍卖公告(5个工作日),经专法院审核通过后(属5个工作日),在进行公告(2个工作日)。
拍卖公告的时间为:
1、拍卖动产应当在拍卖15日前公告,流拍后再行司法拍卖时应当在拍卖7日前公告;
2、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拍卖30日前公告,流拍后再次司法拍卖应当在拍卖15日前公告;
3、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应当在拍卖20日前公告。
综上,在拍卖公告正式公告之前的准备工作,最长耗时约12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拍卖标的,确定公告时间,所以正常情况下,是有一个公告期的,但未硬性规定是2个月。
❻ 法院房产评估申请需要等多久
一般情况下,涉及单套普通住宅的项目,从评估机构收到高院委托函之日起版15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除此之外权的其他类型房地产评估项目,从评估机构收到高院委托函之日起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特殊情况(如承办法官决定暂缓,遇到国定长假、负有配合义务的当事人拒绝配合等非机构的原因造成评估工作无法进行等情况),完成时限相应顺延。
❼ 房屋评估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的第二十六条规定:
1、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
2、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3、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4、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二手房评估采取房产价格评估的市场比较法,通过对同一楼盘的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同类型楼盘的近期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专业处理,换算出具体某个楼盘的平均单价,然后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楼层、朝向、装修状况、其它特征因素等等,计算出该房屋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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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原则
1、供需原则: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来决定。供小于求时,则价格上升,否则下降。房地产的价格由类是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决定。
2、替代原则:在同一市场上效用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价格趋于一致。
3、最有效使用原则:以最佳使用所能带来的收益评估房地产的价格。
4、贡献原则:它是收益法和剩余法的基础
5、合法原则:房地产评估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测算房地产的纯收益时,不能以临时建筑或违章建筑的收益为测算基础。
6、估价时点的原则 :
房地产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房地产价格有很强的时间性,它是某一时点的价格,不同的时点,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也就是说,估价实际上只是求取某一时点上的价格,所以估价一宗房地产的价格时,必须假定市场情况停止在估价时点上,同时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状况通常也是以其在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❽ 房屋评估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3-7天的时间复,特制殊情况下,当天也可以拿到评估报告。同时注意两点:
1、注意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千分之五,也就是0.5%,可以小议价;
2、某些银行有指定的评估机构,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在某些银行并不认可。
❾ 申请法院房屋评估时间一般要多久
一般情况下,涉及单套普通住宅的项目,从评估机构收到高院委托函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房地产评估项目,从评估机构收到高院委托函之日起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特殊情况(如承办法官决定暂缓,遇到国定长假、负有配合义务的当事人拒绝配合等非机构的原因造成评估工作无法进行等情况),完成时限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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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评估的流程
司法评估是司法鉴定中的内容,可以按照司法鉴定的流程确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参考资料:网络-房屋评估价